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金声玉振(第2/2页)

不料另有敕令,表赐左右二国相:“赐位特进,见礼如三公”,另表赐进爵都亭侯,食二百户。以章其功。

满殿哗然。

都亭侯,乃民爵二十等之列候。初名彻侯,承秦爵二十等,金印紫绶,以赏有功。后因避武帝讳,改通侯。后又改列侯。“(列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依《蓟法》:岁俸一千石。受田一百零五顷,受地一百零五宅。

另食二百户。

蓟国二百户,可想而知。单田租一项,二百户,三十税一,足有二千石,与中二千石俸(2160石),相差无几。

蓟国千里国土,千万国民。蓟王取一城之都亭,分封二位国相。自是情理之中。

列候乃二十等爵之冠。蓟王擢升左右国相,令其居于百官之首,乃彰治国之功。且与百官不同。左右二国相,未能领食双俸。蓟王以二百户“衣食税租”补之,足见用心良苦。

先封幕府,再封国中。亦符家国天下,次第有序。蓟王行事,有礼有节,有凭有据。

品秩封不好,位次理不顺。何谈治大国如烹小鲜。

“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设身处地,身临其境。植根大汉二十载。方知丞相,字字珠玑。背后之心血,岂是常人能够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