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双手捧着《悟空传》, 少年近乎是膜拜的一字一字默念。念一字他眼睛就亮一分, 神色便激动一分, 当念到‘要那诸佛, 都烟消云散烟消’时, 顿时激动的脸色涨红, 只觉得胸膛燃起一股力量要突破苍穹,便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狂热, 猛地抬手连连击打案面, 连声狂喊几个好字。此时此刻他已经完全代入角色中, 只觉得自己已经化身为话本中的主角, 独立天地间,凭着一腔孤勇单枪匹马对抗那漫天神佛,那种浓浓的不屈之意简直要透破苍穹,当下激的他热血沸腾。

“昱奕, 怎么了这是?”这时从外头走进一位中年男人,穿着一身青褐色绸缎袍子, 中等身材, 四方脸庞,瞧着甚是和气。

此人姓冯名茂, 正是此间书斋的东家, 柜台后的少年是他夫人的本家侄子, 孟昱奕。他们夫妇二人没有子嗣,素来将他侄儿当亲儿看待的,此刻见那孟昱奕又是瞪眼咬牙又是直拍案子的, 不由担心的赶紧上前查看。

冯茂的出声打断了孟昱奕的漫天臆想,不得不从角色中脱离了出来。

回了神,见到来人,孟昱奕将手里残破的一摞稿子悄悄往背后藏了藏,然后堆着满脸笑道:“哎呀没事,姑丈还不知道我嘛,身体壮的能打死头牛,能有啥事?对了姑丈,我突然想起我有点急事,对,我有急事要出去一下!今个我就不再回墨香斋了啊,等办完事我就直接归家找姑母去,姑丈就不必等我了啊——”话刚说完,人便已经如疾风般窜了出去。

冯茂焦急的在他身后直跺脚:“你能有什么急事你!哎,慢着点别摔着!你可千万出去惹事哈……”不等他说完,那厢早没了影了。

冯茂摇头叹气。他这侄儿秉性是好的,但是就是被家里头人娇生惯养的厉害,这才养成了这无法无天的顽劣性子。这不,前两日之所以连夜从金陵来到扬州,还不是因为这小子又在金陵惹是生非,这才被他爹拧了这来避祸几天。

不等走至家门前的那条轻烟长巷,沈晚的情绪就慢慢平复了下来。停了脚步稍微歇息片刻,然后毅然拧身,快步往回走去。

她要去那墨香斋拿回她的书稿。

沈晚暗叹,自己心性到底不够坚韧,思绪纷繁激愤之下竟挥笔写下了那篇《悟空传》。前世她深深的被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所折服,而今世,在被权贵步步紧逼直至逼她至悬崖峭壁时,她却蓦的懂了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折服的从来不是华丽的词藻,而是里面人物那不屈的意志,那不随波逐流亦不向权贵妥协的一腔孤勇,以及那为了自由而战的无所畏惧!

如此,方是悟空真正的魅力所在。

沈晚深吸口气,往墨香斋走去的脚步加快了些。到底是她糊涂了。纵使《悟空传》能拓印成册,纵使此书能广为流传,又能对那位高权重的霍殷产生什么影响呢?指不定到头来自己还要受一番牢狱之灾。毕竟,虽说本朝不似前朝般大兴文字狱,可到底言论也不是完全自由的,这般含沙射影的话本拓印发表终究是不妥当的。

当务之急还是将其先拿回来。

此刻的孟昱奕正拿着话本满大街的找人,他一定要找到那个女人,要问清楚能写出此番慷慨激昂文字的高人是哪个。定要结识一番,歃血为盟结为兄弟,才不负他少年之热血!

也合该让他碰上,他在瘦西湖的五亭桥上,恰好碰上了正一脚踏上石桥的沈晚。

孟昱奕先反应过来,眼睛一亮,当即一个高窜过去,激动的满脸红色:“疯……哦不,这位娘子,在下可算找着你了!”

沈晚也回了神。抬眼上下将他一扫,眼神便直直定在他手上的书稿上,心下便暗松了口气。她也可算找着他了!

半刻钟后,孟昱奕趴在五亭桥的石栏上,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柳条,使劲朝下佝偻着身子,勾着飘荡在湖面上的书稿欲哭无泪。

不告诉他高人是哪个那就不告诉便是,做什么要抢过书稿一把扔进湖里呢?作孽啊,这么精彩的稿子他还没看完呢!作孽啊!!

从那之后,沈晚便深居简出,拒绝去听汴京城传来的一切消息。她告诉自己棋落无悔,从义无反顾踏出汴京城的那刻起,汴京城内那个任人摆布命不由己的沈晚便彻底消散在这世间,从前的所有一切也一概烟消云散,重新活过来的,只是扬州城内的郁绣。

只能是郁绣。

将英娘哄睡之后,沈晚就起身来到案前铺纸研墨。

英娘便是她收养的那个老秀才的外孙女。之所以给她起一英字,是希望她长大之后能有一丝坚韧心性,不求跟男子比肩,但求莫学那寄生的菟丝花,一辈子依附着男子而活,庸庸碌碌此生。

挽袖抬笔,沈晚写下题目——《寒窑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