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追逃(7)(第2/3页)

帘子后隐隐传来女人的声音,谭广胜竖着耳朵听了听——

“我看他这样子肯定是犯过案子的,我先举报他,再想办法拖住他……”

嘭一声,有什么东西在谭广胜的脑子里炸开了。他手足冰凉,浑身打抖,所有方才被焐热的血液都化作了最寒冷的冰碴子。这一瞬间,谭广胜想到耀武扬威的谭老板,想到永远骂他没出息的老婆,想到甩他嘴巴的那个工友,人善狗也欺,他毫不犹豫地从客厅的果盘里拿起一把水果刀。

女人刚一掀开帘子出了厨房,谭广胜就扑了上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恶狠狠地扎了对方十几下。积累发酵这些年的怨恨亟待发泄,他只想发泄。

女人的女儿原本在楼上做功课,听见异响便从楼梯上下来,一眼看见倒在血泊中的母亲,失声尖叫。

杀红了眼的谭广胜一不做二不休,冲上去一捂女孩的嘴,也朝她捅了十几刀。

淡绿色的帘子上全是血。杀死这对母女之后,谭广胜提刀进了厨房,他想看看女人是跟他的丈夫打电话报信,还是正跟哪个饶舌的邻居多嘴,结果却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

“屋中暗流涌动,女人打定主意,就步履轻轻地朝那个一脸凶横的男人走了过去……”

这是收音机里传来的一个男人声音。

谁能想到,曹孟德杀吕伯奢的故事竟会在千年之后重演,谭广胜怔在原地,呆若木鸡。

灶台上的干锅排骨正冒着热气,灶台边放着一台小型收音机。女人习惯一边做饭一边听收音机,方才他听见的那些话,其实是收音机里的《百家故事汇》。

他不知道女人有边听故事边做饭的习惯,他太敏感了,敏感到甚至没有听清故事汇里的女人说的是普通话,不是他的家乡话。

谭广胜木然地走出厨房,看见倒地的女人身边还有一些瓷碗的碎片,他数了数,正好三副碗筷。

他瞬间泪流满面。

善良的女人还想留他吃一顿热饭。

他却把这份善良杀死了。

谭广胜抹除了自己留下的指纹,卷走女人的一些私房钱与首饰,首饰装在一个银质的首饰盒里,看上去有些年月。他走得太匆忙,后来从报纸上得知,自己在现场留下了一只血脚印。

按说钱花光、首饰变卖之后,他应该很快把那个首饰盒也处理掉,以免日后被警察查到。但谭广胜没有。他一直鬼使神差地把这首饰盒藏在身边,以此提醒自己,要用余生偿还罪孽。

因为不以为然察觉的长短脚,谭广胜自知,自己鞋底的磨损特征十分独特。他听人说起“猎网行动”,又从陶龙跃那里旁敲侧击打听出来,足迹也有画像,什么磕痕、踏痕、跄痕、压痕,有时比DNA还精确,过去刑侦领域不重视这块儿,现在重视了,犯罪嫌疑人就跑不了了。

甚至他还看见民警为了灭门案在出租屋排查流动人口与劣迹人员,拿墨汁往地上一倒,让人随意一走,鞋模便一目了然。

字字句句,桩桩件件都令他心惊胆战,他逃了半辈子,第一反应,还是逃。

现在,刑侦局的讯问室里,谭广胜能逃却不逃,反而主动交代了三十年前那桩旧案。

重案队里他有熟人,两个不错的小伙子,都客客气气管他叫“谭伯”。

“我知道以现在的技术,那个血脚印早晚得坏事,就想赶紧离开,我又怕你们会怀疑,所以我就说我女儿要接我过去……”女儿是杜撰的。他所有的钱都拿去捐了,天天吃馒头就盐巴,哪个女人肯跟他,又哪来的女儿。

陶龙跃难得在讯问嫌疑人时陷入沉默,老人坦白的一切远远超出他的认知,

谢岚山问:“灭门案案发那晚,你为什么会在樊罗江边?”

答案不言而喻。樊罗江是个天然垃圾场,身为逃犯的谭广胜多半是想湮灭旧案的证据。

果然,谭广胜说:“我想扔了那个首饰盒,可能只有扔那里永远没人找得到。”

谢岚山问:“然后你看见了什么?”

谭广胜说他可以作证,那晚他看见一辆红色的奥迪开到江边——车标是四个圈儿,他认得出。嘭一声就往江里扔下去一件东西,他马上发现是个大活人。而对方已经上车,扬长而去了。

陶龙跃问:“车牌号记住了吗?”

谭广胜摇头:“天太黑了,当时只想着救人,没注意别的。”

陶龙跃明知故问:“为什么当时不报警?”

谭广胜解释:“没法解释清楚大半夜的一个人在江边,就怕你们把我当可疑人士,也让我留足印。”

陶龙跃继续问:“那为什么现在又来了?”

谭广胜看了谢岚山一眼:“说不上来,我想了两天,想到那到底是条命,那天夜里我跳大江里救他也可能淹死,但我还是跳了,所以我也决定来了。”老人又看了谢岚山一眼,摇头苦笑:“可能让我再想两天,我就又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