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送狗

叶纤红回家后,将买回来的鱼虾蟹送进空间,坐在河边憧憬了好久。

等它们繁殖长大,自己一家就有源源不断的河鲜可以吃了。

自家现在还很穷,父母平时很少上街,就吃些自家种的蔬菜瓜果。但是妈妈的身体,需要吃鸡鸭鱼肉虾蟹这种营养价值高的食物,所以空间算是解决了吃这个基本问题。

弟弟还在长个,也需要营养,叶纤红相信,如果自己能天天给他做好吃的,他的个子也不会像前世那样,长到一米七出头,就停止了。

这个时代的男孩子,长得矮就会被人说三等残废,弟弟五官还不错,如果能长到一米八,那肯定是个大帅哥,将来找女朋友也不必担心了。

从空间出来,时间已近中午,叶纤红望着依然没有未接来电的电话,失望地去准备自己的午餐。

随便解决了一餐后,叶纤红终于等不下去了,打算去美容店走一趟,当面跟胖老板说明一下,自己现在比较空,可以多接些生意。

如果整天这样无事可做,她不知道能撑多久?

换好衣服,正要出门,传来一阵敲门声。

谁个时候会来?叶纤红打开门一看,是苏思诗。

“诗诗姐怎么来了?快进来。”两人现在已非常捻熟,叶纤红笑着跟她打招呼。

“噔噔——噔,看我带来了什么?”苏思诗双手叉着一只毛绒绒的狗崽子,朝她扑了过来,嘴里笑道。

“啊!好可爱的狗狗——”叶纤红一见,大叫着接过来。

小狗估计才满月,圆滚滚得非常可爱。毛发非常长,颜色是白色偏浅杏色,眼睛小小的像两颗绿豆,看起来傻傻的,鼻子嘴巴不像普通家狗那样突出,反而扁扁的肉肉的,像一只小狮子。

“这是松狮犬的幼崽?”叶纤红惊讶地问。“诗诗姐你是哪里搞来的?”

虞城现在刚撤县设市,城里居民并不多,还很少有人养宠物狗,倒时在农村,很多人家喜欢养狗看家护院。

所以对狗的品种,也没有什么讲究,更不会在意血统纯不纯正。

不像前世,有专门的宠物市场、宠物医院,纯正的贵宾狗,价格也水涨船高,像松狮犬,明明是国内的品种,去国外一趟后,就成了贵宾犬之一,价格也是成倍上涨。

她还以为苏思诗送来的是普通的土狗,没想到竟然是产自西藏的松狮犬。

“你认识?”苏思诗惊讶地问。

老实说,她也是听养狗的朋友介绍,说这是一只罕见的松狮犬,要她的朋友小心喂养,才知道这只丑丑的小狗,居然很有名。

“当然了。”叶纤红得意地回答。“它是我国西藏的本地品种,因为长得像狮子,所以叫松狮。那里一年四季比较冷,所以毛毛也特别长。”

“哦。”苏思诗竖了竖大拇指,她是真的佩服了。

拿这只狗送给叶纤红,她还怕她不识货,没想到了解的比养狗的朋友还多。

“谢谢诗诗姐,送这么珍贵的小狗给我。”叶纤红向苏思诗道谢,见小狗在她怀里,一付愁苦的样子,忍不住在它鼻子上轻轻搔了搔,笑道:“你长得好丑啊!不过丑得很呆萌——”

“你喜欢就好。”苏思诗感觉自己的心意没白费。

这狗虽然是白拿朋友的,用来送人,好歹也是她的一番心意,能被主人重视,她自然开心。

两人在屋里坐下来,因为还没有狗窝,叶纤红去房间找了件旧衣服,垫在木地板上,让狗狗趴在那里。

“今天没出去啊!”苏思诗见叶纤红大白天在家,随口问道。

“是啊!美容院那边都没生意。”叶纤红有些苦恼。“我都在想,要不要另外找一份全职的工作。”

“找什么工作?来公司帮我好了!”苏思诗招揽道。

她是真心希望叶纤红来帮自己。

叶纤红虽然年纪不大,学识也不高,但是眼光和见识远超同龄人,她觉得她从事美容这种技术工作,实在太浪费了,如果给自己做助理,自己肯定能省不少心。

管着这么大一家公司,她越来越有力不从心的感觉,如果有叶纤红替自己分担一些,那她就可以分出精力,好好考虑,怎么把管理这一块抓好。

公司做到一定的规模,就必须引入现代的企业管理制度,苏思诗最近在学习欧美和港台的先进管理方式,也跟父亲及其它家人沟通过,怎么样改变落后的管理方式。

但是想想容易,真的要实行,感觉很棘手。

本地实在太缺少相关的人才了。

而叶纤红给她的感觉,就像一个在欧美长大的人,在看待问题时,总能一针见血地找到问题的根本点,然后找出相应的方法,去解决它。

再加上她的眼界和情商都比较高,说话懂得分寸,很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