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2/3页)

李家众人:……

李运超崩溃,“那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强制执行?”

男工作人员依旧淡定的说:“DNA亲子鉴定只有在涉及刑事案件时,才能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李家众人:……

李运超:“所以只要他不杀人,我们压根就没法要求他做亲子鉴定,那人家电视上那些,为什么就能做亲子鉴定?”

旁边女工作人员开口了,“有两种可能,第一,电视编剧是法律盲,第二,人家双方同意。”

李运超直接忽略了第二种可能,人家怎么可能同意和他们做亲子鉴定,又不是吃饱了撑的。

“可我像电视上有偷偷拔根头的,这个行吗?”

女工作人员无语,“先不说头发只有带毛囊才能做亲子鉴定,你如何证明那根头发是从他头上拔的?”

李运超:“……我可以偷偷录像!”

“那你需要从拔的那一刻,全程在摄像头底下举着,并且一直举到DNA鉴定中心,保证全程无一丝遮挡,否则对方律师可以直接说你调换了头发。”

李运超:……这怎么可能……

“那人家那些做亲子鉴定的为什么那么简单?”

“因为人家打的官司和你们不同,人家打的是孩子是不是亲生的官司,例如一对父母,丈夫怀疑妻子出轨,孩子不是自己的,那他只要私下做个鉴定,等法庭上,出示作为证据,如果女方不服,也可以再次鉴定,如果女方不认可做鉴定,法院也不会强制,只会默认男方提供的DNA证据为真。

所以人家这是亲子关系原本就是婚姻自带的,父母和孩子,只是鉴定是不是亲生,而你们,原来是两个路人,你们却要证明是亲子,这难度就大了。”

“难道现实就没有这样的?”

“有,非常困难,你难道没看到网上经常爆料,有一些出身时因为种种原因和父母离开的,后来想确定亲子关系,哪怕双方都全力配合,还得折腾好几个月。你们这个一看对方就不可能配合,所以几乎没有可能。”

“这明明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怎么你们搞得这么复杂?”李运超顿时不满。

女工作人员丝毫不动气,“如果没有这么复杂,那我干嘛不去告马云,说马云是我儿子,您所准备的材料,和我和马云之间的材料几乎一样多。”

李运超:“你!”

“抱歉,我只是实话实说,你们准备的材料,完全证明不出李先生和林先生有一点关系。”

“可我明明是根据网上律师说得整理的。”

“网上很多律师都是骗人的,您可以再找个有律师证的律师。”

李运超气结。

“那除此之外,就没别的证明亲子关系?”

“可以,有出生证明或者当时目睹整的抱养过程的人证。”

李家人一阵窒息。

当年躲着藏着,谁敢去医院,上哪有出生证明,至于目睹抱养过程的人证,丢孩子本就偷偷摸摸,怎么可能选有人得时候!

所以整个案子别说告,他们连立案的资格都没有!

毕竟一个人,是无法要求路人把你当爹赡养的!

“那这案子真的一点立案的可能都没有?”李运超不甘心,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能不能用别的什么材料,如果可以,请你告诉我们。”

男工作人员翻了翻诉纸,“说句不合身份的话,这个案子,其实你们压根没有告的必要,你们想确定亲子关系,无非是想要被告付赡养费,可根据你们诉纸,这个官司即使你们打起来,也是你们输,被告不会付一点赡养费。所以,我劝你们,还是不要白白浪费钱财。”

“怎么可能,亲生父母要求赡养有什么不对。”李运超一听顿时不能接受。

男工作人员淡淡的说:“父母要求子女赡养也是有条件的……”

“你别唬我,我可是经常上网,那些年轻时不管孩子的,老了还不都是让子女赡养,一告一个准。”李运超叫嚣着。

“因为你说得那些,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①所以从林先生被他养父收养,收养关系成立的那一刻,他亲生父母无论是谁,就再没有要求赡养的权利。”

“不可能!那那些网上亲生父母找来,要求赡养的,怎么可以?”

“因为那些不是合法收养。我国只保护合法收养,不过因为合法收养的条件太苛刻,所以收养大部分都是不合法的,对于不合法的,法律自然当不错在,保障亲生父母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