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这一件事情, 我俩很快就将它放在了脑后,但是没有想到几年之后,以讹传讹,越传越神, 成了常远天命所归的证据之一。河神托梦, 上天给他红薯和土豆,让他活人无数。这是题外话, 先放一边。

在外面流浪了十几天, 吃完了口袋里的存粮, 在出了高价, 还吃到有霉味儿的麦麸饼之后,我俩总算踏进了海陵的家门, 才到家门口, 吟风这个平素十分稳重的妹子, 近乎咋咋呼呼地对我叫道:“奶奶,红薯!红薯!”

我一听心悬在了半当中,别我种地不对头, 光长叶子没有长红薯吧?那我岂不是要哭死?等等,我看过的文献,都说这是一个适应性极光的作物啊!

她拖着我往里走,我已经顾不得身边的小花儿了, 跟她往里去, 她拉着我进了准备好的仓库我看见稻草堆上堆满了红薯。

我呐呐地说:“这么多?”

“什么啊!这只是一小部分!咱们三亩地,您知道刨了多少石?”她睁着晶晶亮的眼睛问我。

我问她:“多少?”

“一亩地有四十多石!”

“这么多?”常远也惊呼道, “一筐子红薯,长出了这么多,当时一筐子有多少?”

“多少?”我回忆了一下:“跟土豆差不多,一共才百来斤。那些土豆种了一亩地,收了两千斤不到已经让我觉得吓死了。玉米籽倒是多,前前后后也就五六百斤一亩,比水稻什么稍微多一些。可这红薯也太吓人了!”

“奶奶,您当时不是四五天掐一次头,种一次吗?咱们三亩地分了几批种下去,收成有多有少,但是也没差那么多。都挺好的!我们几个人一看,这么好!想起您当时让咱们把最后那些没有幼弱的苗子,随意栽在田间地头,我们去刨了一下,没这里的多,但是也不少。”吟风到现在都没有抑制住自己的兴奋。

先别跟我说了,我问她要吃的,一碗银耳羹倒进肚子里,慰藉了我的五脏庙,我让他们洗了几个红薯,埋在灶膛的草木灰里。

趁着空当儿,我扑进池子里,好好地将自己一身的味儿给洗了。浑身上下搓地皮肤都红了,才从池子里爬出来,常远已经洗完了,坐在池子边上的竹榻上,修着脚指甲。

我坐他旁边擦着身体,他把脑袋凑过来,在我的肩膀上咬了一口道:“想死我了!”

“帮我也修修吧!”说完我把腿伸搁在他腿上,自己躺着,我这浑身的骨头,就想把自己给摆平了。他笑了一下,拿了剪子帮我修指甲,我睁不开眼了,困死了。

再睁开眼,看着床内侧的雕花板,这是到家了,不是睡外面稻草堆里。常远的手依然放在我胸口,我转过身来,他还呼吸均匀地睡着,我轻轻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越是在一起久了,就越是无法自拔,幸好他是我的那一位。

他被我吵醒了,尚且睡眼朦胧之中,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就压我身上来……

白米饭,拌上两勺红烧肉汁,是我从来没有感觉过得美味,看的小九儿觉得我要夺了她的卤鹌鹑蛋,连忙往嘴巴里塞,腮帮子鼓地如哈姆太郎,这傻孩子我从来没饿着她吧?

常远帮九儿夹了一筷子木耳道:“九儿,吃口木耳!”,嘟嘟的脸蛋摇地跟拨浪鼓似的。然后对着我说:“嫂嫂吃木耳!”

我心里一暖,真是个懂事的孩子,伸手夹了木耳往嘴巴里塞去,她对着常远说:“大哥哥,嫂嫂爱吃!给嫂嫂吃!”这是从哪里学来的?

最后,拿出几个在草木灰里煨熟的红薯,拿着剥开了皮,一股子红薯的气息扑面而来。这是记忆中的味道,却在咬下去的时候,发现不对劲了,不那么甜,也没那么绵软。更没有黏黏的糖汁流淌下来的感觉。有点淡,有点面,饱腹可以,但是吃口上也就那样。

“味道不错啊!有点甜,还挺香的,一亩可以产四千斤,算它五斤抵一斤米,那也要每亩有八百斤的产量,等于稻谷一千多斤,这是小麦的三倍了。”常远吃地乐滋滋的,盘算得十分开心。好吧!我要求高了,这是他没有吃过好吃的红薯。

“抢粮了!抢粮了!陈庄那里,在抢粮了!”听到这个声音,常远和我都站了起来。寄杉说道:“爷和奶奶不要着急,万爷和阿牛兄弟他们已经商量好了,这些天分了组,日夜巡守粮田呢!”

我听他讲这几天已经到了秋粮收成的日子,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海陵的金色稻海实在太惹人了。这几日正是秋收的时节,流民多了就三五人成一伙,十来人成一股,拉帮结派了来抢粮。

为了对付这种流窜的团伙,海陵这里清风寨也好,阿牛的那些人也罢,包括了我们安置的流民,编成了组,划了片区进行守护,在这样的情况跟下,这些人经过训练,从某种意义上和军队没有差异。毕竟,大周的军队,大多数的时候,那些当兵的还没有我们的这些人训练有素。种粮护粮成了最好的借口,毕竟如今世间不太平,这点子口粮谁看的不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