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4/4页)

“我……”他嘴张了张,我冷冷盯着他,想看他能说出什么临终遗言来,他像是有些不好意思,还有些难言的悔意,和一些沉痛的怀念,“我、我只是喜欢你……”

他的嘴里全是血,喉咙里倒流出来的血充满了他的口腔。我继续望着他,重生回来第一次,我心里生出了错愕的情绪。

喜欢?殊亦谌对我说喜欢?

“五年前、不,在比五年前更久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可是我不懂,我以为那是我不喜欢你。”殊亦谌的性格是很高傲的,他不屑于将自己的心事说出来,也不会喜欢上任何人,更别提一具合欢骨。然而当他说出喜欢我之后,却仿佛开了闸的洪水,一段一段的话接着往外冒,“那是我五六岁的时候,你七八岁,我们在长明山的后山相见,你带我玩,我说着讨厌你……但我却很喜欢你……”

“后来、后来我听说你成了岳博贺的合欢骨,我便向他将你讨要了过来。我、我好生气的,因为你和岳博贺在一起了……可是我更生气的是,你根本不记得我了,一点都不记得。那么好的记忆……只有我一个人记得……”

“我生气了……我就欺负你……可是我不知道,那是越喜欢越欺负……我从来没有喜欢上过什么人……当你有了别人孩子的时候,我更加生气……我也想让你怀上我的孩子……但我却没想到,你会死……”

殊亦谌说得断断续续,眼珠也越发赤红。有眼泪从他的眼角滑落,可他却没有闭眼,只痴痴的看着我。

我终于听明白了,殊亦谌是喜欢我的,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罢了,他的喜欢源于我小时候对他的照顾。我也终于明白,为何最开始殊亦谌并不动用灵力,他自觉已发现喜欢我,便不能再对我动粗。

他说的那件事我虽然不记得,他却记得清清楚楚。

我相信他喜欢我,可是那又如何呢?太可笑了,他竟然说喜欢我。喜欢就能将曾经对我的欺辱一笔勾销?喜欢就能为自己欺负我的罪行找到正当的理由?喜欢,就能让我饶过他?

“这五年来,我、一直在想……如果你能活过来……如果你能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那、那么即便是你要了我的命……我也愿意……只是我太贪心……我想和你继续在一起……”

我不想再听,垂眼,手上用力,就将剑拔了出来。剑一离开殊亦谌的身体,他那伤口里的血就如泉涌般的喷洒出来,声音平淡无波的道:“你知道自己贪心就好,那么我这就便成全你的愿望,送你上路。”

“殊亦谌,你说喜欢我,但是……”我看着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道:“我不喜欢你。”

“现在,告诉我,我的孩子到底在哪里。”

我最后说的还是我的孩子,殊亦谌的表情变得绝望而痛苦,他想不到我到现在记挂的还是我的孩子,他终于意识到,在我的心里他没有丝毫地位。许久过后,或许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松口了。

他说:“你的孩子不在我这里,他在明轮域北方狐族之地,他的亲生父亲狐王狐不言那里。”

我终于知晓了我孩子的下落,我露出了一个极轻的笑容,对殊亦谌道:“那么,你可以去死了。”

抬起手,我运转身体里的所有灵力凝聚到剑上,我这一剑下去,殊亦谌必死无疑。他还是不反抗,正如他自己说的那般,只要我能活过来,要他的命也可以。

甚好。

灵力聚集完毕,我抬手便划下。这时,忽然有极强的灵力威压落下,在殊亦谌周身做了一个护身防护。那威压我甚是熟悉,是殊亦谌爹娘的。

修仙界宗门内,一般会给核心弟子做生命牌放在长明殿,若是身份牌出现裂纹或者碎开,那么就有宗门大能前往救援。殊亦谌应当就是这种情况,我不甘的望了眼殊亦谌,若是我不听他说那些话,或许我就已经杀了他。

可我若是不听他的话杀了他,那么我就不能知晓我孩子的下落。

两道属于元婴大能的威压越来越近,我只能放弃这次对殊亦谌的绞杀,但我也没留手,我把已经凝聚好的剑招对着已经软到在地的殊亦谌挥了过去。剑气落在殊亦谌身上,立刻出现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剑伤。

这一剑我不能要他的命,却能让他痛不欲生,加之我之前刺穿了他的心脏,他的修为定会停滞甚至掉落,这对修士来讲,无异于是灭顶之灾。

之后,我便转身扬长而去。

清绝真人曾说,他们是我的劫,遇见他们是我的命。那么我亲手杀了他们,斩断这孽缘,我的劫就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