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第2/2页)

直把老太太教育的一头雾水的,要是没记错的话,沈念虽然是她闺女李艳红生的女儿。但是在七年前,她就跟沈建明离婚了啊!

就是这孩子,当年李艳红因为没抢赢,被法院直接判给了沈建明。

沈念这时干巴巴的笑了下,然后对着那些送她回来的警察同志开始解释和道歉,“警察叔叔,对不起,是我骗了你们。”

这下子,换警察同志们发懵了。

“我不是跟我妈妈走丢的,我是被我继母虐待,在家里过不下去了,就自己跑出来的。”沈念红着眼睛说,“我不想再回我爸爸和继母那里了,我想找我妈妈。但是我爸爸妈妈在我才刚一岁多的时候就离婚了,我是从别人的嘴里知道我妈妈的娘家在哪……”

现场一片寂静。

直到沈念的哭声响起,“对不起,我错了。但是我没有办法了,我如果不报警说我走丢了,只是说我继母虐待我,你们就不会带我来找我妈妈,而是会去找我继母……我真的不想再回到那边去了。”

如果沈念去报警,报的是黄桂香虐待她,那么不出意外,警方第一时间联系的肯定是沈念名义上的监护人沈建明。

沈念现在又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孩,哪怕有警察同志的帮忙,黄桂香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可然后呢?

沈念极大可能还是会被沈建明带回去。

在这种情况下,她被带走,沈建明能放过她?

而且这具身体还虚的狠,不是短时间能够调养回来的。所以沈念不能先报警被虐待,而是报警她跟母亲“走丢了。”

这样的话,警方会听从她的描述,直接帮助她找到生母李艳红。运气好就是现在这样,还开车送她过来,省了她自己去折腾找寻了。

若李艳红这边是个负责任的好母亲,那么沈念就会多了一个帮助。

当然什么都有万一……若李艳红不是个好母亲,那也不过是对她不管不顾,再把她推回到沈建明那边去而已。

此刻,沈念一边哭着,一边撩开了身上的衣裳,把原主被黄桂香虐待后留下的伤疤,展露给大家看。

那伤口一展现出来,在场的人全都看的触目惊心。

他们都能看得出来沈念是个很瘦的小孩,但是却没想过,在衣服的下面,她已经瘦到身上只剩一层皮包着,皮的下面全是一条条清晰可见的骨头支架。

而在这样的身体上,还遍布着大大小小,新旧不一的伤痕。

看着这样的身体,警察们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震惊在了当场。

而原主的外婆,这个老太太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然后伸出手,一把将沈念拉了过去抱在怀里,痛声大骂,“沈建明你个不做人的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