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谈恋爱不如安利

“我……我没参与……”

牧仁赤那有些语无伦次,试图把自己不小心说的话收回。

他不但参与了,还把所有竞争者一个个摔倒了。

这是草原上的规矩,最勇猛的□□才有资格追求最漂亮最聪慧最能歌善舞的姑娘。竞争总是很激烈,只要输了,就只能看着打败你的人去追求你的心上人了。

牧仁赤那赢了,可是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在他心里,没有人配得上宁馥。

她是草原上最洁白的一朵月亮花,不应该被一大群追逐的蜜蜂打扰。

他莫名地有了一种使命感。

可惜畜牧排的其他小伙子少不了有人揣着一颗火热而急切的心,居然拿他做的牛肉干偷偷送给宁馥。

牧仁赤那嘴唇瓮动着不知道说什么好,心里一千一万遍地想着回去要揍那些偷肉贼一顿。

宁馥见他急的额头都要冒汗,终于大发慈悲地换了一个话题。

“刚刚你不害怕吗?”

就算是在草原上土生土长,他毕竟也才20岁。能在草原狼的凶名面前还能保持绝对的冷静镇定,是很少见的。

牧仁赤那对于宁馥提起其他的事而放过了对“摔跤和牛肉干”的追问大松一口气,“小时候我见过狼。”

他用生硬的汉语给宁馥讲了个故事。

牧仁赤那也不是生来无父无母的孩子。他爸爸打猎遇到狼死了,在他7岁的时候。

没过多久他妈妈生了重病,他冒着雪去找赤脚医生,在路上遇到了一头狼。

那是一头母狼,已经游荡在荒原上数十日。

猎人杀死了她的幼崽,她像一个伺机复仇的独行侠一样,离开了自己的族群。屯子里甚至还发过关于这头狼的警告,因为失崽的母狼最为危险。

在大雪夜里,七岁的牧仁赤那独自和失去幼崽的母狼对峙。

他们似乎都一样的绝望。

最后母狼奇迹般地离开了,没有伤害牧仁赤那一根毫毛。

而当牧仁赤那带着医生回到家中,他也已经永远失去了他的母亲。

十几年过去,他越发笃信那一夜是母亲用自己的生命换了他的。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生命活下来,就注定有另一个生命消失,牧仁赤那相信,这种守恒是长生天的规则。

“今天狼群也没有伤害我们。”牧仁赤那道:“长生天已经保佑过我,那么这一次,祝福在你的身上应验了。”

宁馥回过神来,漫不经心的哦了一声。

她的目光停留在牧仁赤那身上仔细打量。

她意识到,自己面前的青年其实也算是原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

原书中梁慧雪考上大学,和男主高涵短暂分离了。

十数年后,总裁高涵想要将生意拓展到军品供应上,而牧仁赤那,这位来自他们知青时代的革命同志,恰好就是那支部队的主官。

高涵发现对方是图拉嘎旗人,而当年,梁慧雪曾有“草原之花”的称号,是图拉嘎旗众多小伙子的梦中情人。合作不顺,他不得不推出已在家相夫教子的梁慧雪,希望能够让对方看在那只存在于他想象中的“旧情”上,让他顺利拿下合同。

同时,他也嫉妒得发疯。

要知道,在某些言情小说里,总裁的黑化之火并不会随着他们的年纪增长而消减熄灭。

在欲占有欲和脆弱的自尊心混杂的多重折磨下,高涵再次伤害了梁慧雪。两人的爱恨纠葛也迎来全书的高潮。

宁馥没及时发现牧仁赤那也是“书中人”,主要是因为这小伙在故事前期几乎从未被提及过,存在感实在不高。

而他的戏份在原书中后部出现时,“宁馥”这个名字早就消失了。

而宁馥原本也没打算参与后面的剧情。

她管不着高涵和梁慧雪要如何进行“你爱我-我恨你-你伤我-我爱你”的无限循环,也绝对不打算成为其中的一环。

宁馥用全新的目光看了牧仁赤那一眼。

牧仁赤那是用来刺激高涵的,而她的存在则是用来刺激梁慧雪。——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都是一样的工具人。

这让宁馥对他多了一两分亲近之意。

在那本书所叙述的所有逻辑之内或者逻辑之外的爱恨情仇背后,在这个世界里,不仅仅是宁馥,其他所有的人,都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

每个工具人都有自己真实的故事、经历,以及未来。

为了让羊群跟得更紧些,在回去的路上宁馥没有关[动物亲和者]光环。

然后他们这一路上就遇上了不老少碰瓷的动物。

——三只兔子两只狐狸,还有一条傻乎乎的本该在冬眠的蛇。

牧仁赤那明显很兴奋,如果不是宁馥强调赶紧去要紧,他恐怕要把这些冲着亲和者光环来的动物全都挂在马背上当战利品了。

“那是好皮子。”他反复对宁馥念叨,“一冬天碰不上几只狐狸,打了做皮帽子,好看,能给你换香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