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金屋藏娇

虽然秦欢什么都没说,但沈鹤之还是从她脸上读懂了她的心思,抬了抬眼淡淡的道,“你长大了。”

长大了就该学会一个人住,他把人带回来,会尽到教养之责,却不代表他能忍受一个总是哭哭啼啼的小姑娘在面前晃悠。

秦欢见他态度冷淡,慢慢的在心里把自己给说服了。舅舅说得对,她过了七岁的生辰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可以自己一个人住大院子了。

只是想通归想通,低落也还是低落,刚刚因为新鲜事物而得到的兴奋感,瞬间就被浇灭了,知道沈鹤之要走,也不像之前那样去撒娇的拦了。

低着脑袋可怜巴巴的跟在他身后,想要送着他出院子。

冬日的天暗得快,今日又来回闹腾了这般久,此刻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

沈鹤之大步的走在前面,临出院门才止步,想要让秦欢回屋去。

低头便见秦欢手里正紧紧抱着布兔子,乖顺的站在陌生的院子里,斜阳落下暗橙色的光影,一点点的将她瘦小的身影吞没。

大约是感觉到他停下了,秦欢跟着抬起了头,在触碰到他的视线时,她原本失落的神色重新明亮了起来,咧着嘴冲他挥了挥手,在与他道别。

她明明没哭,还很懂事的笑着与他道别,这本该是沈鹤之愿意看到的,可不知为何这勉强的笑,却让他更加不悦。

在秦家什么正经东西都没学会,倒是学会忍了?

已经到嘴边的话转了个弯,再出口便成了:“跟上来,我带你认认路。”

看着秦欢勉强的笑变得诚挚灿烂起来,沈鹤之才转过身去,听着身后属于小孩的脚步声响起,几不可见的勾了勾唇角。这还差不多,方才那比哭还难看的笑,真是丑死了。

而后不发一言的朝前走去。

天都快黑了,肯定不可能打着灯笼逛府邸,这所谓的认路自然是从小院到前院的路。

小院和前院其实离得并不远,中间只隔了两道院墙,可为了将其与前院分离开,中间的院墙并未打通,要去前院就得绕一大圈,走了足有一刻钟,才到前院。

秦欢实诚的很,说让她认路便真的记得无比认真,等到前院,晚膳都上来了,她还在脑海里努力的回想,生怕一会找不回去了。

直到沈鹤之轻点了两下桌案,她才回过神来,一眼就看见了她最熟悉的小金碗,和最喜欢的鸡蛋羹,一高兴就把什么路都给丢到了脑后,捧着小金碗吃得无比的香。

也不知是饭菜合口味,还是因为有沈鹤之同席,她的胃口出奇的好,不仅把整碗鸡蛋羹给吃了,还吃了半条小黄鱼,要不是同福怕她吃多了,夜里会不克化,她能吃上两碗米饭!

饭也吃饱了,路也认了,秦欢这回终于满足了,乖乖的与沈鹤之道别,回去休息。

兰香的风寒来势猛烈,在病彻底好之前,同福肯定不会让她伺候主子,便另外从前院挑了一个嬷嬷和四个婢女,过去照顾秦欢的起居。

对于太子头次带人回府,而且还是个小姑娘,下人们猜测纷纷,都好奇的想往她身边钻,希望能得些好处,伺候起她来也就愈发的仔细。

小姑娘看着娇娇柔柔不好伺候的样子,原以为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她会害怕的睡不着觉,嬷嬷已经预先想好了七八种哄小孩的法子。

可没想到,一种都没派上用场。

秦欢洗漱更衣躺上床后,不到半刻钟,就传来了平缓的呼吸声。

嬷嬷不敢相信的探头去看,就见小姑娘怀里抱着布兔子,睡得格外的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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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方微亮,书房的桌上已铺满了纸张。练字可静心养性,沈鹤之每日都会晨起练字,这个习惯多年来雷打不动。

纸上的墨汁未干,入目皆是狂草,每个字都是从头到尾一笔落下,且一张比一张要写的大,大到纸张已装不下他的字,有种欲要腾空而出的磅礴大气。

看得在一旁伺候的同福,连气都要喘不出了,好似从昨夜太傅传来消息后,太子身上的戾气便尤为重,他不敢发出丝毫动静,只能梗着脖子小心翼翼的将纸铺上。

待烛光燃尽,微凉的晨光透过窗牖落在笔尖时,沈鹤之正好收了笔。

同福长松了口气,如往常那般上前收纸,太子的字自然是要拿去裱起来的,但没想到下人刚进屋,就听沈鹤之突得开口道:“全都拿去烧了。”

同福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虽然觉得可惜,也还是听话的让人全都丢进了火盆。

等火盆里的纸张翻滚变成灰烬后,沈鹤之的神色也恢复了往日的清冷,不再多看一眼,抽身离开了书房。

这会正是用早膳的时候,后厨已经备好了菜肴,皆是按着宫中的规矩来,八大菜四银碟小菜汤水米粥无一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