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摊丁入亩

“启禀皇上,楚逆未起时,我大清每年岁入三千万两白银,如今湖广、江南、江西还有浙江都已经失陷贼手,总岁入恐怕要损失一千二百万两之多,若是将来朝廷再丢失了整个南方,那么岁入或许会降低到一千五百万两以下,到了那时节,户部实在是难以为继啊!”

“若是朝廷能够放开矿禁,再实现捐纳之策,或许能够收上来一些银子……”

张廷玉跪在地上,苦口婆心地列出了这一大串的数字,其实就是想告诉雍正,这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就算想跟商人收税,那也得先给他们吃点好处!

开矿禁便是张廷玉想到的一条可以跟商人谈判的条件,只要开了矿禁,这朝廷内外也就有了交代,钱也能收得上来,回头还能靠着矿再收一些钱,堪称两全其美。

然而对于雍正来说,这一条并不可行,“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即田亩之中少一耕稼之人。群趋为工,则物之制造者必多,物多则售卖不易,必至壅滞而价贱,是逐末之人多,不但有害于农,而并有害于工也。”

此话一出,众臣也就都明白了过来,开矿还是不行。其实也很好理解,开矿虽然能得大利,可是也容易聚集流民,若是将来出了岔子,可没人负得起这个责任。

当这一条被否定了之后,雍正又谈到了另一条,只是同样是反对的态度。

“满洲乃大清龙脉所在,岂能轻易开发?不过若是八旗子弟能够回满洲倒也不错……宗人府或可组织八旗无业子弟回满洲垦田,以备将来。”

雍正皱着眉头,他才不会让汉人去满洲,那里毕竟是八旗的后路,将来要是万一真的在关内过不下去了,去关外自然也能活命。因此要是八旗去的话,雍正还是很乐意的,毕竟眼下这铁杆钱粮也是大笔的钱。

当然了这一道指令也不出奇,在六月的时候,雍正也曾经下过旨意,令八旗无恒产者移居热河垦田,倒也不会引起什么争议。

只是到了这个时候,张廷玉的一番建言却是被否了个七七八八,可是他本人并没有半点不开心,只是轻轻退在了一旁,不再说话。

殿内陷入了一阵平静,雍正的脸色却逐渐转为失望,而就在这个时候,直隶巡抚李维钧却出列跪了下来,大声道:“臣,直隶巡抚李维钧有本启奏。”

众人听到此人有本呈奏,当下便有些惊讶,只是许多人看向李维钧的眼神里,都带着几分鄙夷与不屑,而这还要从此人的出身说起。

若是放在两年前,估计认识李维钧的人估计都没多少,那时候的李维钧担任直隶守道,而他的顶头上司是署理直隶巡抚赵之垣,这个人出身显赫,是名将勇略将军赵良栋的孙子,是两广总督、兵部尚书赵弘灿的儿子,还是前任直隶总督赵弘燮的侄子。

可以说在赵之垣面前,李维钧这个贡生出身的读书人几乎是一文不值,然而就在雍正继位之后,赵之垣的直隶巡抚的位置就被李维钧给顶替了,而原因就是李维钧巴结上了抚远大将军年羹尧,而年羹尧在雍正继位后,参奏赵之垣庸劣纨绔,不堪委以直隶巡抚重任,于是李维钧顺理成章地当上了直隶巡抚。

“臣查旧例,直隶人丁五年一审,分为九则,上上则征银九钱,递减至下下则征银一钱,以家之贫富为丁银之多寡,新生者添入,死亡者开除,此成法也。无如有司未必能留心稽查……且又相沿旧习,每遇编审,有司务博户口加增之名,不顾民之疾痛,必求溢于前额,故应删者不删,不应增者而增,甚则人已亡而不肯开除,子初生而责其登籍,沟中之瘠犹是册上之丁,黄口之儿已是追呼之檄,始而包赔,既而逃亡,势所必然……”

当李维钧呈奏之时,大臣们很快便嗅到了不一样的味道,自从之前户部追缴积欠和火耗归公以后,大臣们对于政策的敏感度也是越来越高,这一次李维钧所反映的丁银问题,也是大清积弊已久的大问题,如今被呈奏上来,想来背后应该没那么简单。

所谓的丁银问题其实由来已久,从明朝就已经开始了,也就是俗话说的人头税,这项赋税在明朝时是作为地方税收的一种,与里甲、均徭等四差银一起,都由地方官员征用,并不上缴明中央政府,因此也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明朝官吏敛财的一种弊政。

后来清朝建立之后,很显然吸取了这一弊政带来的教训,将丁银编征作为中央政府赋税征解,也就是让地方官将丁银随同田赋一起上缴,同时对于人丁的编审也逐渐制度化,每五年一次编审人丁,以保证丁银的征解。

正所谓“直省每岁终,各将丁徭赋籍汇报总数,观户口消长,以定州县考成。”当时丁银的增长也成为了地方官员的考核目标之一。这项赋税在顺治十八年的时候,竟然达到了三百万八千九百两之巨,因此也受到了当时清廷极为重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