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蹭饭

看来在诗诗姐眼里,做泡菜比美容店更重要,叶纤红无奈地摇摇头,离开美容店,去上次买坛子的地方,准备把身上的几百钱都花了,用来买那种带盖的坛子。

老板听说叶纤红要买这么多泡菜坛子,非常意外,担心货不够,专门去仓库翻一翻,最后找出五十来个。

本地人不做泡菜,只腌咸菜,所以这种坛子不好卖,老板会进货,是偶尔有人买去,用来存放绿豆、干菜、霉豆、面酱等食物。

当然也有人装刚从树上摘下的李子、梅子什么的,因为非常涩,需要在坛子里放几天,变红变软了才能吃。

而咸菜的做法不同,需要把雪里红洗干净晾干,切碎后放盐揉出汁,压实在陶罐里,罐口用保鲜膜盖住并绑紧,等咸菜入味了,不管烧汤还小炒,都可以放一点,非常鲜美。

因为离叶纤红家不远,老板叫老婆看店,自己找了辆平板手拉车,亲自帮叶纤红把货送过去。

来到小区楼下,叶纤红不好意思叫老板一次次爬楼梯,把坛子搬到楼上,就叫他放在附房里,自己有时间慢慢拿。

老板自然没意见,收了钱,满意地走了。

叶纤红朝门口望了望,见没有人经过,关上附房的门,精神一动,坛子全部收进了空间。

这个能力也是叶纤红无意中发现的,不过现在帮了她很大的忙。

如果要她一只一只拿进去,那实在太麻烦了。

回到家里,叶纤红进了空间,把坛子拿到河边清洗了一下,然后坛口向下,整齐叠成一排,开始整理瓜果蔬菜。

一直忙到中午,才泡了十坛菜,她饿得肚子咕咕叫,于是走出空间,准备做午饭。

忽然听到外面有敲门声,叶纤红好奇地去开门,发现是胡向阳。

“你怎么来了?”见他不约而至,叶纤红还以为他有什么事,担心地问。

“来蹭饭啊!”胡向阳咧嘴笑了笑,一付理所当然的样子走进门。

“你们食堂没有饭吃啊?”叶纤红没好气地反问。

“当然有,不过哪有你做得好吃——”胡向阳背着双手,大老爷似地走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

“你什么时候脸皮变得这么厚了?”叶纤红惊呼。

“我一直都是这样的。”胡向阳一付不要脸的样子反驳。

见叶纤红拿眼睛瞪自己,他又顾左右而言它:“你刚才在干什么?我敲了半天门,你怎么都没听到?”

“哦,刚才睡着了。”叶纤红学着他的口气,睁着眼睛说瞎话。

“是不是昨晚没睡好?”胡向阳皱起眉头,一脸担心地问。

“没有。”叶纤红才不会这么傻,说自己没睡好?

昨天他们的关系刚刚挑明,如果她承认自己没睡好,那不是在说她很兴奋,想他想得睡不着吗?

“别嘴硬了。”胡向阳一付我很了解你的语气说道。“就算承认想我想得睡不着,我也不会笑话你的——”

“你想得美,去死吧!”叶纤红冲过去用力揉他的头。

“看,被我说中了——恼羞成怒了,是吧?”胡向阳得意地笑道,却没有躲闪,任叶纤红在他头上肆虐。“我们的关系都定下来了,你不用再憋在肚子里,喜欢就说出来好了——”

见叶纤红没有停止的意思,忽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腕,拉过来让她的手跟自己脸贴在一起,轻轻动了动,叶纤红的手被他抓着,就像在抚摸他的脸。

“不要脸。”叶纤红哭笑不得,这个男人的所作所为,让她想起了《爱情公寓》里那个“好男人就是我,我就是曾小贤”。

看他一脸陶醉的模样,叶纤红的心软了。

她最怕跟一本正经的男人打交道,那种男人做的往往跟说的不同,相处起来非常累。

而胡向阳这种萌贱属性男,才能让她全无压力地付出真心,不用担心他欺骗自己的感情。

叶纤红第一次见到他,就发觉他有双重性格,表面正经高冷,暗里闷骚萌贱自恋,没想到他的隐性性格,居然比她猜测的还要严重,不过她喜欢。

两人腻了一会,叶纤红看时间不早了,用力抽出手,站起来说道:“你看会电视,我去做饭了。”

见胡向阳伸出手,想把她拉回沙发,不让她离开,叶纤红板起脸,狠狠瞪了他一眼。

胡向阳怕怕地缩回手,一付被大人教训了的熊孩子模样。

“这才乖吗?”叶纤红满意笑了笑,又在他头上大力揉了几下,才神清气爽地走进厨房,准备午饭。

平时因为一个人,她随便吃一点就打发了,今天胡向阳来了,得好好准备几个菜给他吃。

冰箱里食物品种不多,想做一桌丰盛的午饭应该不可能了。

忽然想到诗诗姐赞不绝口的泡菜,既然她这么喜欢,胡向阳应该也会喜欢,就做一桌泡菜有关的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