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钱是男人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带上安安和堂弟,一起回老家。

小舅的店今天就要开张了,这个时代庆祝新店的常见方式,就是放一放鞭炮,然后请亲朋好友好好吃一顿。

因为店开在乡政府所在的平原村,离叶纤红家只有三里路,所以中午这顿饭,理所当然安排在叶纤红家做。

叶纤红新家的客厅很大,放三张八仙桌完全没有问题。

所以妈妈今天肯定会很忙,至少得准备三桌饭菜,好在舅妈她们也会来帮忙,倒不用太担心。

她这次带弟弟和堂弟回去,只是想让他们长点见识。

郑兴旺那天来虞城后,还是第一次跟堂姐堂弟一起回家,心里特别兴奋。

在虞城呆了十几天,他的身上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仅仅是现在穿着打扮已跟以前完全不同,一扫刚进城时的朴素和土气,有了城里男孩子的时尚气质。也不是因为个子长高了几公分,看起来变得更高更帅了。

最主要是他身上多了一千多块钱,整个人似乎变得更自信。

有人说:钱是男人胆,这句话对郑兴旺这样的半大小子来说,似乎同样适用。

对于他们这种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孩子吃饱穿暖,就是第一目标,至于穿得时尚帅气,想都不敢想。

一年到头,最多做两次新衣服,冬天做一件罩在棉衣外的卡其面料外套,耐磨耐穿,春秋两季也可以穿。

夏天做一件长袖衬衫,要么是的确良面料,要么是普通的棉布。

平时穿得很小心,怕刮到磨到,因为等他长个后穿不着了,还要给弟弟穿。

这几年条件好一点了,平时偶然也会买衣服,但是都是最便宜的地摊货,从来没有去过商店。

郑兴旺打量身上的衣服,就是自己和堂弟在卖的T恤,颜色是鲜艳的橙色,堂姐说他穿这个颜色,看起来特别精神。

下面是运动裤,也是堂姐买的,面料特别舒服,怎么动都不会拘束。

脚上穿的是回力跑鞋,也是堂姐买的,她原本想给他买运动鞋,是他喜欢这个牌子,堂姐才没有坚持。

腕上的手表,是堂姐的朋友诗诗姐送的,看起来非常精美。

有时候即使明知道时间,他也忍不住转动手腕,这样看一看手表。

身边的塑料袋里,是他买给爸妈和弟弟的礼物,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喜欢?

那凑成整数的一千一百块钱,被他贴身藏起来了,隔一会就忍不住摸一下,现在已变得有些温热,也不知道有没有沾上汗?

如果回家交给爸妈,他们肯定会吓一大跳吧!

他们儿子才用了十几天时间,就赚了这么多钱,他们一定会为他感到骄傲吧!

想着爸妈惊讶惊喜的模样,他的心里就甜滋滋的。

“想什么这么开心?”叶纤红从车内后视镜看到堂弟一直在傻笑,忍不住问道。

“没什么?”秘密被堂姐看到了,郑兴旺有些脸红,连忙摇头否认。

转头见安安望着窗外,似乎在发愣,想着他赚了这么多钱,还是一付漫不经心的模样,就有些不好意思。

自己跟堂弟还有很远的距离,得保持低调,郑兴旺暗暗提醒自己。

“还对我保密啊!”叶纤红白了堂弟一眼。

男孩子长大了,当然有自己的秘密,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只是见他难得地红了脸,就想逗逗他。

“真没什么!”这么难为情的事,怎么可以说出来?郑兴旺死活不肯说。

想跟安安一样放松身体,放空心思,他却怎么也做不到。

最后呼出一口长气,把双手夹在自己的大腿里,扭头望着窗外的景色,才慢慢平静下来。

郑家村很快就到了,叶纤红把车停在院子里,下了车。

屋里人听到动静,都迎了出来。

“啊哟,这个帅哥是兴旺吗?都不敢认了?”走在最前面的叶知书一见到他,惊讶地叫起来。

女儿和儿子有一些日子没回家了,叶知书很想念他们,知道他们今天回来,心里就有些激动。等看到安安后面的郑兴旺,愣了一下,才惊叫起来。

印象中的这个堂侄子,平时闷声不响地,长相也普通,在堂兄弟里非常不起眼。

老三媳妇也不会给儿子打扮,所以给人感觉很土气,不像安安,以前家里穷,她也尽量把儿子打扮得好看一点。

“是啊,兴旺变化好大,都像城里的孩子了!”又有人叫了一声。

她这话里就有酸溜溜的味道了,毕竟她儿子和郑兴旺,以前情况都差不多,现在站在一起,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了,叫她如果不妒忌?

说完后,偷偷望了叶纤红一眼,心里就有了其它的念头。

当初老三家主动去帮老大家割稻,她们还暗里笑话过他,说他拍老大家马屁,现在看来,还是他们夫妻有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