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三十四个求职者

俞知乐是个爱吃的,再加上这桌菜,都是按着他喜欢的口味做的。平常这么一桌菜摆出来,他早就吃的头都抬不起来了,这会居然没光顾着自己那张嘴,反而给人布菜。

乐乐这么体贴的样子,作为看着他长大的顾爸顾妈,找遍了自己的记忆,这都还是第一次看见。

上次乐乐带人回来玩,还是才念完大学那会,同宿舍的舍友,对方旅游刚好经过,这才过来玩了两天。那会可没见乐乐有这么周到。别说布菜了,当时乐乐直接从人筷子底下劫走了盘子里最后一只大虾。

这么一比较,乐乐对他这个朋友确实有些不同寻常。

想到这,夫妻俩忍不住留了个心,一边吃饭,一边暗中观察了起来。饭吃到一半,顾妈妈又有些疑惑了,因为直到现在,全程除了布菜之外,两人似乎就没有什么额外的互动。

虽然当着长辈的面,没办法甜甜蜜蜜地互相喂食,但是帮忙剥个虾去个鱼刺骨头什么的,这样的场景怎么也没看到?

年轻情侣怎么一点黏糊劲也没有?

顾妈妈心里直打鼓。她暗中踩了顾爸爸一脚,使了个眼色:别是乐乐还在单恋中吧?

同样观察了一会,顾爸爸这才发现不对。

得,十有八九是他们想多了。

情侣个屁啊,乐乐给人布的菜,全都不是他自个最喜欢的。打的什么主意再明显不过了。先拿没那么喜欢的菜喂饱了人家,剩下的最最喜欢的菜,他就能多吃两口了。小算盘打的贼精,恋爱中的人能有这脑子?!

顾爸爸表示,作为过来人,他敢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拍板保证:不可能有。

像他这么聪明的人,当初追求顾妈妈的时候,都掉了智商。

知道这不是俞知乐对象以后,顾爸爸和顾妈妈的态度就自然了起来,不再那么小心翼翼,生怕给对方留下坏印象。完全不知道中间发生过什么误会的俞知乐,一本满足地吃了一顿极其合胃口的大餐。尤其是那盘清蒸鲤鱼,鱼肉又鲜又嫩,鲜得他眉毛都快掉了。要不是鱼刺没办法吃,他连鱼骨头都能给啃进肚。

毕竟在一起吃过一顿烧烤,对俞知乐口味偏好有所了解的白泽,这顿饭吃的也很满意。饭菜味道好是一点,最重要的是,俞知乐吃的多,这样的好胃口要是能一直保持下去,用不了多久,他估计就可以逐渐进补一些含灵力的食物,为将来的血脉觉醒打好基础。

因为这,白泽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没发现俞知乐的小把戏。

吃过饭,俞知乐才想站起来帮忙收拾空碗碟,就听到一阵翅膀扑掕的声音。顺着动静抬头一看,之前才装死飞走的那只鹦鹉,这会居然回来‘自投罗网’了。

“你们竟然没给我留饭!竟然忍心让我这么美的一只鸟饿肚子?!看看,我饿的羽毛都黯淡了!”真是居心叵测,这一定是嫉妒,他们的目的就是想把自己饿丑!注意到大妖的眼神,鹦鹉没敢把后面那句话说出来,并且还下意识地往顾妈妈那边凑了凑。

这是饲主家,虽然大妖以前在这里住过,但也没资格驱逐自己!

毕竟他可是名正言顺,得到了饲主默许,这才留下来落脚的鸟。饲主是口是心非地赶过他,然而每次做饭的时候,还不是都有他的份。这不是默许是什么?这不是纵容是什么?想到这,鹦鹉就觉得自个的底气更足了些,他抖了抖身上华美的羽毛,暗暗地挺了挺胸膛。

大妖又怎么样!

大妖管天管地,也管不到别人家里去。

哪怕这里曾经是他的巢穴,但现在已经不是了,这块地盘已经归属了人类。更何况新时代了,妖精之间不能无故互相伤害。大妖要是真对他动手,那是犯法的,要被抓去劳动改造,吃牢饭的!他之前根本就没必要害怕。

不能怂!

由奢入俭难,吃惯了人类饭食后再让他自个觅食,鹦鹉表示,这太强鸟所难了。而且附近就只有这里灵气最足,修炼起来容易,去了别的地方他根本不习惯。最重要的是,农家乐院子里的那棵大榕树,树顶是整个村最高的地方,站在那上面,所有的鸟飞过,都能第一时间看到他。为他的美貌惊叹,为他的美貌倾倒。

凤栖梧桐,作为一只美丽程度只比凤凰差一点的鸟,鹦鹉觉得自己也该有格调一点。本来落在大榕树上就已经很将就了,绝对不能沦落到其他不起眼的小树苗上。

枯瘦的小树苗没有足够强壮的枝干,没有足够繁茂的树冠,根本无法映衬出他的美!

考虑到种种,鹦鹉清楚地认识到了一点:回去了就什么都有了。他绝不能屈服在大妖的威吓之下!

展翅飞回来,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也是最难最重要的一步。现在当务之急,得先吃个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