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小姑来了

“怎么没见姑夫?”,见小姑一直在这个话题上打转,语气也过份讨好,叶纤红听得有点腻歪,就岔开话题问道。

小姑新找的对象才三十岁,比她还小两岁,在镇上一家工厂上班,听说还在镇上买了婚房,家里条件应该也不错。

叶纤红奇怪的是,以那个男人的条件,什么漂亮的老婆娶不到啊?怎么会看上小姑这个老女人呢?

倒不是她刻薄,看不起自家小姑,实在是小姑长相太普通了。

小姑今年三十二岁,因为长年在镇上当老师,很少做农活晒太阳,所以皮肤倒是比农村女人白净些。限于家里条件,代课老师的工资也不高,所以就算用心打扮,也不过比农村女人略时髦些。

加上从小奶奶纵容,性格有些自以为是,又不会做家务,实在不是好妻子的人选。

“他家里有事,刚刚回去了。”小姑笑着回答。

对这个对象,她确实非常满意。

当她过了三十还没嫁出去的时候,多少人说她这辈子完了,嫁不出去了。

就连自家人对她也失去了信心,觉得就算有人要,也只能找个老光棍,或者找个二婚男人,做别人的继室当后妈了。

没想到最后说成了这门亲事,不知道多少人跌破了眼镜。

“听说你现在没在酒店上班了,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郑建琴又问。

叶纤红离开酒店,她们倒不觉得意外,毕竟那种地方工资低,又是伺候人的工作,上不了台面,换一个更好。

只是接下来会去哪里上班,她们私下讨论过很多次。

在郑建琴看来,如果那个男孩子真的有本事,最好把侄女弄进政府机关,次一点的到国企也行,就算当个临时工也值了。那里上班干净又体面,工资奖金又高。等工龄长了,说不定还有机会转正,那真的成吃皇粮的干部了。

“想跟朋友做点小生意吧?”叶纤红随口说道。

她没打算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们,免得惹来麻烦。

倒不是看不起老家的亲人,而是心里明白,如果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她们肯定不会赞成。只会拖后腿。

毕竟在她们的眼里,女孩子干得不如嫁得好,所以最好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营企业坐办公室,找个能干的男人,这样的小日子才是最完美的。

至于经商,她们会劝阻你。

如果你失败了,她们就会事后诸葛亮,说早劝你了你不听,现在后悔晚了吧?如果稍微有点起色,她们肯定会把沾亲带故的人介绍给你,说自己人可靠,外人会占你的便宜。

如果你拒绝,这些人就会想法设法抵毁你,把你在亲朋圈的名声败光。如果你同意了,最后的结果就是她们把你的心血败光。

叶纤红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除了自己的父母弟弟,其它人她谁都不信。

除非自己的生意做得非常大了,大到被人败掉一些也无所谓的地步,那时用些自己人,让他们得些好处,才真的无所谓。

就当是花钱买名声好了。

“生意不好做吧?又累又不好赚——”小姑果然开始规劝了。“还不如找个好单位,又轻松又体面,大嫂,你说对不对啊?”

说完,还把话题丢给叶知书,希望她劝劝女儿,一付我们都是为你好的口气。

“这个我不管,小红她自己拿主意就行了。”叶知书哪里会上小姑的当,直接把话题丢回去。

何况她也是看明白了,女儿进城后,改变了许多,现在的眼界和处事手段,早不是自己可以比的了。

小姑那一套理论,指点她大侄女郑兴怡还差不多,女儿如果照她那一套去做,岂不是越混越回去,跟她们一样了?

“小姑,我的事自己有数,你不必教我怎么做了。”叶纤红笑着回答,语气却很坚定。

“对,对,你自己拿主意。”郑建琴也不傻,见侄女脸上笑嘻嘻的,语气却很重,不敢继续往下说,于是借梯下台,顺着答了一句。

心里暗暗吃惊,以前总觉得因为侄女长得漂亮,所以才吸引段公子这样的男孩子,为她鞍前马后,大献殷勤。

现在看来,应该没这么简单。

侄女应该是真有本事的,所以才会选择跟段公子分手,然后跟另一个更加出色的男孩子交往,普通人哪有这个胆量和本事?

再看她现在不怒自威的样子,郑建琴越发认定她内心非常强大。

自己在她面前,居然有种面对校长的感觉,丝毫不敢起违逆的念头,反而乖乖听从了。

叶纤红给小姑泡了一杯茶后,就没有继续陪她聊天,站起来在屋里找了找,最后在院子的角落,看到一个缺了角的土陶罐,打了盆水稍稍洗了洗,将篮子里的兰花拿出来,种在里面。

“这兰花好漂亮,是你刚才去后山挖的?”小姑见侄女离开了,就没兴趣陪大嫂聊天,站起来走到院子,看到叶纤红正在栽种兰花,惊讶地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