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3/3页)

但我虽然不懂,却阻挡不了我刺激他的心思,于是我叹息了声,拧着眉看着他,像是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殊亦谌,你怎么忘了啊,我是合欢骨啊!合欢骨,生来就是放.荡下.贱的,五年前除了你,我就有狐不言和岳博贺,你怎么这么天真的以为我重来一次,还会只喜欢一个人?”

“就算没有牙,我喜欢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哪怕他是个乞丐,也不会喜欢你。”

“不、你不会再喜欢狐不言的,他抢走了你的孩子。你也不会喜欢岳博贺,因为他喜欢的是秦如霜。”殊亦谌不知道是在说服自己还是说服我,“你是喜欢我的啊,你忘了吗?你会给我盖被子,会给我擦脸颊,还会哄我给我做饭吃……你都忘了吗?”

殊亦谌越来越癫狂,他身边的三个护法开始攻击阵法,想要出来。到此,我就知道差不多了,再晚我就走不了了,于是我直起身,带着牙往森林深处走,去找金柳会和。

而当我转身的那一刻,殊亦谌就彻底发了狂,他直勾勾的盯着我的背影,悲戚的喊道:“娘子!娘子!我是阿殊啊,你不要阿殊了吗?阿殊好想你!”

我回头看了一眼他,他趴在地上,狼狈的朝前伸着剩下的那条手臂,像是要抓住我,“娘子,阿殊好想你,你别扔下阿殊!你别扔下阿殊……”

“阿殊想吃娘子做的面……阿殊好想娘子……阿殊错了,娘子你别生阿殊的气好不好!”

我没再看他,我已达成了目的,他失去了理智变成了孩子又如何?终究他还是殊亦谌。

“娘子——!娘子——!”

我发现让殊亦谌看见我和别人在一起比我伤害他的身体带来的刺激更多,看来他是真有那么喜欢我。因为以前,我如果看见傻子和别人在一起,也会那般生气。

既然这样,在我得到更加强大的力量,能彻底诛杀他之前,这样刺激刺激他也算便宜,“牙,做得好。”

牙嗷呜了声,大脑袋蹭了蹭我的掌心,尾巴兴奋起来,也轻微的甩了甩。

我头也不回的往森林深处赶,用尽了我全身力气的留下了一段话:“殊亦谌,你才是最下.贱的那个人,你与那么多合欢骨交.合,天底下的人里你最肮脏,曾和你发生过关系,我恨不得将我身上那层皮都刮下来!”

“若你想求得我的原谅,先把你自己弄干净了再来吧!”

金柳在森林深处焦急的等着我,我到了之后,就立刻抓住金柳的肩膀,对他道:“走,我们这就离开!”

我带着他直接去了距离这里最近的传送阵,交了灵石,站了进去。

在阵法启动传送的那一刻,我侧过头,望着眉眼间皆是忐忑的金柳,对他说道:“在我找到孩子之后,我要建一个宗门,名字就叫合欢宗。”

合欢骨待的宗门,合欢宗。

既然世间没有能够容纳合欢骨的地方,那么我便创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