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温暖牌毛衣

吃过晚饭,苏思诗没急着走,打算跟叶纤红聊聊企业管理方面的事。

前几天她的小姑结婚,没时间跟自己谈这件事,今天应该没问题了。

手里也不想闲着,随手从包里拿出四根棒针,一颗藏青色的毛线团,似乎打算织毛衣。

“诗诗姐,你还会织毛衣?”叶纤红惊讶地问道。

重生前已很少有人织毛衣,叶纤红几乎忘了这门手艺。

“真新鲜。”苏思诗白了叶纤红一眼。“哪有女人不会织毛衣服的?别跟我说你不会?”

这个时代,尽管已能买到机器织的毛衣,但是大多数人还是习惯用手织。

特别是情侣之间,送上一件亲手织的温暖牌毛衣,更是一件被人津津光道的事情。

“呃——”叶纤红这才发现自己说了一句傻话。“那你打算织了送给谁?”

以诗诗姐的性子,应该不会有小女生的情怀,给未婚夫蒋建光织毛衣。

“给老爸的。”苏思诗回答道。“平时没时间织,也懒得动手。今年他六十岁了,我才发心要织一件出来,给他当生日礼物。”

“哦。”叶纤红拿起毛线球看了看,应该是羊毛线,略有些刺手,穿在身上未必会舒服。

不过相比其它材料,羊毛的确实更保暖。

反正冬天到了,人人会穿棉毛衫,没人会贴身穿毛衣,所以也无所谓。

记得前世这时候非常流行一种叫马海毛的毛线,价格非常便宜,只要十多块钱一斤,织成毛衣后,非常蓬松,有种蝙蝠衫的感觉。

叶纤红也给自己织过一件银灰色的毛衣,可惜只穿了一次。

因为容易脏,表面浮毛也多,于是下水去洗,当时是冬天,天比较冷,她用的是温水。

谁知道泡了一会后捞起来,发现衣服大了一倍都不止,根本没法再穿。

毛线原本的弹性和蓬松感也没有了,就算拆了重织,也不会舒服,只好把它丢了。

重生前几年,有一次无意中上网查马海毛这个名词,才知道这是英译字,出自土耳其,意思为最好的毛。

叶纤红觉得好笑,这样的毛线,也敢叫最好的毛,和安哥拉山羊毛差了十万倍还不止。

“你不给胡向阳织一件吗?”苏思诗见叶纤红把玩着毛线球,好笑在问道。

几乎每对情侣恋爱时,女孩子都会给男朋友织毛衣。小红虽然有钱买更好的送人,但是亲手织一件意义不同,她不可能不明白。

“我还真没想要要织毛衣。”叶纤红尴尬地说道。“那我明天去买些毛线,抽空织几件出来。”

既然给胡向阳织了,自然不能忘了弟弟,叶纤红打算给家人都织一件。

“姐,我不要。”安安像是猜到了叶纤红的心思,先开口了。“今年天冷了,我想要一件厚厚的羽绒衣,毛衣太笨重了。”

妈妈每年都会给自己织毛衣,可是太丑了,他一点也不喜欢。何况毛线又硬,穿着很不舒服。

“谁稀罕给你织,还先嫌弃起来了。”叶纤红白了弟弟一眼,不满地嚷道:“等你有女朋友了,看你穿不穿她给你织的毛衣?”

“嘿嘿——”安安不好意思地笑了。“这个以后再说。”

叶纤红转头望了胡向阳一眼,见他虽然注意力在电视上,却时不时偷看自己,猜到他其实是想要自己织的毛衣,心里就定了。

他的心思很容易猜,无非是想通过这件事来证明,他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

只不过织围巾什么的容易,动作快一点的话,两三个晚上就赶出来了。

太久没有织毛衣了,一些细节还真想不起了,得有空问问别人。

“这件事先放一放,我们说管理上的事。”苏思诗把手里的东西放在茶几上,说道。

作为一个管理家族企业已好几年的人来说,一些管理上的习惯已根深蒂固,很难改变,所以需要从叶纤红这里,得到一些启发和借鉴。

苏家是虞城最早生产电机的企业,后来又涌入不少私人企业,现在电机产业也是虞城八大支柱产业这一,产品已销往全国各地。

产品单一,管理方面也相对容易一些,叶纤红记得前世自己去深圳后,进的那家港资企业,产品也是电机。

只不过那种是微型电机,用在小家电上面。不像苏家的电器,大多用在大型机械上。

“行,你说——”叶纤红笑着说道。

“第一个,如果我请一位专业人员来管理公司,怎么样才能保证他对公司的忠诚度?”跟叶纤红交流,已不需要遮遮掩掩,苏思诗直接把自己最担心的事说了出来。

工厂交给外人来管理,为了便于他管理,肯定得放权。但是人都会有私心,如果他动起了歪脑筋,如何防止?

“这个无非是两点。”叶纤红就事论事地说道。“第一,分权,让聘请的管理人员,有制约他的人。也就是说,不让某一个人说了算,而是一个集体说了算。第二,谨慎选择管理人员,能力和人品都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