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就在这还差几厘米的当口,病房门被“吱呀”一声推了开。

李乐手里提着饭盒,瞧都没有往这边瞧,直愣愣地便进了屋,把餐盒往茶几上摆,一边摆,一边嘴上也没闲着,他说:“哥,小丁哥刚刚找到一家店,那个蛋黄狮子头真是绝了,现在你还不能吃,不过野哥可以吃,所以我们就买了一份带回来,还给你带了荠菜小馄饨,也很好吃。哎,人家江苏人民是真会吃,狮子头里加蛋黄——昂,野哥好!”

李乐这两天跟他混熟了,也没有一开始那么拘束。温涯脾气好,他跟小丁一起打排位,一开始两个人连声都不敢吭,怕他嫌吵,温涯是在大舅家里长大,底下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早就习惯了看半大孩子吵吵闹闹,心中并不介意,便跟他们说不必小心拘谨,眼看过年了,难得有两天玩一玩,索性玩的开心点。听见他这样说,他们这才自在了起来,却没想到一时忘形不记得敲门,结果直接看到了不该看的画面。

可以,很值得投稿一个社会性死亡小组。

牧野直起身,恢复了面瘫酷哥脸,矜持点头,顶着红耳朵淡定问道:“丁哲呢?”

李乐也假装无事发生,磕磕巴巴地回答:“哦,哦,小丁哥,他去买水,应该,马上就回来了——”

温涯不知怎地,忽觉有点想笑,只得抿了唇角忍住,转移话题说:“不是说买了小馄饨吗?”

李乐这才反应过来,赶忙给他拿餐盒拿筷子,接着先前的话茬,说起今天吃到的馄饨味道如何鲜美,酱排骨看上去有多诱人,下次一定要点一份尝一尝,才算是把方才的尴尬岔了过去。

温涯犯了胃病,身体里有炎症,断断续续地发烧挂水,胃口不怎么好,吃了几个便觉嘴里发苦,只又喝了一点汤,牧野见他不吃了,便自然而然都又把他的碗端走,几口收拾了剩下的。饭后,买水回来的小丁很有眼色地拉走了李乐,很快,房间里便又只剩下他们两个。

牧野兑了温水给温涯,他接过说了谢谢,牧野有点懊丧,伸手轻轻拨弄了几下他的额发,有心想继续先前那个未完成的亲吻,但方才头脑一热的莽劲过去了,又唯恐进展得太快唐突了他,虽不甘心,但还是克制着只凑过去浅浅啄了一啄他的眉心。

这一吻温柔至极,又猝不及防,竟比方才还要叫人心跳。

温涯只觉得一阵目眩神迷,连太阳穴处的血脉都在随着心跳砰砰跳动。就像尝到了一颗惦记太久的糖果,甜味才只刚刚染上舌尖,便觉心满意足,别无他求。他缓慢地眨了眨眼,将眼中的温热酸胀憋了回去,伸出手,试探一般地覆在他的手背,然后与他交握,轻声问道:“你不是还要联排?什么时候回去?我想跟你一起回北京。”

他的手掌不暖,也不算细腻,手背上还有止血贴,牧野将他的手包住,拇指下意识地蹭了蹭他的掌心,“联排是在下午,我明早回去。你病还没好全,再多休息几天。”

温涯心中微微一动,心里知道他下意识的举动是因为他的掌心从前有个疤痕,是一年他在秘境试炼中受伤,他入四象海为他取药时被玄武背蛇的毒牙咬穿时所留。那毒牙在他的掌心穿出血洞,即便后来愈合,疤痕仍旧十分狰狞可怖,无法祛除。长风虽然嘴上不提,心中却十分在意,即便是时过境迁,二人间恩仇难论,他仍记得他掌心有处疤痕,是为了他而留。

他想起这些,便只觉心软,盼能哄他高兴,笑着回答:“现在只是要挂水,回去社区医院挂也一样,过几天我要回老家过年,这时候不回去,可就要等年后才能见面了。要谈恋爱,难道不该多花时间相处吗?”

牧野乍从他口中听到如此直白坦荡的“谈恋爱”三个字,一口气岔了险些呛到,不知为什么,心中却并不觉得如何高兴,就好像是,他虽然答应和他试试,但是却并没有真的指望能与他一起走多远。他不过是个疲倦的大人,在打起精神陪一个孩子摆一场恋爱家家酒,愿意为了满足他的期待而献上最大的温柔和耐心。

他没有拆穿,捏捏他的指节,说:“那也不急这三两天。”

温涯捧着杯子啜饮,抬眼看他,点点头,眉目含笑,“那好吧,你不急,就等初八进组再见面吧。”

牧野:“……”虽然能感觉到他是在阴阳怪气,但是居然觉得还挺可爱的。

*

温涯虽然嘴上说等到初八再见,其实心里还是早就拿定了主意。

牧野是明早的飞机,自己就买明天上午其他时间的机票回去。他回老家的车票还是穿书之前买的,除夕当天才走,他明天回去,至少还能跟他见一面,他应该会很高兴。他爱吃甜的,兴许还够时间给他弄些云片糕蛋黄酥之类的小东西等除夕候场的时候吃——他记得先前好像在网上看到过流出的春晚节目单,牧野是唱前阵热播的谍战片《北山有杨》的主题曲,是个主旋律类的节目,位置很靠前,很早就要候场准备,时间也只够吃点小东西垫垫,多半是没时间好好吃个晚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