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第2/2页)

不过风格不太一样。

“他们说霍尔罗耶像狗诶。”洛克盘腿坐在柔软厚实的地毯上,伸长手从桌上捞了一盘点心端着吃。

路西恩翻着维尔维德作家最新产出的小说,分了一点注意力给洛克,淡淡道:“我喜欢狗。”

而不是这种跟他属性撞了个七七八八的猫崽子。

“知道啦——”洛克撇撇嘴,拖长了尾音,“我也是任务所迫,您忍一忍嘛,离帝都没多远了。”

他是与伊西那种锋锐冷厉截然不同,眉眼精致到让人分辨不清楚男女的漂亮,长长的银发编成精致的辫子,一双金色的眼瞳总是盛满温柔澄澈的笑意,脸颊又有一个很浅的酒窝,天生微微往上扬的唇线,完美把霍尔佣兵满身的血腥戾气化为了讨人喜欢的可爱活泼。

特别是这样坐在地上小口小口咬着点心时,像极了贵妇人腿上慵懒撒娇的猫儿,叫人根本想象不出他浑身浴血,利爪尖牙的凶狠模样。

但他的确是霍尔族年轻一代里仅次于伊西的高手,潜入刺杀这一类的任务的效率还要远远高于伊西,单人任务的成功率也高得惊人。

他大概是霍尔族最好的独行侠了,如果要出单人任务,再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

路西恩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对洛克的猫猫撒娇毫无波动。洛克当然不可能是路西恩自己主动要带上的,而是伊西强行要求他时刻带在身边的护卫,为此伊西掏空了大半家底,毕竟洛克这个级别的雇佣兵是真的很贵。

霍尔能放心的只有同族,并且要说这世界上谁最不希望路西恩出事,在路西恩各种政策下逐渐繁荣起来的霍尔族肯定排前三。

这世上可再找不到第二个路西恩这样的领主,能把他们平等地作为自己的子民看待,不仅尊重他们的信仰与习俗,也对他们没有过分防备,真心实意地希望他们的日子能好起来,不用背井离乡刀口舔血的讨生活。

因为要保护的是领主老爷,洛克自认为还给了伊西一个友情价呢。

然后他就看到路西恩百无聊赖地把那本看名字就很无趣的小说又翻了两页,打了个呵欠又伸了个懒腰——以他们撞人设的程度来说,这已经是极端无聊的表现了。

让猫猫无聊过头很容易出事的,洛克本着拯救车队上下一众无辜打工人(以及他也真的很无聊的)心态,主动提出了一个路西恩可能会感兴趣的话题。

“说起来,这次带出来的官员,就棕色头发叫戴夫的那个,我以前见过他。”

“不过他好像一直把我当成姑娘,前几天在茅房里见到,他吓得裤子都没系就跑出去了。”

洛克托着下巴,露出猫猫可爱的笑容,“还挺有趣的。”

路西恩翻书的动作一停,几秒后他把这本真的很无聊的小说丢到了一边,开口问道:“然后呢?”

“我没记错的话,你好像已经有伴侣了?”

他依稀有这么个印象,几年前和伊西书信来往的时候,伊西提到过洛克跟他的伴侣多么亲密,书信往来比他们都频繁。

既然用了“伴侣”来形容,在霍尔族的概念里就是极其正式的关系了,按照霍尔族的习俗来说,到了这个阶段的感情不太会有什么变化,基本会跟身边的对象共度一生。

不过看洛克对戴夫的反应……

路西恩也说不准是个什么情况。

但总归听起来会很有趣——至少比那本小说有趣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