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你的名字(第2/2页)

下了公交车,一股热浪便扑面而来。林槐目前所使用的这具身体是一名大学生,其学校位于繁华S市的郊区。一个月前,这具身体在深夜爬上了学校钟楼,纵身一跃以拥抱大地。

彼时林槐正在学校里逡巡不去。他近年来很是修身养性,在文县中已然沉眠许久,偏偏有考古学教授把他的坟给挖了,气得他夜奔三百里过来弄坏了对方实验室最贵的一台仪器。S市风景优美,人口众多,他于是寻思着自己修为已至,在这附近找个尸体,借尸还魂体验人间温暖。

正当他被S大男女比7:1的过剩阳气熏得快要飞升时,便遇见了这一具物美价廉的尸体。尸体趴在地上,没有灵魂,面容俊美。本着不用白不用的原则,他毫不犹豫接手了这具身体,并花了一整个晚上将它修复成可供使用的模样。

林槐死而复生时,已经准备好了面对严格的导师、做不完的大作业、劈腿三个人的女友和小于1.7的GPA,大学生自杀的原因,无外乎如是。可当他梳理起原主留下的信息时,才发现并非如此。

原主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异,但出手慷慨,尽管原主一个人生活,每年也能拿到几万生活费使用。他为人孤僻、感情淡薄,因此更不存在为情所困的误区。除此之外,原主在学院的成绩虽然算不上能拿国奖的巨佬,但也是能拿到校奖的优秀学生,因学习生活而自杀,更是子虚乌有。

于是林槐琢磨着原主是不是借民间非法714网贷去了,以这具身体的姿色,大约也能借到几万块钱。他为此提心吊胆了一周,寻思要是有人打电话来,就顺着电话线爬过去吓他。他对此很是期待,甚至研究了贞子从电视机里爬出来的手法,可惜始终没有类似情况,他一身绝活也没了用武之地。

原主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和三个室友也是关系淡漠。平日里,他总是独来独往,以至于林槐初次来到寝室,向原主室友们打招呼时,三个人都被吓了一跳,正在玩诸葛亮的那个室友,更是被吓得天下如棋,一步三送。

不过如今的林槐已经与室友们建立了深厚的父子感情。他刚推开宿舍门,便闻到干锅牛蛙的香气,混杂着臭袜子的气息。他的三个室友一个去了实验室,一个去了街舞社,剩下的一个在宿舍一边吃外卖,一边拿台式机打巫师3。

林槐于是站在他背后看他操作。正在打巫师3的室友名叫路锦,长着一张讨人喜欢的娃娃脸,祖籍山东兰陵,小时候在四川长大,普通话二乙,呢了不分。林槐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知道他不是南宁人,而是山东兰陵。而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一个名叫南宁王的美男子。

路锦得到击杀奖励,满足地叹了一口气,正要往后靠,便感受到林槐凉凉的吐息。他大叫一声道:“靠!你啥时候回来的?”

“刚刚。”

“爸爸你走路怎么没声音的,吓死我了。”路锦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你找房子回来了,咋样啊?”

林槐摇摇头,坐在他对面:“不怎么样。”

路锦“哦”了一声,又说:“其实你真没必要搬出去的,咱们宿舍除了十二点断网,其他都挺好的。大不了你开个热点呗,无限流量也就几十块钱一个月。”

关于夜间断网的事,林槐其实并不在意。他在意的只有宿舍里的味道。身为曾经的鬼魅,他身体的五感都十分灵敏,在旁人看来尚可忍受的臭味,在他的鼻子里,是尸山血海。

不过虽然他百年来第一次做人,但做人的道理还是懂的。他没说宿舍气味的事,只是说:“住着不习惯。”

路锦说:“你都住了两年了,怎么今天才不习惯。到外面找房子多贵啊,而且这附近好多楼盘都是炒房的在买,入住率没多高,搞不好还闹鬼呢。”

林槐说:“那也行,我喜欢热闹点的地方。”

路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