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郑兴旺的强项(第2/3页)

第一天在自家吃饭时,她还有些拘束,吃得不快,叶纤红也注意到,那碗肉至少有一半到了她的肚子里。

至于郑兴旺,更不用说了,只要是肉,他都爱吃。

安安现在的嘴养刁了,像这种大块的红烧肉,他偶然尝一块就行了,更喜欢吃家里平时做得较少的菜。

像啤酒鸭,他就比较喜欢吃。

叶纤红从市场买了只比较肥的活鸭,花点钱叫专门的人杀了拔干净毛,带回家后,洗干净剁成大块,泡在水里洗去血丝,加葱姜蒜爆炒后,加入啤酒小火炖烂,非常鲜香入味。

就连她自己,也能吃上几块。

做好饭,从厨房出来,见他们还没回来,就拿了抹布,将家里的桌洗擦了一遍。

早期造的商品房,隔音隔尘效果非常差,叶纤红又为了健康,经常开窗透气,屋里两天没有搞卫生,家具上就会沾上一层薄薄的灰。

刚把抹布拿回厨房,房门就打开。

看到他们三个回来了,叶纤红笑着迎上去。

“兴旺,感觉怎么样?”她先问第一天参与卖衣服的堂弟。

“还行。”郑兴旺腼腆地笑了笑,不好意思说出结果。

“姐,他今天卖了三十多件呢?”安安在一边把答案说出来了。

“这么厉害。”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看来这个堂弟适应能力很强,第一次跟他们去练摊,就进入角色了。

卖衣服其实不难,唯一的难点在于放下包袱,主动跟陌生人打交道。

摆摊不但要吆喝,要主动向顾客介绍产品,还要懂得察言观色,把潜在的顾客找出来,这样才能在针对性推销。

很多人刚开始时,不敢说话,就坐在衣服后面,等顾客主动过来询问,这样肯定赚不到钱。

只有克服了这一关,把胆子和脸皮练出来,那要的人去摆摊卖衣服,就是小事一桩。

至于生意好坏,唯一的区别是,你卖的东西讨不讨顾客喜欢。

像安安现在的衣服,因为引领了潮流,所以只要敢推销,就会有不错的销量。

如果是重生前,这样的T恤一天能卖出十件,就了不得了。

被叶纤红夸奖,郑兴旺搔搔头,更加不好意思了。

三人进了屋,匆匆去洗脸,叶纤红把饭菜端出来,招呼他们吃饭。

朱亚婷现在已没那么拘束了,主动帮忙把饭盛出来,坐下来一起吃饭。

“姐,以后潮牌店开起来了,我还能去那边卖衣服吗?”郑兴旺现在跟安安一样,叫叶纤红姐,扒了几口饭后,突然问道。

今天跟安安一起卖衣服时,安安告诉他自己的潮牌工作室马上要开张了,以后这样的衣服会放在门店里销售,他就有些紧张,担心丢了赚钱的机会。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道。“只要你们学习跟得上,别说暑假,就算是周末,也欢迎你们去兼职。”

她突然发现,这个男孩子看起来老实,却比较早熟,也有自己的想法,是个可造之材。

特别是感觉他善于把握机会,敢于主动出击,这种性格的人,更适合商场这个圈子。

叶纤红总觉得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特别是出生于农村相对贫困的家庭,性格方面或多或少有些缺陷,最常见的是性格太内向,做事被动,要等别人把机会送上门,才会有行动。

问题是机会就那么多,你不主动争取,早被人抢走了。

就像堂哥,都大学毕业了,工作上有想法,要自己帮忙,也是奶奶小婶他们出面的,他自己一直没有露面。

“谢谢姐。”听到想要的答案,郑兴旺羞涩地笑了笑,又大口大口扒饭入口。

他现在特别才发现,堂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如果是自己有这样一个姐姐,说不定也会很快就脱胎换骨了。

人是最怕比较的,在堂姐家这样短短呆了一会儿,他就有种身心都非常愉悦的感觉,这是在自己家里从来没有体会过的。

就像到了一个自己梦寐以求的环境,什么都满意,心里面就会有一种暖暖的感觉,仿佛在美梦里。

更不用说面前的美食了,如果不是怕人笑话,他一个人能把一碗红烧肉吃完。

家里一年到头到不会拿出这样一碗肉给家里人吃,也烧不出这么好的味道,郑兴旺觉得这是自己有生以来,吃到最美味的东西。

“这个啤酒鸭也不错,你多吃点。”见郑兴旺光吃红烧肉,叶纤红担心他等一下会觉得油腻,肚子不舒服,夹了一块鸭腿肉到他的碗里。

“谢谢姐。”郑兴旺抬头望了安安一眼,笑着说道。

除了感谢,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自己天天这样吃,一个暑假下来,会不会也能像安安一样,长高几公分?

想到这里,他激动起来。

男孩子对身高都有渴望,九十年代初,又刚好流行一句话,什么一米七是三等残废之类的,就是说长得矮,找老婆都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