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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时我们已经谈了很多次恋爱,并且,用段砚的话说,我们早就曾经沧海难为水了。

那时我们业余时间画画赚的钱全用来泡酒吧和女孩子,我们常常带着女孩子到杭州乡下去住。那里的油菜花开得极为灿烂,那些女孩子单纯得很,她们非常崇拜画家,但她们不知道,画家流氓比较多。

我是大二时失身的。段砚说他十五岁就有了第一次,我当然不信他说的,他总是吹得厉害,他说他老爹是师长,其实我知道他老爹只是团长而已。

我记得和我上床的那个女人的胸很饱满,其他的印象不深了。她比我大八岁,是一个纺织厂的女工,业余时间跑来当模特。当我要求单独画她时,她说好呀好呀。那时她离了婚,比较寂寞,我们在画室里画了一个小时,她说,累了吗沈丹青,我带你去吃饭吧。

她带我去吃烧鹅仔。我知道她挣钱不多,但她居然请我吃了烧鹅仔,我们吃了一点点酒,喝完酒后的她脸似桃花,她问我,沈丹青,你觉得我美吗?

二十七岁的她还算美丽,因为没有孩子的束缚,老公有了新欢然后毅然决然地扔下了她。她的脚在桌子底下钩住了我的脚,我很局促,她挨紧了我,脸上扑着酒气说,去我家吧,我一个人。

“我一个人”在夜里从一个女人嘴里说出来非常暧昧吸引,我毫不犹豫地和她上了公共汽车。在车上她就贴得我很近,我能闻得出她嘴里的气息,在那个春夜里,似一只猫。

进屋后我差点跌倒了,即使这样她也没有开灯。

黑暗中有月光照进来,她看着也生动了许多,我正想说话,她缠上身来,说了一句,亲亲我。

我的脑袋轰鸣般响起来了,还没搞清怎么回事,一条热热的舌头伸了过来。

结果我失了身。那是次无聊的事情,事后我根本不愿意回忆,因为基本上是失败的,我没想到自己这么无力无助,我趴在她身上问,怎么会这样?

她抚摸着我说,小孩子,你真是太小了,我怀疑你是处男。

你才是处男!我很反感别人说我是处男。但实际上千真万确,我的确是处男。那天早晨我很早就起床了,然后跑到大街上,有清洁工在打扫马路。

秋天了,好多落叶,我拾起一片,忽然感觉自己就像这片落叶一样,一下子就落花流水了。

我蹲在地上好久,突然掩面哽咽起来,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失去了,再也回不来了一样。

后来我想了想,我可能是不爱她,不爱一个女人,怎么可能做得好呢?

但到最后我终于明白,有时候,做爱和爱情没有关系,我没有和阮宝莉做过爱,但我得承认,我最爱的人是她。

宝莉的美和别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她的美丽是难以用语言表达的那种美丽,是那种野生的美,你知道田野里疯狂的向阳花吗?那么招摇、那么放肆地美着,她是第一个穿着露背装来上课的女生,也是第一个喝醉了酒被男生背回来的女生。

在宝莉之前,我很讨厌女人喝酒,这么说吧,我觉得风尘女子才会去喝酒,花钱买醉,和男人打情骂俏,可是,宝莉一入学,就在大学城掀起了轩然大波,一个艳惊四座的美女,一个风情万种的佳人,据说,她还会弹钢琴,这又为她加了分。

女生们全烦她,一个被男人们宠爱的女孩子是让人烦的,何况她生得如此美?美也是让人烦的,一个人可以美,但怎么可以这样美?

导师给她分数的时候,她明明是不及格,可她杏花春雨的委屈样子让导师放了她一马,男人都是软弱的——特别是在美女面前。

所以,宝莉的恋爱故事是有层次感和立体感的。她不会单薄到只恋爱一次,不会只和一个男人有绯闻,宝莉的故事总是在翻新,昨天听说一个男生为她割腕,今天就会听说哪个男生为她去买巧克力从二楼跳了下去,在她身上,什么传奇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在男人眼里,她可能是狐媚的——她有一双深深大大的黑眼睛;也可能是纯情的——她偶尔梳过麻花辫子穿白衬衣牛仔裤,读《勃朗宁夫人》的诗;还可能是如小马修驹一样神气——你看过她打排球吗?身高一米七零的她,有一双让所有人嫉妒的长腿!

我们全是爱宝莉的,除非这个男人说谎,或者说,他暗恋,表面上不承认。

但如果有一个人说他不爱宝莉,我相信,除非他说,否则我不相信。

我的室友马修,一个清瘦的英俊男子,他长发飘荡,背着画夹去画画时,常常被少女们追赶着,他说自己才不会随便爱上谁,和宝莉一样,他也是被女孩子们宠爱坏了的男孩子。

在我和段砚整天把宝莉挂在嘴边时,马修并没有感觉。原因是,那堂人体绘画课,他没有去。他病了,在宿舍里发烧,一直到第三天才吃了点挂面,所以,他错过了与宝莉相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