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四章 噶尔丹策凌的奋起

所谓的分税制度,主要便是指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从而进行分开管理。

而实现分税制度的逻辑,就是可以让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决定立法、开征、停征、减税、免税,确定税率和征收范围,相对于中央统一税收的规划而言,要更加灵活变通,在实际征税方面具备更好的效果。

此外,在分税制度之前,所有的财政收入都划归中央,然后由中央财政根据规划递解给地方,使得征税这件事跟地方的联系就会过于松散,容易导致大量的潜在的税收会被漏掉——因此当地方税收能够进行单独核算,自然能够提高他们的收税积极性。

无论是古今中外,朝廷与百姓之间在关于征税和避税问题上,一直都处于一个反复较量的状态,因此征税问题也就成为了一件非常令人头疼的问题,而往往地方直接征税效率,则跟他们自身的利益有关系。

而在过去的时候,中央为了辖制地方,常常会将财税这一块全部捏在自己的手里,也就使得地方征税同自己的利益上,并没有太多的关彻系,于是也就导致征税效率的底下了。

当然,在分税制度上也分为彻底分税制与不底分税制两种形式,其中彻底分税制度是彻底划分中央和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不会设置共享税,这种分税制度的征税效率最高,可是对法制环境要求也是最高的,因此并不适合目前的宁楚。

而对于宁楚这种中央集权国家而言,不彻底分税制度既能保证税收管理权限交叉,又能保证中央财政的主导性,自然更加适合目前的宁楚了。

在恩斯特进行了相关的解释之后,众人终于有些明白了过来,这一套在过去的大一统王朝根本不会实行,反倒是对地方掌控不力的晚唐时期,倒有几分影子在里面,可是这样一来,税网绵密,百姓岂不是负担过重?

“可是税网绵密之下,终究会有人觉得朝廷过苛……”

当大臣将这番顾虑说出来后,宁渝却是摇了摇头,朗声道:“根据我朝目前的税法来算,由于火耗银、人头税以及杂派已经全面取消,只归于田税和工商税赋,而田税的征收额度也采用了阶梯制度征税,普通百亩以下的家庭,所需要交纳的税赋只有前朝的一半甚至是三分之一,如何能谈得上税重?”

说起来大臣们的心思其实很明白,根本就不是说那些小老百姓的事情,而是在说他们自己家族,由于眼下都是官绅一体纳粮,合法避税肯定是没有了,可是还有一些小套路能够私下避税,可眼下这一套分税制下来,这还怎么躲税?

原因很简单,过去之所以能够避税或者是偷税,那是因为税收跟地方关系不大,所以当地的官员为了交好当地豪绅大族,自然会给个面子,将税赋压力转到百姓身上,如果百姓交不了钱,也有中央财税来补缺,甚至很多省份的藩库常年都没几两银子,升官以后就不归自己管了。

可是如果实现了分税制度后,根据目前宁楚的税法来看,地方官员想要发展就必须要将原本能够征收到的税征收到手,否则自己就要饿肚子,其次想要转嫁到百姓身上,也会因为官绅一体纳粮制度和阶梯征税制度的原因,导致无法实现。

因此,到了眼下这一步分税制度出台,所有人都能看明白皇帝的意思,那就是锲而不舍地在对乡绅大族下手,通过这一系列的税法,将他们的财富从土地上剥离开,纳入到朝廷和地方的双重监管中。

简单来说,宁楚这一年一个政策下来,几乎是将传统士绅的特权给剥夺得一干二净了,也将他们对百姓的控制权彻底打碎了。

崔万采当然明白皇帝的想法,随即轻声道:“陛下所言甚是,百姓税赋轻重自有民情所在,至于税收范围划分,却又是一个问题,如何给地方预留税额?又该预留多少呢?”

这话的意思基本上就是指分税制的实施已经成为定局,后面就该走到实际操作的层面,而这个层面中就关系到中央和地方的博弈问题,因此崔万采不得不多加几分谨慎。

宁渝轻声道:“分税制度不是要分家过日子,中央主导财政是必然的选择,地方财政自然要全面配合中央财政计划,部分地方财政基础过于薄弱,以至于无法维持自身存在的,将由中央酌情进行财政支付转移。”

“那么哪些应该划给中央税收范围呢?在朕看来,除了田税、工商税和印花税要收归中央之外,像那些需要全国统筹的战略物资商品,比如盐、铁、粮食等等,都将会划拨中央税收范围,至于像地方具备特色的资源,比如各地的茶税、土地出让费,还有其他税源比较分散的税种,比如车船税、交通税等等都可以放进地方税。还有一些税源虽然比较普遍,可是征收难度大的,可以化为中央地方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