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去南方度蜜月

婚礼结束后,胡向阳和叶纤红准备去南方度蜜月了。

暂住证、特区通行证以及香江通行证早已办好,机票也已提前订好,去余杭可以坐飞机直达深城机场。

两人下了飞机后,直接坐车进了关内,到罗湖区找了一家高档酒店住下来。

简单梳洗后,才下午三点多,两人准备出门闲逛,顺便吃了晚饭。

对叶纤红来说,前世在这边足足生活了二十年,这边已是她的第二故乡,看着它从倚靠香江获得发展机会,到最后经济总量超过香江。

“我们去哪里?”走了大半个小时,感觉这样一直漫无目的地走也不是办法,胡向阳习惯地问。

未结婚前,他就是个老婆奴,现在更是唯她是从了。

“先找家酒楼,尝尝正宗的粤菜。”叶纤红想了想,提议道。

前世她最喜欢广东的煲汤和海鲜,以及有名的白切鸡、烧鹅。

重生后虞城几乎没有正宗的粤菜馆,温俊的王子饭店,虽然主打是粤菜,在叶纤红看来,为了迎合虞城人的口味,大多数菜已经改良,失去了原汁原味。

“行,那我们去尝尝本地特色美食。”胡向阳也是吃货,笑着应道。

两人在街上走了一圈,看到路边有一家二层的小酒楼,于是走进去。

粤菜馆一般把烧腊档放在门口,刚烤出来的烧鹅油亮饱满,香气扑鼻,非常诱人。

加上叉烧和烧排骨,同样红彤彤很吸收人,叶纤红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是家正宗的粤菜馆。

坐下后,有服务员用粤语上来打招呼,叶纤红同样用白话回答她。

最后点了一份烧味拼盘,半只清远白切鸡,半斤白灼基围虾,一条清葱桂鱼,一份蒜泥菜心。

因为有了一壶菊普茶,酒水饮料就没有点。

“小红,你怎么会说这边的话?”见小红刚才说一口流利的粤语,胡向阳惊讶极了。

印象中她好像没来过这边吧!粤语又非常难学,想达到这样的流利水平,肯定不是一天两天能学会的。

“以前在酒店上班时,有个同事会说,跟她学的。”叶纤红刚才一兴奋,居然忘了这一匝,此时只好编理由。“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记忆力是无敌的。”

虽然听起来有点假,不过胡向阳不是那种非要打听清楚的性格,对自己非常信任,这样告诉说,应该会当真。

反正解释过了,就算还有点怀疑,她也不会放在心上。

“好吧!”胡向阳果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较真。“那有空你也教教我,感觉所有方言里,粤语最好听了。”

受港片影响,这时候的年轻人都以唱粤语歌为荣,胡向阳也不例外。

有时候跟朋友去唱歌,他也会用跟着磁带学来的所谓粤语唱歌,自己都觉得没那个味道。

如果跟小红学会了,那就可以牛气一阵子了。

“没问题。”叶纤红知道他的心思,爽快地答应。

如果只是为了唱歌,只要教他发音准一点,很快就能做到了。

用茶水洗了碗筷,脏水倒进洗手盅里,又帮胡向阳洗了洗。

胡向阳越来越好奇,怎么小红到了这里,像是到了家乡一样自在?

对于一个生活过这么长时间的城市,任何人都会有深厚的感情,叶纤红也一样。

这边的生活方式,已经融入了她的血脉里,很难割离开来。

给胡向阳倒了一杯茶,又给自己倒了一栋。

这种小酒楼用的菊普茶,虽然是最普通不过的品种,再次喝进肚里,依然勾起她美好的回忆。

因为来得早,现在没几个顾客,所以很快就上菜了。

最先上的自然是烧味拼盘,叶纤红夹起一块烧鹅尝了尝,味道比王子饭店的正宗多了。

“尝一尝粤菜中最有特色的烧腊。”夹了一块肥肥的鹅肉放进胡向阳的碗里,让他品味一下本地特色。“别的地方都吃不到这么正宗的味道——”

前世有朋友回到家乡,平时打电话时,她说最怀念深城的,除了朋友,就是这边的美食。

叶纤红曾经有一次快递一只烧鹅过去,用泡沫箱加冰袋,寄到时依然很新鲜。

可惜路上走了两天,拿出来用微波炉加热后再吃,已经失去了刚出炉时的味道。

“我觉得一般啊!还没你做的啤酒鸭好吃。”胡向阳尝了尝之后,失望地说道。

他是真的觉得不管哪里的饭店,都没有小红做的好吃。

“是你不懂欣赏吧!”叶纤红摇摇头,对他的不解风情感到无奈。

任何一种好的地方菜,肯定有它的特色在。

要慢慢欣赏,不能以家乡某个菜的标准评判它。

任何一个人的口味,从出生后就被固定下来了。

父母最先给你吃的是什么,以后它就成了你对食物口味的基本习惯。

不管去哪里,吃到什么美味,这个味道会陪伴你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