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主编来信(第2/2页)

其一是各大名校的博士生,毕业论文通常会发表在《奥法学报》上,除了极少数学术新星或者业界大牛得意门生的文章,这类毕业论文的得分普遍不超过50。

其二是各大名校的青年教师,在教学之余做出的成果,主要也是发表在《奥法学报》上,平均水平比博士论文更高一些,毕竟资历和资源都不是前者能比的。

换言之,如果乔安有资格在《奥法学报》上发表一篇文章,那么下限就是他已经达到了博士毕业的水平,上限则意味着他能拿这篇论文作为敲门砖,去申请大学教职。

在米德嘉德大学这样的名校,只靠一篇《奥法学报》的一作文章,很难争取到讲师资格,助教倒是问题不大。

但是,如果乔安没有什么“名校情结”,回到自己的故乡亚尔夫海姆,凭这篇论文在自己的母校莱顿学院申请一个讲师席位,十拿九稳。

乔安又想到,自己的老同学爱德华和托马斯,这会儿还没有从莱顿学院毕业,如果自己真回去当教师,见面以后可是够滑稽的。

算了,先别想美事,关键是自己的文章真能顺利发表在《奥法学报》上吗?

这实在是一个令乔安越琢磨就越发心里没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