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又有人抱大腿(第2/2页)

白翌宸见叶纤红态度转暖,才清了清嗓子,开始唱起来。

叶纤红闭上眼睛,用心听他唱歌。

尽管她不是专业人士,但是到了一定年纪,阅历到了,歌也听得多了,好坏还是分辩得出的。

白翌宸唱这首歌时,音色其实还不错。

但是比较生涩,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整首歌给她的感动也好,味道也好,都比不上吴奇隆。

叶纤红仔细想了想,忽然明白过来,白翌宸给她这样的感觉,其实不是唱功的问题,而是发音方式的问题。

台湾歌手唱粤语歌,吐字方式总归有差别,就算王杰、苏芮等老牌歌手唱粤语歌,和粤港地区本地人唱歌,明显有不同的味道。

所以硬要白翌宸唱出吴奇隆的味道,其实不现实。

“怎么样?”一遍唱完,白翌宸紧张地问。

“唱得不错。”叶纤红真心实意地回答。“至少我这个外行人听起来,已唱得非常好了。如果你想再提高,只能找行内人帮忙了。”

“真的吗?”白翌宸欣喜地说道:“我还怕你不满意呢?”

“当然是真的,你刚才的唱法,有吕方的味道。”叶纤红回答道。“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白翌宸苦恼地说道:“今天过来找你,就是想听听你的意见。”

“我又不是圈内人,哪里提供得出好建议。”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说道。“除了找唱片公司,香港是不是还有其它方式,可以展示你的音乐才能,比如参加唱歌比赛,让大公司主动来找你。”

“这个办法好。”白翌宸一听,顿时激动起来。“香港每年都会举行新秀歌唱大赛,我等一下打电话问一问,报名还来得及吗?”

“如果参加比赛,那你要加油了。”叶纤红鼓励道。

她记得陈奕迅,就是参加九五年的新秀歌唱大赛,得了第一名,才正式进入乐坛的。

一个人男孩子要有目标,并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奋斗,才有魅力。

叶纤红最受不了一天到晚无所事事,阴阳怪气的男孩子。

白翌宸能把精力放在歌唱事业上,未尝不是件好事。

“谢谢你,小红姐。”白翌宸突然正色说道。“我打算马上回香港,参加歌唱比赛。下次见面,说不定已是正式的歌手了,到时希望你再帮我写首好歌。”

“下次的事下次再说。”叶纤红不想给他承诺。“等你成了大明星,大把的人愿意帮你写歌,你还找我干什么?。”

白翌宸见叶纤红没答应,也不敢强求,拿过面前的杯子,把水喝完后站起来,准备离开。

走到门口时,他突然回头问道:“小红姐,我能跟你结拜吗?我想要一个你这样的姐姐——”

“走,走,走,谁教你这些的?再说我也不想要你这样的弟弟。”叶纤红推他快点走。

如果自己答应和他结拜,那他就有理由经常跟安安和胡向阳在一起,谁知道什么给自己惹出麻烦。

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万一白翌宸某天管不住自己,勾引了他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她都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

白翌宸被叶纤红嫌弃,只好怏怏走了。

叶纤红关上门,回到屋里。

想着白翌宸离开前的模样,她又提醒自己,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发生,她必须硬起心肠,把各种可能性掐杀在摇篮里。

吃过午饭后,章诗萍打来电话,说表弟已坐车回香港了,并表示什么时候见个面,她要奉上谢礼。

“还是算了吧。”叶纤红推脱道。“那些只是开玩笑,你没必要当真。”

一首歌换一套房子,这也太贵了,她还真的不好意思收。

“那可不行。”章诗萍不同意。“朋友归朋友,有些帐还是得算清楚,免得影响交情。”

香港那边的人,更重视信用和承诺,既然答应过叶纤红,她自然得兑现。

“那行,你看着办吧!”叶纤红推辞不过,只好随她去了。

傍晚章诗萍过来,说她已经在前面叶纤红以前住过的那栋楼里,买了一套七十平米的房子送给她,目前还在办手续。

叶纤红见她动作这么快,只好收了下来。

她现在已不缺房子住,那边有房子的话,就暂时空着,等乔昌智、谢建奇、罗叙和王茂琳这些手下,谁结婚需要婚房,就把它当成贺礼送给他。

这样一想,自己至少得买三套房子,才够分。

不过也不用急,等他们真的要结婚,自己手里的资产,只怕已扩大好几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