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野生甲鱼

这时候菜已吃得差不多了,服务员把主食端了上来。

叶纤红望着熟悉的叉烧酥和榴莲班戟,伸手各拿了一只,放在自己的碟子里。

这种点心在虞城几乎买不到,即使有味道也不正宗,只有王子饭店这种高档的粤菜酒店才会有。

叶纤红前世在深圳,也是偶然才能吃到。

刚才翻菜谱时,看到这些美食,自然不会错过。

拿起榴莲班戟,小心地咬了一口,外面浅绿色的蛋皮冰过后,咬起来特别Q弹爽滑,内里包了榴莲和奶油做出来的馅,那味道特别让她怀念。

“姐,这是什么点心,怎么味道这么怪?”安安还没来拿吃,只闻到姐姐咬开时的味道,就觉得受不了,忍不住惊讶地问道。

榴莲这个水果,比较极端,不管在哪个地方,都是喜欢的人爱得不得了,再贵也舍得花钱买。不喜欢的人觉得它非常臭,送自己也不会吃。

叶纤红也嫌榴莲的味道太重,吃了后呼口气都是臭的。但是非常喜欢用这种水果做出来的点心,比如面前的榴莲班戟和榴莲酥,味道都非常独特,吃过一次就忘不了。

“叶小姐,你真的没有去过广东吗?”温俊看到叶纤红对榴莲班戟喜爱的模样,笑着问道。“这种点心只有真正熟悉广东的人才会点,普通的人连听都没听说过。”

“或许我前世就是个广东人呢?”叶纤红笑着开了句玩笑。“所以才会对这些特别熟悉和喜欢。”

“有可能。”温俊哈哈笑道。“或许前世我们还认识呢?”

“你别乱说。”胡向阳全程话不多,此时瞪了温俊一眼,恐吓道。“小心章诗萍知道你胡言乱语,又拿红酒来泼你——”

“你——”自己的糗事被他当众说出来,温俊的脸顿时垮了下来,朝叶纤红嚷道:“小红,你怎么也不管管你的男朋友?”

“怎么管?他又没说错话。”叶纤红自然帮胡向阳,反而朝温俊翻了个白眼:“再说,你刚才叫我叶小姐,现在叫小红,说明你这个人表里不一。”

“啊哟,你们两个还真是天生一对,倒打一耙的能力都用得这么熟练。”温俊被两人的无耻惊呆了,夸张地叫道。

“谢谢夸奖。”胡向阳得意地笑了笑,和叶纤红击了一下掌。

安安和郑兴旺也被胡向阳逗乐了,一起笑得前俯后仰。

郑兴华原本有些沉默,这时嘴角也露出点笑意。

“受不了你们。”温俊故作嫌弃地摆摆手,一付懒得跟他们计较的模样。转头对郑兴华说道:“郑先生,你是叶纤红的堂哥,如果以后碰到什么事,尽管开口好了。”

“谢谢。”郑兴华也知道他是看在堂妹的份上,才这么说,不过还是真诚地道了谢。

虽然他的性格又死板又迂腐,其实也明白这个社会除了靠能力,也靠关系,既然有机会认识这样的人,他自然也求之不得。

只不过明白归明白,有些事他还是做不出来。

“不用客气。”温俊见其它几人都没有碰榴莲班戟,随手拿起一只咬了一口,说道:“在这种事业单位里,工作能力其实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懂得处理人际关系。”

叶纤红作为堂妹,有些话不方便说,他就没有这个顾忌了。

所以想趁这个机会,帮叶纤红劝劝这个依然没搞懂如何在机关生存的愣头青。

像自来水厂这种地方,除了几个专业的工程师,需要掌握一些相关的知识外,其它人从事的都是服务性质的工作。

也就是说,他们最大的工作,就是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不管是同事之间,还是与服务对象之间。

“哦。”郑兴华应了一声,下意识地点点头。

今天的经历,对他也有了一点点触动,感觉自己在单位这么失败,确实是跟自己不懂得处理人际关系有关。

但是想要他改变自己,像那些同事一样,感觉还是做不到。

温俊年纪轻轻,能独自创业,眼力肯定不差,见自己一番话,对郑兴华几乎没有什么触动,只好无奈地望了望叶纤红,放弃继续说下去。

叶纤红了然地笑了笑,也没有在意。

至于温俊的好意,自然是心领了。

见时间差不多了,叶纤红站起身,准备回家,温俊也没有挽留,一直把他们送到酒店门口。

“记得有空多来捧场,明白吗?”温俊边挥手边说道。

“行。”叶纤红回头叫了一声。“有机会一定来。”

几人往前走了一段路,郑兴安一直走在队伍的最后面,跟他们几人有点距离。

到了一个分岔口,他向叶纤红他们告别。

“哥,今天跟冯厂长也算认识了,以后碰到什么事,你要多去向他请示汇报——”叶纤红提醒道。

“那不好吧?”郑兴华不太情愿地摇头。“今天只是一面之缘,怎么好麻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