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尝试捕猎后(第2/2页)

约莫过去了两个小时,真让他找到了一头正在捕食鱼虾的乌贼。

他摆动着尾巴,把小飞象章鱼放到安全的地方,旁边放着鹦鹉螺。

看好小海葵,别让它受伤(跑)了。

做完这一切,于归洋便开始筹划如何捕猎这头乌贼。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除了大洋盆地以外的地方独自捕猎。

放心啦放心啦,他的捕猎经验丰富。

虽然他捕猎的对象,全都是在海底砂中栖息着的,类似海参那样龟速移动的小东西。

有的干脆就不动,就像那些甲壳类生物,自带一居室,搬家全靠随波逐流。

但他很有信心,毕竟他可是人鱼大哥的小老弟。

别以为鱼尾巴挂件就是好当的,他也是竞聘上岗的有没有,没看到那两条肌肉发达的人鱼都被他比下去了吗?

加奥和科斯:你礼貌吗?

未战先怯可不是于归洋的风格,他悄然潜伏在珊瑚丛中,寻找最好的伏击点。

拼速度,他自知自己不是乌贼的对手。

乌贼的形态就像一个橡皮袋子,它有着十条触须,只有两条较长的须须是用来游泳,其余短须内侧长有吸盘,用以捕猎。

别看它只有两条触须用来游泳,和平时波浪式的缓慢游动不同,一旦它遇到危险,就会立刻以每秒十五米的速度飞奔而逃。

每秒十五米什么概念?

百米世界纪录是博尔特在德国柏林创造的9秒58,平均每秒十米多一点。

而乌贼瞬间爆发的速度,比博尔特足足要快上一半。

明知乌贼神乎其技的逃跑技术,于归洋自然不可能跟人家比速度了,那不是自取其辱?

那比什么?

比的就是谁更不讲武德!

他耐心地蹲守着,等待乌贼放松警惕,他好一举拿下。

不过这头乌贼十分警惕,在成功捕猎了一条明虾以后,带着猎物游到珊瑚丛附近才开始进食。

此时,乌贼的身体颜色开始变化,变得跟珊瑚丛的颜色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于归洋从头到尾死盯着它,恐怕就要跟丢目标了。

乌贼的体内聚集着数百万个色素细胞,可以随着环境改变自己的颜色,被称为“海洋里的变色龙”。

诚然,它们的变色机制为它们的生存提供了极大的保障。

海洋生物大多眼神不好,譬如鲸鱼,就很容易被它们骗过去。

但是今天,这招不好使了!

乌贼?拿来吧你!

于归洋瞅准时机猛地一摆尾巴,把自己的速度提升到了极致,利用珊瑚丛的掩护从侧面扑出!

逮住了!

还没等他高兴,他就发现乌贼的身上滑不留手,总有一种抓不紧的感觉。

他赶紧变换策略,活捉是不现实了,抓死的总行吧?

可惜为时已晚。

就在于归洋想要掐断乌贼的神经中枢之时,这个鸡贼的小东西倏然发力,竟从小人鱼的掌心钻了出去!

他正要追,迎面就是一股浓黑的墨汁,喷了他一头一脸。

呸呸呸!

墨汁进嘴里了!

乌贼的墨汁又腥又粘,这一舔,于归洋立马戴上了痛苦面具。

算你狠。

论不讲武德,他甘拜下风。

于归洋心知,这乌贼一跑,他怕是追不上了。

呜呜呜,捕猎太难了,养家糊口太难了!

他沮丧地挥挥手,把周围弥漫墨汁挥开。

当墨汁被海水慢慢稀释,他看见了黑“雾”的尽头出现了熟悉的身影。

是池渊!

池渊攥着那头试图逃跑的乌贼,缓缓朝小人鱼游来,淡黑色的海水因他的游动而向两边排开。

就好像是他破开黑雾,游到了小人鱼面前。

嘎!

于归洋有些不甘心,明明是他想要为池渊逮的猎物,怎么酷都让人鱼大哥耍完了?

算了算了,都是一家人,谁逮都一样。

他心安理得地抬手,给了这头坏乌贼一个蓄满力的脑瓜崩!

让你跑,还跑不跑了?

养家糊口,也没有多难嘛,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