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 制度(第2/2页)

因为御史台位卑权重,是推倒宰相的先锋军敢死队,一旦失败,惨不堪言。

而且就算成功,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里边那八百。

第二条路叫吏部阙,这个权利归审官院和吏部。

一些不太重要的职位如在京库务、寺、监丞的职位,可以通过这种渠道获得。

但是别去找官员请托,找小吏更加方便。因为吏部官僚选任条目过于纷繁,连长官都搞不懂,只能倚赖胥吏来完成。

这就导致贿赂的问题非常突出,胥吏们的好机会来了。

或是曲解条文,或是修改簿籍,上下其手,徇私舞弊。

南宋“无五百千,莫近临安。”的说法,就是这么来的。

第三条路叫堂除,由宰相控制的中书门下负责一些职位的安排。

这些职位都比较高级,而且堂除禀承“为官择人”的原则,相对不泥于资格,比较灵活,宰执的个人意见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比如陈执中给王安石安排的群牧判官,度支判官,就是这种。

如果宰相的人品不怎么样,堂除会变成相臣们党同伐异、弄权舞弊的工具。

吕夷简,文彦博,陈执中,王安石,都因为塞亲属或者私人,遭到过猛烈的弹劾。

最后一条路,就是皇帝了。

也是两条路。

高级、核心臣僚的任免,裁断权则掌握在帝王手里,即“特旨除授”,针对老臣。

而新人,只有状元榜眼探花,或者制举出身,才算是天子门生。

担任一任通判、签判就被召回京师授予清要职务,一般都是修起居注,知制诰起步,算是前边那堆人的预备队。

这就是三苏制科出来后,宋仁宗夸口说今日为子孙寻得三宰相的原因。

这两条路,是最安全,最清要,投入产出比最高的。

有时候两条路也是一条路,比如晏殊晏相公,自己做着宰相兼枢密使,女婿富弼做着枢密副使,要辞职宋仁宗还不同意。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君臣关系了,这是玩伴加同学,战友加基友的关系。从小到大一路陪伴刷出来的人品。

从法律文本上看,这是一套完美的制度,但是从实践中看,这套看似颇为全面严密,体现循序渐进原则,满足了大多数官员期待公平愿望,符合大宋一贯求稳风格的制度,执行起来和最后得到的效果,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