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刺杀探花郎

从歙县到邱子晋的家乡只有一天不到的路程,因为小邱是新晋的探花郎,并且是成化朝的第一位探花郎,所以万达等人决定一定要一路风风光光地骑马游街,衣锦还乡。

要说马,整个北镇抚司里最打眼的马匹就是杨休羡的“暴雪”了,它要是披挂起来,那简直就是加长版劳斯莱斯的效果。他们这次南下,还特意将它带了出来。

不过这匹马的脾气不怎么好,除了杨休羡本人,谁都不让骑。

万达尝试和它沟通了几次。马屁也拍过了,饴糖也喂过了。临了临了,想要爬上马背,“暴雪”马上就尥蹶子,一点面子都不给。

无奈之下,万达只好贡献出了自己的“办公用品”——一匹名为“小红”的红棕色的母马。

这是上回从广西回来之后,锦衣卫衙门特意为他配的坐骑,小母马性格温顺,长得也非常美丽。

即便如此,万达上下值的时候还是骑他的小黑驴,只有因为公务出门的时候才骑它。这次出门,也将它带来出来。

出了歙县地界,众人就为小母马换上了金色的马鞍,用红色的绳结将它马背上的鬃毛给编织了起来,把小红打扮的光芒万丈。

锦衣卫们换上了礼服,轻车熟路地干起了仪仗队的老行当。举起“肃静”和“回避”的牌子,两个锣鼓手在前头开道唱和,唢呐一响,立即把热闹喜庆的氛围拉扯起来了。

同样换上新装,乌纱帽上戴着着金花,胸前绑着大红花的邱子晋,哭笑不得地被万达和高会扶上马。

“小万大人,我怎么感觉你比我都高兴?”

邱子晋接过高会递上的缰绳,低头看着一脸兴奋的万达。

“哎,我要是有考状元的脑子,我早就自己上了。你看你,多风光啊。”

万达搓着手笑道。

六百年后虽然没有了科举状元,但是也有高考状元啊。

哪怕早就没有了骑马游街,但是万达生活的那个小城,考上大学的学子们也是要坐上大卡车,在县里巡街的。而且家长们还要给子女举办隆重的谢师宴,同样也是风光的不行。

万达作为两世“学渣”,上辈子初中毕业后就混了个技校,他爹想摆谢师宴都没由头把钱花出去。

好不容易来到六百年前,能够看到被皇上钦点的探花郎衣锦还乡,荣耀故里,教万达怎么按捺得住呢。

锣儿敲起来,唢呐吹起来,在喜气洋洋的乐声中,众人往邱子晋家所在的镇子出发。

距离镇子还有差不多五里路的时候,远远地就看到一个小厮打扮的人蹲在田边。

这时候已经是盛夏了,路边稻田里的稻子已经结了青色的穗,坐在田埂边的小厮热得不住地擦汗,在看到了骑在高头大马上的邱子晋后,“嗖”地站了起来。

“少爷!是少爷么?”

他难以置信地走向前两步,一直到走到邱子晋的红鬃马前,小厮的表情都跟做梦似得。

“阿宽?”

邱子晋倒是先认出他的身份来了,他是自家前院伺候的下人,跟自己差不多大。他离家的时候这孩子还是十三四岁的孩子呢,现在也是个半大小伙了。

“真的是少爷!听说您这两个月要回乡,夫人就天天让我在这里等着……终于把您给盼来了!”

说着,他甩开帽子,飞也似的朝着城里的方向跑去,边跑边嚷着,“回来了!少爷回来了!探花郎打马回乡啦!”

鞭炮声乍起,成片的人群涌了过来,男女老少站在道边,看着被身着锦衣的仪仗队包围着的鲜衣怒马的少年郎缓缓地走过身旁。

万达骑着一匹小马和杨休羡两人在后头跟着,听着耳边欢乐的笑声和掌声,看着荡漾着笑脸的人群,不自觉地抬起了胸脯——与有荣焉,与有荣焉啊。

一路上,有不少当娘的拉着自己的儿子,跑来冲着邱子晋磕头叩首,希望能沾点探花郎的喜气。

邱子晋也毫不避嫌,让高会和身边的锦衣卫们,将他从京里带来的“状元糖”沿路发给百姓们。

还有不少年纪大的长者,从田里,桥边,路边赶来,特意给探花老爷问安,邱子晋都会逐一下马还礼。

短短的一条路,众人将近走了一个时辰,终于在落日之前,赶到了邱家大宅所在的村口前。

红色的火烧云将大半个天空染成了紫红色,一片蒸腾的暑气中,万达只见在一块高高竖起的牌坊下,站着十几个锦衣华服的男女,那就应该是邱子晋的家人们了。

看到不远处站着的父亲、母亲和族里的叔叔伯伯们,邱子晋捏着缰绳的手指微微一颤。

在前头牵马的高会可能是感觉到了什么,疑惑地回头,看到的却是满脸笑容的邱子晋。

“父亲,母亲,儿子回来了!”

邱子晋翻身下马,一步步地朝着牌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