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只软啾(第2/3页)

朋友们一路哄着阮久,在各家包下的房间前挥手作别。

看着阮久进去了,才有人敢问:“诶,西北那个蛮族叫什么来着?”

“鏖兀。”

“什么?”

“‘鏖战’的‘鏖’,‘兀立’的‘兀’。”

“什么东西?怎么这么怪怪的?”

那人话音未落,阮久的房门忽然被人打开,阮久从里边探出脑袋:“就是那个该死的——”

他提气:“嗷呜!”

一片死寂。

阵阵窃笑。

最后是震天爆笑。

阮久再“嗷”了一嗓子,砰地一声把房门摔上。

*

房里,名为十八的小厮将巾子拧干,递给阮久:“小公子擦把脸吧。八殿下走的时候,派人来赔罪了,说等他从宫里出来,就请小公子去客满楼吃点心。”

阮久随便抹了把脸,就把巾子丢回铜盆里:“我少他那几块点心吃不成?不去。”

温水溅了十八满袖都是,他抱怨道:“小公子和八殿下不高兴,把气都撒在我身上做什么?”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喜欢萧明渊身边那个小宫女,你哄着我过去,你自己也好和她说说话。”

阮久不再看他,哼了一声,转头走到木屏风后边。

他扯开衣带,想起方才萧明渊的话。

萧明渊的话,一半对,一半错。

阮久确实是商户出身,却也不是寻常商贾家的公子,否则他也没有机会同这一群身份显赫的公子哥儿,乃至皇子一起打马球了。

他是梁国首富之子,有一群自小相识、非富即贵的纨绔朋友。

他们聚在一块儿,别的不会,唯独精通玩乐,马球蹴鞠、拨弦弄曲,都不在话下。

至于方才说起的西北蛮族“嗷呜”,阮久想到他们就牙根痒痒。

大梁西北边是一片极其辽阔的草原,游牧部落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便是鏖兀。

早些年小部落以鏖兀为尊,而鏖兀又与大梁交好,还算是相安无事。

可是这几年不知为何,几个小部落屡屡侵扰大梁边境,鏖兀非但不予约束,反倒从中挑拨谋利。

大梁被几次战争掏空了国库,便动了让商人以钱财入仕的念头。说得直白些,就是“卖官”。

阮久的兄长阮鹤素有报国之志,从前一直苦于无门而入,此时也在朝中谋得一官半职。

没多久,鏖兀再次进犯,阮鹤作为文职跟随上阵,在一次苦战中,身受重伤,险些丧命。

由此,阮久便记恨上了鏖兀。

前阵子大梁与鏖兀商定休战,所以鏖兀派遣使臣来到大梁都城永安。

阮久解下汗湿的衣裳,甩在衣桁上,喊了一声:“十八。”

十八忙应道:“小公子?”

“刚才那小太监说,鏖兀的使臣团到了?”

“是……”十八拉响警铃,“等等,小公子、小祖宗!你想做什么?”

阮久不回答,哼着小曲儿,自顾自地拿起干净的衣裳,抖落开穿上。

十八没听见他说话,急得要给他跪下了:“小祖宗你可不知道,鏖兀人个个儿都身高八尺,壮得跟熊似的,拳头比小公子吃饭用的……不,煮饭用的砂锅还大,一拳就能把人从永安街街头打到街尾。小公子可别自作主张去招惹他们……”

这时阮久已经换好衣裳,捋着头发,从屏风后边出来了。

他换了一身玉白衣裳,披一件单层的石榴红披风,贵气又张扬。头发重新扎起,仍旧束得高高的,发带两边与乌发一同垂下,尾处坠着两个月牙形的白玉。

“我就是去看看,瞻仰一下鏖兀风采,不可以么?”阮久抱着手,扬了扬下巴,“去牵马。”

*

十八苦劝无果,不情不愿地把缰绳交给阮久:“小公子,我们还是坐马车回去吧?马车舒服,还能在车里吃点心……”

“不好。”阮久夺过缰绳,翻身上马,“走。”

待十八反应过来,阮久已经策马跑出去老远,只留给他一个石榴红披风在风中翻飞的背影。

他赶忙上马去追:“小公子,你别跑,等等我!”

阮久不回头,再挥了一下马鞭。

十八实在是多想了,他又不傻,怎么会平白无故去招惹别人?

他只不过是想看看,鏖兀族的人,是不是真像别人说的那样高大。

一路策马到北城门,道路两边有禁军护卫,阮久只好在官道边的空地上停下。

他来得巧,鏖兀的使臣团才和接待的官员见过礼,这时正往城门里走。

阮久看着,只见鏖兀士兵或骑马,或步行,看不出怎么就壮得像熊,也看不出究竟哪里与大梁士兵不同。

他看了一会儿,觉着没意思,才调转马头要走,忽然发现鏖兀队伍里,也有人在看他。

马车帘子往两边系,里边坐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