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本来只想找个好姑娘和他过日子,顺便供他了解一下生理构造,结果他艳福齐天,一个旷古烁今的大美人落到他的网兜里了。

虽然没面子的事干了一路,但令主觉得为了顺利娶到媳妇,这点委曲求全不算什么。

善妙界的吞天,外界传得很厉害,其实这是种很蠢的怪,千百年来换汤不换药的招数,基本只能骗一骗路过的外地人。令主先行一步,入牌楼后正遇见它坐在地上摆弄沙盘。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爱好有点像,吞天用沙子铺出一条新路,引人入歧途;他用两根筷子搭出一座城,魇都是他兴趣所致的产物。

他拿脚踢了踢那怪物,它抬起头,呆呆的两只眼,鼻子小得几乎看不见,一张阔嘴占据了脸的一大半,一开口,声如铜钟:“白准……干啥?”

梵行刹土上的妖鬼,见了他至少要尊称一声令主,只有这只吞天,多少次了,都是贼大胆,直呼他的姓名。

他喝他:“叫我令主!”

“我令主。”吞天咽了口唾沫,“干啥?”

那张呆脸,简直让人看不下去。他弯腰,居高临下问它,“你又在玩沙子,又想害人!”

吞天眨巴了一下眼睛,因为他的黑斗篷太大,从头到脚遮了个严严实实,它看不见他的脸,所以看得很用力,像在瞪人。

“我饿……你干啥?”

来来回回就是干啥干啥,没有别的话可说了。他叉着腰,凶神恶煞斥它,“走,到别处玩去!”

吞天似乎有点怕,看了他一眼,试探着伸爪拢拢它的沙子。

辖下的妖怪不听话,那还得了!令主生气了,一脚踩烂了它的沙盘,在它脑袋上狠狠敲了两下,“看什么看!走走走,不走还打你!”

吞天没有办法,像傻孩子遇见了恃强凌弱的孩子王,委屈巴巴抱起它的沙盘,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所以入妙善界必遇吞天,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他回到那个队伍里,听他们谈起客栈伙计耳朵后面的痦子,沾沾自喜着。危险他已经为她扫清了,现在不论住哪里,都不用害怕。不过她是个比较谨慎的人,就算后来途经真客栈,也没有住进去。照她的话说,“人生地不熟,每一个妖怪都很危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和它们打交道。”

其实她太见外了,成见是因为没有深交。以后这里就是她的家,时间久了,她会发现这里的好。梵行刹土当初也是净土,后来被抛弃了,才逐渐变成了秽土。不过恶也恶得真实,不像阎浮,更不像中土,虚头巴脑的,人和人之间连起码的信任都没有。

夜风吹拂,今晚夜色很好。令主背着手,远远跟着他们,他不善交际,更不知道怎么和姑娘攀搭,所以就保持这样若即若离的距离,自己感觉很自在。

心情不错,悄悄踢了一颗小石子,力道没有控制好,滚得超过他们了。他一惊,忙看向她,她的脸上有难辨的神色,不知在想什么,可能已经发现他了。

这么揣度,愈发慌张,他裹紧黑袍跑开了,只听见身后有人喃喃:“妖的好奇心真是重呢,都跟了我们一路了。”

多嘴的人是振衣,令主觉得有必要的话,可以考虑一下杀人灭口了。

无方倒很宽容,她笑了笑,星光下的脸,从高处看下去尤其明艳。她说:“只要没有恶意,它愿意跟着就跟着吧。”看看,这就是区别,灵医见过形形色色的妖精和鬼怪,知道如果要害他们,他们根本没有机会踏进梵行刹土。

三个人暂且还是要相依为命的,他们露宿野外,生了一堆火。刹土和瀚海的不同之处在于瀚海里几乎没什么野味,刹土上兔子獐子遍地走。可惜瞿如这怪鸟不靠谱,到最后只带回来几只田鼠。他看不过眼,赶了一群黄羊过来,叶振衣挑了其中一只,手起刀落把羊给宰了。

令主蹲在一旁看,发现这人像个干大事的。据说以前是道士还是天师?后来被吞了道行才投靠艳无方。照这手段,得亏落难了,否则肯定是个大麻烦。

他对师父倒是很孝敬的,肉烤熟后撕下最嫩的那块递过去,师父的手不慎碰到他的,他不声不响转过头,在暗处红了脸,全被他看见了。

不得了,早就觉得女师男徒不是什么好事。作为曾经有过被悔婚经历的人,发现自己的未婚妻和别的男人走得太近,足够让他感觉天塌地陷了。

怎么办呢,令主垂头丧气坐在远处的巨石上,心里很惧怕,倘或再被辜负一次,那以后都不敢动娶媳妇的脑筋了。他抚抚自己的膝头想,不行就抢亲吧,明抢。女人应该比较喜欢有权有势又霸道温柔的男人,他觉得自己很符合这种人设。那个落难的徒弟和他比起来,差太远了。

啊,清风、繁星、还有落寞的令主……要是能把那个男徒弟扔进酆都多好。他怏怏收回视线,开始考虑设计一个什么样的初见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正想得入迷,忽然山野间有婴孩的哭声传来,他支起身望向他们,他们果然都站起来了。瞿如鼓起双翅道:“有人作妖,师父稍待,我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