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跪!(第3/4页)

郑凡也举着自己手中的刀,开始了冲锋。

他奶奶的,

扪心自问,

虽说自己还不至于说什么“爱上”这个世界,

但自己绝对已经爱上了这种和燕军一起冲锋的感觉!

那种肾上腺素快速分泌,那种上万人一条心是一个整体,那种冲杀之后击垮一切面前之敌的结局,是那么的令人迷醉!

而野人那边,在听到那三声“虎”时,

昂达攥着缰绳的那只手下意识地更加用力了,

曾几何时,身为辅兵的他,曾一次次亲眼目睹着燕军骑士在这三声口号之下发动了冲锋,然后前方的蛮人就将被碾为肉泥。

燕人的自信,燕人的强大,燕人在战场上舍我其谁,在那时,就已经烙印在了他的心底。

他下意识地看向自己身边的阙木,也看向自己身旁那一个个无畏的面庞,一股自信,再度回复到其体内。

当年,醉酒时,王曾问过他,可愿这辈子放下一切,就当那镇北军一骑?

随后,王又问:又或者,有朝一日,我圣族亦可带甲三十万!

昂达举起手中的刀,

星辰在上,庇我圣族!

雪原上大地上,两支骑兵洪流,越来越近,大地,仿佛在此时都已然沸腾而起。

田无镜孤身在前,胯下貔貅奔跑速度远超战马,那一袭金色,宛若刺目的光耀降临人间。

郑凡记得梁程曾说过,不到万不得已时,主将不需冲锋在前。

诚然,武将冲锋在前,确实可以提振士气,但打仗,单纯地靠这种法子,反而显得这些兵卒素质不行。

三国武将如云,名将辈出,归根究底,还是因为三国自东汉末年征乱不休,很多军阀诸侯麾下的士卒质量普遍层次不齐,在这种时候,武将的个人武勇,反而被衬托出了重要性。

郑凡心里一直记着梁程的话,所以,打仗时,他基本不会冲在最前面。

而此时,田无镜却一个人在前面,但你却不能说他做得错,因为他是田无镜,一个可以击败剑圣的男人,一个当世三品武夫!

郑凡曾问过瞎子,你说什么时候我也能够放任自由地冲在第一个,酣畅淋漓地杀上一回。

瞎子吃着橘子,摇摇头,只回了三个字:

我看悬。

“唰!!!!!!!”

前排冲锋的燕军骑士,撑起自己的马槊,胯下战马的速度,提升到了顶峰。

左右两军开始和中军分离,

中军人马继续勇往直前,

两翼骑兵则开始稍显迂回。

郑凡的刀侧举,压下了脑袋,他清楚,当距离近到一定程度后,双方的箭矢,很快就要互相侵袭,有经验的老卒就清楚该如何在这种时候保护住自己。

果不其然,箭矢来临。

郑凡这次的运气不怎么好,而且是非常不好,两根箭矢分别刺中了自己的胸口和左臂。

左臂很疼,但因为甲胄质量很好,看起来款式很普通,内在其实早就被薛三亲自加固过,同时里头还穿着四娘织的金丝软猬甲,所以箭头入肉不深,刺入自己胸口的箭矢,则被魔丸给挡了下来。

这一刻,郑城守想骂娘。

合着田无镜在前面冲锋屁事儿没有,

自己就得是个领盒饭的龙套命?

要不是自己是氪金玩家,同时身上还带着一个强力“宝宝”,

自己这个剧本简直就是电影里给个特写中箭跌落下马的镜头后就不会再给第二个镜头的衰仔。

田无镜实在是过于明显,明显到不仅仅是燕军,哪怕是前方冲锋而来的野人,只要眼睛不瞎的,都能看见他的存在。

阙木胯下的野猪两颗獠牙对外刺出,和自己的主人心领神会,直接对着田无镜的方向冲了过去。

于阙木而言,他虽然曾放下豪言壮语,说要亲自撕碎燕人,拿燕人的头颅去当祭品,但那只是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该重视,还是要重视的。

对方骑军哪怕是在冲锋时,军阵都无比齐整,反观自己这边,自己带来的五千勇士还好,而那些刚刚从各个部落赶来助阵的年轻人们,想要让他们在冲锋时依旧保持着阵形简直太难了。

燕军磅礴的军阵,也给阙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雪原上的猎人可能不知道“擒贼先擒王”这句话,但却绝对明白,在面对狼群围攻时,最先要杀的,就是狼王!

靖南侯,

就是阙木的首要目标!

这一刻,

阙木脑海中又浮现出了前不久的那一战的画面,

在那一战中,王亲自率领麾下的几名武力最强的勇士冲入了晋人皇帝的中军之中,其中一位神射手,更是一箭射中了晋人的王。

晋人的军队因此开始慌乱,从而逐渐演变为溃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