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霸总和他的顶流

百花大道。

今天周日, 广场上挤满了人,场子已经架起来了。

大红色的充气拱门挂着几个金色的大字“花仙子开业仪式”、土里土气的地毯,主持人背后已经被汗沁湿了, 深色的西装紧紧的黏在身上, 有些滑稽。

花仙子是家花店,店主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看到这充满乡土气息的开业仪式都快气哭了:“你们说喜庆点我没意见,你们就是这么喜庆的?我这又不是城乡结合部……我要卖花的,营业对象都是年轻人……你们怎么能这样, 呜呜。”

姑娘被气哭了。

这群人搞的也太丑了,审美好像停到了二十年前。

主办人钱都收了, 本来也无所谓的, 但把顾客弄哭了就不好了:“可别哭啊, 我们也不容易啊,这么大热的天……这样, 我们还请了乐队, 就你们年轻人喜欢的……”

“什么乐队?”姑娘一听这个更害怕了, “你们不会请了个唢呐班来吹拉弹唱吧?”

她要哭瞎了啊!!!!!!

主办人:“……没有, 你放心,很潮的。”

姑娘被气笑了:”你办这个开业仪式时也是这么跟我说的!”她一笑笑出来个鼻涕泡, 尬了下,眼泪掉的更欢了。

主办人讪讪得不说话。

“给。”

那只手五指修长,骨节分明、紧致的肌肤泛着墨玉般的幽光。

“谢谢。”姑娘接过纸巾,擤了下鼻涕,泪眼朦胧的抬头时看见了个大帅哥,那人很高,叼着根棒棒糖, 咬着白色的糖棍,喉结一滚一滚的,笑得懒洋洋的,睫毛又长又密,她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继续擦鼻涕,“……谢谢。”

好丢人啊、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

“不客气。”微凉的嗓音酥麻,他看了眼表,“时间到了啊,要走了。”

“等等!”姑娘忍着羞红的脸,“加个微信吧……”

来不及了,那人走了。

他腿长,挤进人群,步子又快又疾。

张小星在车里涂防晒霜。

男人也要精致一些,好好保养皮肤。

等他磨磨唧唧的挤过去时,广场上全是人,还都是小姑娘,尖叫个没完。

台上的三人外貌过于优秀。

早上温柔单纯的小美人完全变了个人,耀眼、狂热,额头上全是汗,架子鼓敲得震天响,白皙的手指玩着鼓槌,转的人眼花撩乱。

朝玉弹吉他,他坐在椅子上,神情专注,清冷的侧脸映着光,纯白如天使降临。

他们把当前最火的伤感情歌改编成了DJ,把分别唱成了怀揣着希望的重逢,跳得很嗨。

卷毛帅哥擅长和人互动,勾唇笑得暧昧,眼神飞过全场,棕色的瞳孔多情温柔。

鼓声越发密集,烟嗓音飙到最高。

高潮部分燃爆了全场。

“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十一点,太阳正毒辣。

比太阳更火热的是简易廉价的舞台上在唱跳的乐队。

他们这时风华正茂,热爱着这份事业,每一个音符都显得格外动人,澎湃、狂热、美好的灵魂在发光。

张小星看的眼眶微湿,他费劲挤了进去,跟着一起尖叫。

广场没有一处阴凉的地方,板砖被晒的发白滚烫。

汗液滚在眼里火辣辣的、高音很费嗓子、但无所谓。

从十一点到两点。

声嘶力竭到沙哑,汗液沁湿了衣襟。

观众自觉亮起了手机电筒,像挥舞着荧光棒一样为他们打call。

店主姑娘早就混进了人群里,在乐队宣布结束时一起喊着“再来一首”。

来不了了。

今天都是嗨曲,明乐是主唱,嗓子都快冒烟了。

退场后去后台歇着。

康怜南掩不住的兴奋:“以前没这么多人听我们唱的,好棒啊!”被人认可、喜欢,一直是他前进的动力。

朝玉用手帕沾冰水一点点擦着脸,他闻言看像明乐,这个男人一上台就爆了,开口就是王炸。

耀眼得无以伦比。

又野又浪,但他hold住,把廉价的喜欢演绎着很是深情。

明乐嗓子痛的要命,他喝着冰水,从喉咙里挤出来了一声嗯。

他有个世界是唱跳天王。

出道就是巅峰。

主角攻受都倒在了他的西装裤下,就是后来爆出来买歌,名下所有歌都不是他写的,还是有无数粉丝追捧他,他仍旧眼高于顶、嚣张跋扈、直到他的嗓子毁了,才算是一代天王的落幕。

“歌不是他的,但唱的是他。我无法拒绝舞台上的帝王。”——某买歌天王的粉丝。

系统记得那时明乐一首歌被炒到了几百万,就这,这位大爷还非常不情愿,它贱兮兮的问明乐:“连唱带蹦了仨小时,你能拿到多少钱?”

他们的出场费三百。

明乐懒得动弹:“钱很重要吗?能不能不要这么庸俗,我们这是为了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