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 极限1换0

富国中心

快船为50胜而战,76人为70胜而战。

70胜是76人定下的一项硬指标,一定要达到。

虽然就算他们接下来的比赛以全败结束,还是大概率会以东部第一的名次进入季后赛,但他们依然要赢到至少70场。

因为只有赢下70场,才能确保韦夏得到第二座MVP奖杯。

韦夏今年最大的对手凯文·杜兰特在威斯布鲁克缺席了一半比赛的情况下发挥出色。

从个人数据、表现、大部分比赛缺少了二当家以及从未拿过MVP、连续多年MVP票选第二和第三的缺憾性来说,如果韦夏的战绩没有形成质的优势,便无法战胜对方赢下MVP。

70胜与60胜相比是质的变化。

就算是69胜都和70胜大不相同。

70胜是一队之下的高度,历史上只有公牛打出来过。

能有这个高度,就能保证韦夏的MVP到手。

为了让韦夏成为MVP,76人全队都要效犬马之力。

这既是他的个人荣耀,也是全队的荣誉,让韦夏第二次加身MVP,能够从侧面烘托出76人的崛起之势。

今晚的敲钟仪式,76人请来了阿伦·艾弗森。

艾弗森亮相的时候,现场球迷以最响亮的呼声相迎。

他还是穿着正经人所谓的奇装异服,然后,敲响了钟。

钟声传过了许多地方,双方换上首发,比赛即将开始。

76人的首发没有变化,快船的首发则是保罗、JJ·雷迪克、贾莱德·杜德利、格里芬、小乔丹。

“Man,我难得来敲一次钟,你们要是输掉比赛就不好看了。”艾弗森象征性地扔球前还和76人的晚辈们开玩笑,“大家会以为是我带来的霉运。”

考辛斯许诺道:“我们一定赢!”

“别说自己无法把握的事情。”隆多教训道。

考辛斯却拿出了熊孩子的顽劣:“我有把握!”

要是没有当着格里芬和小乔丹的面那么说的话,可能会更好吧?

正式跳球环节,考辛斯没有优势,小乔丹纵身一拍,便把球拍到了后方。

快船决定让格里芬来打第一球。

格里芬的新秀赛季,可能是蒂姆·邓肯之后最具有冲击力的新秀赛季。

那个赛季的格里芬,让人感觉又一位帝星降临。只是没想到,他只惊艳了那一次,接下来的几年,保持了全明星水准的格里芬没有蜕变成巨星,有些停滞不前了。

他想摆脱球迷们对他的能飞善扣的印象。

他的第一次进攻就展示了技术,拿球,放弃背身要位,跳步转身,欺负法里德身高矮小,直接高位跳投。

技术动作和出手时机都没问题,不进而已。

没过几秒钟,小乔丹就考辛斯开场前的话语喷起了垃圾话。为证明自己所言不虚,他大声要球。

隆多给了他证明自己的机会。

考辛斯转身跳投不中,快船想打反击,保罗速度很快,被韦夏追上后主动慢下来给杜德利传球。

韦夏面无惧色,哪怕以一防二都不曾动摇,硬生生将杜德利的快攻封盖。

快船二打一的反击失败,篮板被韦夏捡起,保罗和杜德利刚想就地包夹。

他却侧身运球,不可思议地运用身后手将球切进胯下,身体跟着向前一个箭步,穿过包夹,单手抓起球找到前场四打三的空位,炮弹般的球送到前场,费城的球迷已经疯叫出声,海沃德瞄准篮筐,唰!

“你们的包夹意识不错,但我的防包夹意识可能更胜一筹。”韦夏谦虚地说。

保罗不爽地说:“信不信我打你一拳?”

“如果你想考验我的演技,悉听尊便。”韦夏的话语让保罗分外不悦。

和韦夏对位的人都有同样的感觉,他说的话,都是好话,干的却不是人事,两相结合起来,抡起拳头打他的欲望特别强。

科比说韦夏总有一天要死在球场上,多少有误判时代的成分。

如果是70年代,韦夏会比汤帅更早地被人打出脑浆。

韦夏从防到传球助攻,令观众激动兴奋,尤其是防守成功后的那几下,太能调动球迷的肾上腺素了。

“你无法用正常逻辑来解释Wish的变化,他突然间从蒂姆·邓肯变成了沙克·奥尼尔。”

该比喻韦夏无法消受,他对邓肯没意见,变成了奥尼尔?偶买噶,太恶心了吧。他看起来像是那种不按时训练一到休赛期就养膘从新秀赛季开始几乎每年都是全队最不努力的人吗?对了,就算是他队内排名倒数的某样物品的长度,他都可能在奥尼尔之上。

他舍弃这大好的身体不要,去要一个虽然充满统治力却臃肿肥胖且那玩意儿比他远胜身体还要小的身子,图什么?和他失去的相比,三连冠的天赋算个……呃,三连冠的天赋还算是个响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