第167章 绿洲公社(第2/2页)

“绿洲民情复杂,掺杂巫祝神鬼,远非公会可比。”刘备斟酌言道:“可立公社。”

如前所说。公社,乃古代天子、诸侯,祭祀天地鬼神之所。《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疏曰:“谓大割牲以祠公社,以上公配祭。”

《淮南子·时则训》:“(孟冬之月)大祷祭于公社,毕飨先祖。”

今汉,广立公社,社祀先贤。

换言之。社,亦如闾里、街市,于时下,乃是一个功能齐全的聚落。当中,有民居、列肆、馆舍、神祠,不一而足。逢社日,举行大型集会。集祭祀、游玩于一体。称“社会”。即便无社日,社中亦有民众往来。称“社众”。

蓟王一如既往。于先人基础上,再行创新。

与“坊”类似。蓟王在闾里、街衢之上,另建“社”。最大不同,社有社公(社神),社会(集会),同一信仰者入住,称“社众”。

绿洲信仰庞杂。除亚马逊三柱主神外,诸多丝路沿线信仰,亦随之并入。信众不一而足。人数或多或少。

堵不如疏,疏不如引。

令其自建公社以祭之。光明正大,安身立命。于国于家,于人于己,大有裨益。

话说,两汉公社,何其多也。独缺西域百城乎?

论开明之风,唯我大汉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