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土地使用证(你所谓的那份遗嘱,是王戈)(第3/5页)

此刻顾霄要上台阶,他似乎有风湿病,腿有点变形,不好上楼梯,阎东雪一个人扶着有点吃力,阎肇居然伸手,帮了一把。

顾霄又说:“听说你爱人用你母亲那三十万给自己买了一幢楼,还给自己买了一座军工厂,另有一部分钱,她支持她的小女儿拍了一部电视剧。”轻轻一声叹,顾霄回头看着陈美兰,居然又来一句:“女性应该都像她一样,擅于花钱才好。”

同样的话,得看由什么人来说,又是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说。

听完顾霄的话,陈美兰立刻回头看了眼阎东平。

这家伙是个大烟鬼,有一口褐黄色,比四环素牙还叫人恶心的牙,咧开嘴巴,他居然嗨嗨一笑:“这不都是事实嘛?”

是事实,但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把陈美兰给形容的一无事处。

阎肇也只得实事求是,答:“是。”

顾霄上了几台台阶,得休息一下,继而又对阎肇说:“那笔钱是我赠予你母亲的,用在任何方面我都没有任何意见,但就我本人来说,此生我最厌恶的就是华国军人,他们貌似热血,但大多极为鲁莽,冲动,而且被所谓的党性洗脑,身上只有党性,没有人性。”

言下之意,他最讨厌的人就是华国军人了。

阎斌和阎卫同时在看陈美兰,给她投以怜悯的目光。

她最初投给271的那笔钱顾霄不会说什么,但是对方这么明确的表明自己讨厌军人,她又怎么可能从顾霄那儿再要到投资款?

形势不仅是不好,而且于他们所有人都是大大的不利!

得,这不是接待南洋客商,这是接待了个寂寞。

从阎卫代表的官方,到阎肇代表的公安方,再到陈美兰这个经商方,全都一塌糊涂,一无是处。

而这时,阎肇依旧是那么的心平气和。

面对顾霄这个,同样加害过他母亲的男人,全然没有对上他父亲时那种咄咄逼人和傲骨铮铮,以及绝不低头的气势,反而,平静温默的让陈美兰都觉得,他像变了个人一样。

就在上了台阶之后,他还突然停下,示意顾霄等人等一等,自己又折返回了地宫的门口。

不过他并没往地宫去,而是走到旁边的林子里,盯着林子在看。

阎卫在摸头,阎斌又点了一支烟,不过突然,他看到顾霄皱着眉头在看阎东平,似乎很是厌恶对方,突然意识到这老爷子是闻到对方身上有大烟那种难闻的味道,所以非常厌恶,于是识相的掐灭了烟头,把烟头给丢远了。

陈美兰顺着阎肇的目光看过去,就见隐隐绰绰的路灯下,周雪琴站在暗阴中,手里捧着一大叠的纸,正在跟阎肇对视。

忙忙碌碌的周雪琴,这是来跟着来讨投资的。

顾霄就像一块肥肉,甫一到西平市,不止有阎卫在旁鞍前马后替政府要投资,周雪琴忙于生计,也在想尽办法给自己制机会,想要钱。

五十步笑一百步,陈美兰也一样,为了271,为了那帮动不动就叫嚣着,要她这个首□□毙他们的退伍兵,也想从顾霄这儿搞投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不过如此。

阎肇厉目盯了一会儿,周雪琴就又退进林子里去了。

于是阎肇又折返了回来。

一众人继续往前走,要出寺庙。

今天也是事儿多,陈美兰穿的是高跟鞋,而且还是细跟儿,别人都走了,她却怎么都拨不动自己的鞋子,把脚褪出来一看,才发现高跟鞋卡在两个台阶的石缝儿里头了。

“三哥。”她于是喊了一句。

这可是夜里九点,尼姑庵虽说没关门,但早就没有游客了,庵里路灯也不多,四处黑鸦鸦的,陈美兰抱着手臂,一个人站在黑暗中,吓的都有点儿发抖。

这时阎肇已经走到大门口了,听到远处有陈美兰的喊声,于是又折了回来。

看陈美兰金脚独立的站着,他单膝跪下,示意陈美兰踩着自己的膝盖,要替她拨鞋子。

边拨,他边问:“关于寺庙的事情,你也是听我娘说的?”

就说奇不奇,分明曾经的他们没有任何交集。

可是陈美兰却是在苏文最后的时光里,唯一曾经跟她交过心的人。

要不是阎西山犯浑离婚,要不是周雪琴发了疯似的,也非要闹着离婚。

要不是俩人都因为婚姻而褪了一层皮,跌跌撞撞偶然之下走到一起,阎肇不可能跟她再婚,也不可能跟她在一起。

可就是因为跟她结了婚,做了夫妻,阎肇不止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还触摸到了他从来不曾触及过的,他此生最爱的人,母亲那颗苍凉的,孤寂了一生的心。

陈美兰也觉得新奇,踩着阎肇的脚,兴致勃勃的,就说起了曾经婆婆鼓动自己离婚,并且承诺要给她一座庙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