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 国王的巡游(4)(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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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行走在木栈道上,深褐色的木板让他想起了荡漾在白色瓷杯里的饮料,咖啡和其他被太阳王路易十四推向法国人的东西那样已经深入到了最荒僻的城市与村庄,不,更正确地说,国王的思想与政策也应该被囊括在内,简直令人迷惑,这位孩童时就已即位的国王是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天赋和野心的呢?无论是商人,还是官员,又或是学者,都不是在短短几年里就一蹴而就的事情,他亲政也不过二十年,就有了这样一个庞大且统一的国家,还有十五万甚至更多的常备军,以及数千万民众的拥护。

别人看到国王巡游,只看到了如日中天的太阳王所拥有的权力、威势、富足或许还有风流,但这位老人却已经看到了更深的地方,是的,国王巡游在失地王约翰时期就不再有了,但无论何时,这种行为都有着深远的意义,他也不认为路易十四只是一时冲动,或者说,他更希望这是国王的一时冲动。

“老伙计。”他身后的一个声音说,老人站住了,他转过身,看到了另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子:“旺多姆公爵。”他说,一边举了举帽子。

“圣西蒙公爵。”旺多姆公爵说:“怎么突然改换见面的地点,”他用手指戳了戳帽子算回礼:“我看到那里有很多年轻的女士,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我们又不是英国人。”圣西蒙公爵慢慢地说,他伸出手臂,于是旺多姆公爵就伸手挽住,两个年龄相近的公爵先生就这样慢悠悠地沿着水渠走着:“我们的咖啡馆可不会粗鲁地拒绝可敬的女士们。”

“女士们也有权利享用咖啡。”旺多姆公爵说:“毕竟一开始咖啡就是国王与科隆纳公爵夫人一同分享的嘛。”

“别提那个意大利女人了。”圣西蒙公爵说:“我们应该庆幸国王最终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

“看来你也是蒙特斯潘夫人一方的。”

“我谁也不是。”圣西蒙公爵说:“她也不过是个可怜虫。”

“唉,这可怎么说呢?”旺多姆公爵假惺惺地叹道:“她深得国王宠爱。”

“我看到那儿有一把椅子,”圣西蒙公爵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我们走过去坐下来聊吧,老家伙,我们都已经不那么年轻了。”

旺多姆公爵表示同意,虽然今天的阳光照在身上还是有点暖洋洋的,但他之前为国王在潮湿寒冷的敦刻尔克待了好一两年,那对老手脚,就算每天待在烧着壁炉的房间里也暖和不起来。

他们的侍从已经抢先几步跑了过去,他们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身上披着的斗篷与其说是必要的保暖品倒不如说是装饰,他们将斗篷取下来铺在长椅上后,被腰带与肩带勾勒出来的优美曲线顿时吸引了更多女士的视线。旺多姆公爵呵呵地笑着,“看看,”他说:“我倒想起当初您在宫廷里是怎么叱咤风云的了。”

圣西蒙公爵瞪了他一眼,别人看这对老人,手挽着手就像是一对再好不过的朋友,绝对想不到他们在年轻的时候却是一对你死我活的敌人。旺多姆公爵的爵位虽然悠长到可以追溯到1514年,但1598年亨利四世将这个爵位以及领地封赏给了自己的私生子塞萨尔,也就是现在的旺多姆公爵。旺多姆公爵与路易十三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两人的关系却糟糕到了极点,旺多姆公爵曾经三次参与叛乱,还谋划刺杀黎塞留主教,直到他被路易十三驱逐到了英格兰。

也许是因为岁月流逝,年纪老大,五十岁的时候这位旺多姆公爵终于低了头,他与马扎然主教和解,并在路易十四亲政后继续对他宣誓效忠,这位老人因为身份特殊,路易十四轻易不会移动这枚重要的棋子,而且,小声地说,比起大孔代,蒂雷纳子爵甚至绍姆贝格,这位旺多姆公爵并不是一个多么出色的将才,他令人慑服的地方最多的还在他的经验和血统。

那么圣西蒙公爵呢?他正是被路易十三一手拔擢起来的卑微之人,当然,这个卑微是相对于如旺多姆公爵这样的人来说的,他同样出身于一个骑士家庭,也许是家学渊源,他非常地擅长骑马,狩猎和调弄马匹,对于喜欢狩猎到在凡尔赛建造了一座狩猎行宫的路易十三,这位容貌俊朗,身材高大,又是个好猎手与好马倌的侍从非常称他的心,于是,至少在表面上,圣西蒙公爵的爵位就是这样落在这个外省人身上的。

但这和大部分传说一样是绝对不可信的,就像是人们坚持认为,黎塞留主教当时能够代替路易十三做主,事实却是只要路易十三在外面打仗或是滞留,政务国事就都会被堆积起来,黎塞留主教从来没有擅自做主的权力,比起僭主,他更像是个权臣,完全无法与他的弟子马扎然相比,路易十四登基的时候太小了,那时候他确实无法料理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