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和她的纠葛,原本以为只是漫漫人生中一场可圈可点的风花雪月,来时甘之如饴,去时当断则断。

如果说爱,应当还不能称之为爱,至多是欲罢不能。毕竟这样奇异的姑娘,一辈子难以遇见一次。受她垂青,他欢喜,甚至受宠若惊。她的感情浓烈得如同那晚的酒,轻易就能灌醉他。

他的寿命,是凡人的千倍万倍,他和琅嬛一样永垂不朽。某一个乏味的雨夜,他也回看前尘,最初千年无尽悟道,后来经历过妖鬼之乱,也遭受过挚友背叛,说丰满很丰满,说简单又很简单。有段时间他痴迷于旁观人间的爱恨情仇,但到最后发现不过如此。万事万物化为尘土,那些复杂的感情也都消失在岁月这面巨大的磨盘里,还剩什么?

作为仙,他总在否认这个身份,心里却知道事实就是如此。他不过比上界那些墨守成规的人多了一点自由,但归根结底他还是个老实的仙。漫长的孤单无边无涯,他有时候爱花草,有时候爱飞鸟,却从来没有经历过那样层次丰富的女人。她诱惑他,他坚持了两天就放弃抵抗了,因为心猿意马掩盖在一层薄薄的表皮下,挣不脱这红尘浸泡过的身体,心仍是男人的心。只要跺跺脚,她还没把他怎么样,他自己就先融化了。

冤孽啊,怪自己。

原本以他的能力,至少可以抹掉这段不光彩的回忆,但他没有这么做。他想也许这是修行中注定的磨难,让他悔恨反省,让他引以为戒。于是他反复咀嚼,每每重忆当天的情景,不堪和耻辱如噩梦般挥之不散,到现在依旧令他心有余悸。

那壶酒,不知到底有多大的劲儿,平常他破晓必定要下九重门巡视,结果那天竟然一觉睡到了辰时。

温度适宜,耳边响泉淙淙,要不是朗日高照,他甚至不愿意睁开眼睛。

怎么会睡在这里……他起身后有一瞬脑子空白,坐着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昨晚上的事。子时过后她还在这里,太多的欲望像巨轮碾压他,那点微不足道的自制力转眼就瓦解了。她在他身下别样妩媚,那种忍痛轻笑的样子,像针一样扎进他心里。他定了定神左右观望,她不在了。泉台石板上留下斑驳的印记,一簇嫣红,让他看得有点心惊。

他愣了会儿,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看上去经验老道,其实她也是第一次。他穿上衣袍急于找到她,站起身时膝头骤痛,垂首一看,实在不大好意思面对那些破损的油皮,匆匆拿袍裾遮了起来。

他在苍茫广袤的琉璃宫前奔跑,不敢喊她的名字,怕惊动九重天上的人。于是一处一处寻找,从第一宫找到十二宫,可是到处不见她的踪影。一种莫名的恐惧逐渐升起来,越变越大,几乎把人撑破。他至今没有忘记那种感觉,对习惯了安稳度日的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他站在空旷的天街上,袖袋空空没了分量。赶到琅嬛前查看,六爻盾依然在,顶天立地地笼罩整座楼体。距离它几步远的正前方放着那只寄灵盒,无声地嘲笑他的愚蠢和大意。

他暴怒,一掌击碎了琅嬛前的望柱,轰然的巨响传遍蓬山,大司命带少司命们闻讯赶来,他颤着声下令:“琅嬛失窃,发动紫府弟子,全力捉拿叶鲤。”

有些内情不足为外人道,尤其是对大司命。当初大司命确实告诫过他,结果他被色相冲昏了头,觉得一个凡人女子,根本没有那么大的能力。事实证明他小瞧了她,偷了他的书,还让他对事情的经过羞于启齿,盗贼做到这个份上,能当开山鼻祖了。

大司命痛心疾首,“早知今日,当初就不该收留她。”千言万语化作一声叹息,“既然有备而来,恐怕连名字都是假的。”

什么线索都没留下,即便现在推步,人不在面前也推不出个所以然来。

琅嬛失窃的消息传到上面,他自愿受罚,领了三道天雷。只是无穷尽的恨,如果能够着这女人,不需大司命说,他也要将她碎尸万段。

外面的雨似乎停了,他推开窗看,月亮半挂在天上,乌浓的流云大片飘过,遮住就是天昏地暗。再续上一枝香,静坐片刻打算就寝。脱衣的时候牵扯了背上的伤,三道焦黑的疤像巨兽留下的抓痕,从肩头斜劈下来,即便已经愈合了,也还是隐隐作痛。

人间来去不能动用法力,否则去波月楼看看也是一弹指的工夫。岳氏遗孤,牟尼神璧……他本以为她只是个会炼剑灵的寻常姑娘,没想到她在神兵谱上早有了排名。既然如此,棋逢对手,再相见就不必手下留情了。

*

王舍洲,望江楼。

连绵的亭台楼阁和灯火交织起来,如同一张流丽的画。远处也好,近处也罢,处处都是胭脂香味,处处都有打情骂俏。比起波月楼,卢照夜创建的销金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准则。英雄无处可歇?歇在美人的酥胸上吧!只要有钱,享之不尽的快乐任你受用,只怕你不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