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被家暴的原配(第3/6页)

刘大海才不惧一个小小的保安呢,他一把拍到保安小哥的胸口,将他推开:“小子,关你屁事,赶紧给老子滚开,否则小心老子收拾你!”

保安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年轻气盛,不受他威胁:“把东西还给业主,你这种是偷窃行为。”

沈容怕保安搞不定刘大海,赶紧拨打了110。既然她已经跟刘大海撕破了脸,那就一定要留下这份资料,找出他们的秘密,否则,一切都白做了。

刘大海身强力壮,保安小哥不是他的对手,没拦住,让他溜到了电梯口。刘大海伸手,刚想按向下键,忽地哐当一声,电梯开了,两个穿着制服的保安走了出来,拦在刘大海面前,问先前来的那个保安小哥:“小孟,就是这个人吗?”

叫小孟的保安点头:“就是他,在业主家里反锁上书房的门,偷偷拿了一份资料,不肯还给业主。”

沈容赶紧上前,详细地解释道:“这个人说是我老公让他来我家电脑上拷贝一些资料,结果关上门把我老公的一份文件给拿走了。”

刘大海被三个年轻男人堵在电梯门口,下不去,恼了,斜了一眼沈容,大声呵道:“这文件是邱哥让我拿的,臭婆娘,你再拦着我,等邱哥回来,有你好果子吃!”

那也得你的邱哥能回来再说!沈容垂下眼帘:“什么话都是你在说,谁知道是真是假,资料你先放回来,若真是我老公让你来拿的,回头我找他确认了,再给你。”

为首年纪大一点的保安看了两人一眼,建议道:“要不你们联系联系1002的男业主,确认一下这件事。”

保安也很难办,因为刘大海是沈容放进门的,双方应该是认识,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矛盾还很难说。再说,他们也只是小区保安,没有执法权,只能劝说。

沈容苦笑了一下:“我老公现在蹲在拘留所,联系不上。他也知道这个情况,所以故意来糊弄我!”

保安听说是这个情况,觉得有点难办,劝道:“要不你先把东西放回去,回头等这位女业主跟她老公确认了,再把东西给你。”

刘大海怎么都不肯答应,他不可能把这份资料留给沈容。

双方僵持不下,直到二十分钟后,附近派出所的民警赶来,将他们带去了派出所问这件事。

沈容当然一口咬定,自己此前没见过刘大海,也不知道邱钰平有这号朋友。他今天来也是说要拷贝一点公司的资料,谁知道把家里的文件给拿了!

刘大海则坚持这是邱钰平的意思。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民警问了保安,又调查了刘大海的身份,确定他只是个无业游民,并不是邱钰平的同事后,遂让他交出了那份文件。

形势比人强,刘大海再不情愿也只能磨磨蹭蹭地把文件拿出来,交给了民警。

民警扫了一眼,有点诧异,双方争了半天,他还以为是什么稀奇的玩意儿呢,敢情只是一份进出口贸易合同。

“就为这个?”他放下合同,挑眉看着双方。

刘大海哼道:“看见了吧,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这就是邱哥接的一单生意,合同兑现的日期快到了,他现在不是被拘留了吗?没办法做这事,就交给了我!”

沈容低头看了一眼合同上的日期和甲乙双方,撇嘴:“都你一个人在说,谁知道真假。这份合同可是有好几百万!”

邱钰平在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上班。进出口贸易公司的实质就是贸易中介,帮出口方或进口方解决通关过程中的问题,比如报关、报检、申请批文、办理付汇等等。

作为从业人员,邱钰平有这样一份合同不稀奇,但稀奇的是,他把合同带回了家,还让刘大海来拿。这肯定不符合公司的规定,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邱钰平这边,作为公司职员,他完成的单子,合同应该放在公司存档才对,没有带回家私藏的道理。

沈容目光一斜,直觉这份合同大有猫腻,但碍于民警在这儿,刘大海又在一旁虎视眈眈,她也不能抓起合同详细看,否则容易打草惊蛇。

“警官,这东西是我家的,我肯定要带回去,不然我丈夫回来,发现东西丢了,我没法向他交代。”沈容皱着脸,苦巴巴地说道。

刘大海不干了:“我都说得很清楚了,这就是一份合同,邱哥让我来拿的。你也看到了,这是邱哥工作上的合同,货物这周日就到港,我还要拿合同去取,耽误了,你赔得起吗?”

沈容估摸着不把合同给刘大海,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略一思忖,说道:“那合同先放在我这儿保管,我们一起去拘留所找钰平问清楚,除非钰平亲口同意,不然这合同不能给你,否则影响到钰平的工作怎么办?”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都不让步,沈容这提议无疑是个解决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