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程氏程牧阳(第2/6页)

“是熟客吗?”

“不是,沈公派人带他来的时候就说过,无论挑中什么,都算是送给晚辈的。”店员很是感慨,亏她们还为老板省钱,藏着这些最好的翡翠,没想到被南北给败了。

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南北乌龙间的一个玩笑,送出了市值七千万的玉镯。这间玉坊本就是作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览用,算是沈家给故里增添的一些政绩。所以少了什么,多了什么,倒不会有人真的去计较。

“没关系,只不过是李莲英那个老太监偷拿出宫,被卖到海外的,起码给了那位,还是长久留在中国境内,算是保护国宝了。”只有和她一同长大的沈家明,说话颇为酸溜溜,“大不了记在你哥哥账上。不过北北,你怎么会对程牧阳这么慷慨?”

她怔了一瞬:“你是说程牧阳?”

“是啊,程老板的第四个侄子——程牧阳,”沈家明站起来,仔细端详着窗口笼子里的鹦鹉,“程家从来都是选贤不选亲,自从程公迈入七十岁开始,这个程牧阳越来越频繁出现,俨然已经是程家的小老板。”

她“哦”了声:“我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

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却疏忽了金刚鹦鹉的厉害,险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鹦鹉疯狂撞笼子的时候,他还不无感慨地瞧她:“真巧。”

“是啊……真巧。”

程牧阳,原来他就是程牧阳。

南北手中的红茶,散发着袅袅的热气。

江浙刚好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像是多雨的云南,都是熟悉的气候,她倒也不觉得离家很远。现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时的那几年,也是多雨,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夏天最高不超过28℃,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0℃。

可虽是雨雪多,却大多是黏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

那场堵上900公里的大雪,数十年难遇。

那时候她被送到医院,医生用比利时味道的法语不停追问,到底是谁取出的子弹,程牧终于被迫承认是自己时,她还诧异于这个男孩子的胆大。只不过他手边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伤口真是难看得不行。

后来再如何补救,她右臂上侧都留下了明显的疤痕。

几个同学都被吓得不轻,倒是她这个中弹的,还有那个蹩脚的伤口处理员都很镇定。她小时候在云南曾经历过真正的枪战,所以除了疼,真就没什么负面情绪。可从警察做笔录,到最后住院,程牧也都没表现出特别的情绪,这的确震撼了她。

那时以为他是学物理的,大脑构造不同。

可是到今时今日,她总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军火生意为主,他怕才怪。

难怪,他从头至尾都只会问她:“你还好吗?”

真是……过分。

那时候因为天气潮湿,伤口并不是那么容易好。

回到学校后,很多同学都发现她身边多了个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当时南北和一个俄罗斯女孩住在同一个房间,他一个男孩子进出总是不方便,可没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愿意成人之美。

某晚她埋头做数分的课业,那个女孩子问她被一个男孩子暗恋这么久,有什么想法没有。她有些茫然,俄罗斯美女穿着小短裤,晃荡在她眼前说,那个叫程牧的男孩子自从她入校时,就开始关注她了。

之前的事情南北真的不知道。可当时的她,却早有了感觉。

不过她太特殊的家庭,让她没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对他还差了那么一些些感觉。

况且如同程牧这样的物理系高才生,应该一路读书,最后顺利进实验室才对。

根本不该有任何牵扯。

只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她试探过他。

“你对军火买卖之类的,有什么看法?你想要过那种日子吗?”她仰靠在椅子上,举着自己的书,眼睛却在悄悄瞄着他。

她真的很享受,这样一对一的中文对话。

他的语调非常标准,比起自己这个前后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规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笔尖轻敲点着桌面,有那么一瞬笑得像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听上去,你很憧憬?”

“怎么可能?”她摇头晃脑,嗤之以鼻。

那个下午,外边是比利时常有的阴雨天,他坐得离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过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说,之后她再没有过这么贴心的“保姆”。

2

她并非沈家子孙,到真正祭祖的日子,她理所当然成了最闲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经传承到二十六世,数百年来屹立不倒,本就备受关注。沈公这次又是二十几年来初次返乡祭祖,自然有不少媒体紧随其后,把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