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3/4页)

跟对沈念的不满相比,沈志群和谢菊华提起沈兰和沈涛,是满口的夸赞不绝……可他们两口子却从来不会去想,在这之前的八年里,这些事情,全都是原主一个人包了。

甚至,她做的比这还要多多了,可却未曾听见沈志群和谢菊华去对外面的人,这般的夸赞过她……

而这种话说的次数多了,也免不了传到了沈念的耳朵里。

沈念在乎吗?

她不在乎的。

甚至她认为沈志群和谢菊华说的并没有错,现在的她确实靠不住了。

寄宿的生活很舒适,时间自然就过得很快。

沈念每周末挣两天钱,周一到周五在学校里努力学习。而她的成绩也不是昙花一现,从上学期期末开始,到这学期的期中开始,再到期末考试,沈念每一次都牢牢占据了年级第一的位置。

期末考完,便是暑假。

放暑假的第一天,沈念就干了在外人眼里的一件大事,她竟然花钱买了一辆三轮车。

更不知道她打哪进来了一批孩童衣物,然后就见着她开着那辆三轮车,也开始赶集摆摊了。

原主从七岁被接来开始,就跟着沈志群和谢菊华跑赶集赶了整整八年,拥有原主记忆的沈念,很清楚的知道小镇附近每一个集市的赶集点和时间。

沈念没有租摊位,她半路插进来的,想要租到好点的摊位本就不容易。再说了,她只能做两个月暑假,租一整年不划算,短期的两个月,人家集市管理点也不愿意租。

不过这种集市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些地方是不需要租金的。你只需要比别人去的早,就能按照想到先得的规矩,占据一个不算很差的位置。

沈念有三轮车,她也起得来。

沈志群和谢菊华是知道沈念摆摊的事的,毕竟沈念的那些衣物和三轮车,都在一楼大堂里摆放着。

可生意的事,却是从其他摆摊的熟人那里知道。

“志群,菊华!”一个相熟的老乡在某一天跑过来问他们,“你们家沈念生意那么好,你们怎么不过去帮忙啊!”

谢菊华愣在了当场,“她生意很好?”

老乡用羡慕的语气回到,“好的很呢!买东西的乡民们,人挤人的……”

谢菊华和沈志群面面相窥了一下,待不住了,谢菊华就让沈志群看摊位,她赶紧让这个老乡带她去沈念那边看看了。

到了沈念摆摊的路口,果然见着沈念三轮车停放在后面,前面的摊位前,挤满了乡民们在挑选衣服。

沈念就站在中间,手脚麻利的收钱装袋,旁边放着一个大喇叭,喇叭里面在喊着,“六块钱一件,裤子衣服,通通六块钱一件!两件以上一律五块!”

“五块钱一件?她还真去搞这种货了啊!”谢菊华吃惊的不行。

这些其实原主曾经是有跟她提过的。

原主是一个对人的情绪感知特别敏锐,且又特别细心的人。她在跟着谢菊华和沈志群出摊的这些年里,除了帮自家做事,也会主动帮一些熟人小忙。

谁家的生意好,又是依靠着什么好起来的,原主便摸了个门清。而且她还很聪明,在帮忙的时候那些大人的谈话,她全都记在心里。

于是,原主在有一年冬天,见着有一家卖鞋子的人生意超级火爆的时候,跑去跟沈志群和谢菊华提建议,“爸妈,我有看了,这几年咱们摊位上的生意没以前好做了。咱们换一下吧,去那些批发老板那里,问他们有没有尾货,只要价格便宜,有点瑕疵也没关系。咱们全包圆了回来,搞这种大甩卖,生意一准好!”

可那时候,谢菊华和沈志群非但没同意,反而骂了原主一顿。

沈志群说她,“你别看着别人生意好,就以为生意好做了。还有瑕疵,有瑕疵的东西你拿去卖给谁?再说了,你弄那么多货回来,万一卖不出去,砸手里了,咱家亏不起!”

于是,原主就不再提这个了。

可是之后很快,就有别的人开始搞这种销售。

他们靠着价格便宜,且售卖的东西都是符合过来赶集的村民们的日常需求品。于是在接下里的六七年里,那些人就靠着这种售卖方式在各个乡镇摆摊,赚了一笔狠的。

一直到后面卖的人多了,且网上购物的也多了,这种生意才渐渐的不行了的。

当然,这种生意都做不下去了,如沈志群和谢菊华那种方式的摆摊,就更做不下去了。

最后他们两口子见着摆摊赚不来钱了,就舍弃了摆摊,回老家种地去了。

沈念并没有摆摊的经验,但是原主有。

原主很清楚的知道,在乡镇上赶集售卖东西,首先这东西尽量要是村民们的日常必需品。其次,价格以便宜为主。

就像现在售卖的这些衣服,款式好不好看其实并不是最主要的,只要不是奇形怪状的,价格合适,就算有哪里脏了一点,亦或者脱线的地方,也一样可以销售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