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第2/3页)

孙副官对那听差说,「你觉得他脸生,不认得是吗?这一位,是跟着少爷在首都办事的宣副官。他的家业在广东也是极大的,不过他很有志气,从外国读了书回来,要跟着少爷做一番事业。他这人心肠好,谁对他伺候得殷勤些,他少不得要多多的赏钱。」

那听差拿着钞票,对宣怀风的笑脸,万分的真诚殷切,躬着身问,「宣副官,您还有别的吩咐没有?」

宣怀风受了孙副官的大力吹捧,倒十分尴尬,只好微笑道,「没有别的事,你下去罢。」

等听差走了,便对孙副官皱眉,「我在广东哪来的家业?你不该为我硬撑这样的场面。」

孙副官说,「听差这种人,其实也不管你在哪里有家业,只要钱包里有钱,舍得对他们花几个,那就会对你产生好感。如今你初来乍到,白家上头的那些人,你是要认识的。白家下头的这些人,你也不能不接触。既然要接触,当然宁愿他们对你先产生一点好感。不多说了,吃饭罢。」

饭厅里没有别个,就孙副官一个熟人,宣怀风绷紧的神经,算是暂时松弛下来。

而且在孙副官身上,似乎承担着白雪岚派给他的任务,要把宣怀风照顾得周到些,因此一顿饭里,他总不断找出轻松的话题来聊。

宣怀风有这样好的一个同事陪伴着,眉头渐渐展开。

吃过饭,听差把桌面收拾了,送上热茶。

宣怀风问,「还喝茶吗?只怕我们该去做点事了。」

孙副官笃定地说,「不用急,太太一定还劝着总长多吃两口菜呢。总长知道我会带你到这里吃饭的,若是总长要我们办事,自然派听差来唤。我们且偷得浮生半日闲。」

宣怀风进了白家的高门槛后,觉得身边这一位同僚,完全成了自己的一盏指路明灯。难怪在大口那里,白雪岚不叫孙副官去送冷小姐,非把他留下,就为得他和自己作伴。

宣怀风对孙副官表示信服,「你说偷闲,那我就听你的罢。」

端起茶杯,啜了一口。

孙副官朝着他,微眯着眼一笑,「你这人,不是我说你……」

宣怀风说,「奇了,你说话就只说一半?好端端的,你要说我什么?」

孙副官说,「我本来是想说一句玩笑话,后来想想,这个玩笑话,开得不适合。还是算了。」

宣怀风说,「你拿我开过多少玩笑了,今天居然发起善心来?不行,你还是把话说全了,不然我总是要琢磨。」

孙副官说,「我说了,你要向总长告我的状。」

宣怀风说。「绝不会。」

孙副官说,「既然如此,我就真说了。」

宣怀风催促,「说吧,说吧,你把我也憋到了。」

孙副官这才笑道,「我刚才叫你喝茶,你就端起碗喝茶。我不禁就想,你这人,倔强的时候,固然是很倔强。可一旦作出听话的样子,那就成了极温驯的小猫了。这种转变很有些趣味。大概外国书上说的所谓征服的欲望,也和这猎物的转变有些关系。」

宣怀风听到征服一词,不知想到什么,脸都涨红了,讪讪道,「我还是你的同事呢,我是小猫,你又成什么了?」

为了掩饰窘迫,拿着茶杯,低着头,连饮了两口。

后来,便找了一件不相干的事来问孙副官,「我听总长说过,冷小姐的母亲,那位姑太太,如今还是住在总长的大伯父家里?」

孙副官谈到冷宁芳的家庭,眉目中透出一种怜惜来,「是的。我猜她大概是愿意跟着长兄过一辈子。只不过我想,她这样一个好清静的老妇人,每天不过吃两顿斋饭,念一念佛经,也没有多大开销,为着冷小姐,我是愿意把她接到首都,好好养起来的。」

宣怀风点点头说,「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一来,冷小姐跟着你去了首都,也不用牵挂她母亲。大家在一处,总是好的。」

白雪岚这位姑母的往事,宣怀风在路上,也听白雪岚说过。

白老爷子前头五个都是儿子,到第六个,才得了一个女儿,自然是很受到珍爱的。这位白六小姐年轻时娇俏美丽,以白家的背景,她要是想嫁人,所有男子都会争着来求娶的。

可就这样一位天之骄女,满地的未婚青年俊杰,她看不上一个,偏偏看上了一个姓冷的有妇之夫。

说到这位冷先生,并非仗着一张俊脸,在外勾搭女子的浪荡之辈,反而是一个颇有名声的名医。当年大名鼎鼎的齐鲁医学院刚刚落成,就把这位冷先生聘了做教授。那年头,社会还很尊重有学问的人,师道受着尊崇。何况医学院里的教授,大家都以为这是传授救命技艺的,功德更大,所以社会上对冷先生的尊敬,又更添一分。

冷先生当着教授,赚的钱虽然没有白家那样惊人,但就一个学者而言,已经不能算少,物质上很过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