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贵二代和神一代(第2/3页)

“圣女殿下,是我见过的最坚强,最厉害的女人。她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将浴火重生的光明教廷扩散到这种程度。”布莱克眼中洋溢着崇拜的色彩,“更何况她能将卢安地区在极短的时间内整顿一新,重新建立了完整的秩序。唉,这种强大的能力,我远远不如她。”

你当然不如她了。

吴辉忍不住吐槽:别看你这小子长那么帅,不过就是个招蜂引蝶的浪荡小子,怎么和我家凯瑟琳娜圣女比?

一时间他也是暗暗得意不已,看样子自家圣女的确很优秀啊,凭着一己之力挑起了大梁。要知道,吴辉向来喜欢当个甩手掌柜,如果光明位面的事情不需要他操半点心才是最好。

同时吴辉也看出了布莱克这小子,似乎对圣女还真的只有纯粹的仰望崇拜之情,没有什么不轨之心。

嗯,小伙子有前途。

“布莱克小子,再干一杯你就是我真正的小弟,从今往后老哥我罩着你。”

“吴辉大哥,从刚才起我们不就是兄弟了吗?”

“废什么话?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好吧,你是大哥,你说了算。”

两人开始你一杯,我一杯的不亦乐乎。说实在的,吴辉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自从穿越成光明神后,还没过几天安生日子呢。

最重要的是,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神灵,不管是地上的信徒还是天上的神民,无不对他毕恭毕敬,双方地位差距太大,连句玩笑话都开不得。

布莱克·李顿这臭小子除了长得太帅太碍吴辉眼外。脾气秉性都很对吴辉的胃口,相处起来十分融洽舒服,就好像是认识了很多年的狐朋狗友一样。

时间一点点过去,酒馆里的人越来越多,渐渐地愈发热闹和喧嚣起来。

“话说我和那头3级的幽影豹王正面撞上,四目相对。”一个冒险者打扮的络腮胡子壮汉战士,喝着酒吐沫横飞地吹着牛皮,“当时我为了喝酒,武器都给卖了。一发狠,就骑在了幽影豹王身上,一拳两拳,朝它脑袋足足打了三十多拳,生生把它脑袋锤爆了。最后把它的晶核挖了出来,卖给圣殿骑士团足足卖了3枚金弗兰克。”

“哇~”

周围响起一片惊呼声,即是敬佩那壮汉战士的勇武,又是十分羡慕那3枚金弗兰克。要知道,那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啊。

不过3级的幽影豹王,可不是一般人能干掉的。

“咦?”

吴辉也是侧目不已,这故事听起来怎么像是异界版的武松打虎?莫非,随便在酒馆里喝喝酒,也能遇到4级的人才?

吴辉随意地丢了一个侦查神术过去。

2级?

还是个下品资质?

吴辉无语了,这种人放到正规部队去,也就是个小队长级别,凭他竟然也想用拳头捶爆3级豹王的脑袋?不被当场吃掉,已经算他走狗屎运了。

果不其然,当即就有人跳出来揭穿他的牛皮:“铁头你这牛皮吹得太大了,别以为这事没人知道。是圣殿骑士团的精英小队围猎那头幽影豹王,不小心被它逃了出去,你撞上它的时候它已经重伤濒死了。”

“你不知道吗?重伤的魔兽更加危险。就连圣殿骑士团都承认了我的功勋,给了金弗兰克买了晶核,你又算老几?”

“我算老几?呵,你问问我的拳头。”

“问就问。”

吵着吵着,两个人就打了起来。周围一片叫好声,不仅没有人阻止,反而围观看起了热闹,甚至有人当场开了个赌局,押起了输赢。

酒馆之中,类似的事情实在司空见惯,就连酒馆老板娘也没什么反应。

不过,很快,一队全副武装的圣殿骑士就冲了进来,干脆利落的将打架的两人一起打包带走了。

酒馆里一片嘘声。刚才开赌局的人一脸遗憾地把赌资还了回去,却也没多说什么。

自从光明教廷接管小镇以来,这种情况发生了不知多少次,他们慢慢也就习惯了。

吴辉看得暗自点头。

看来光明教廷的治安之严,执法之严已经深入人心了。

说话间,刚才的闹剧就被众人抛在了脑后,众酒客该喝酒的继续喝,该吹牛皮的继续吹,仿佛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甚至有不少商人从刚才那人的说辞中敏锐地察觉到了商机,那就是光明教廷对魔兽晶核似乎很执着,开出的价格很高。如果从别处收购魔兽晶核过来,应该能赚一笔。

执着于赚钱的商人,纷纷悄然离去,和时间赛跑。

时间一点点过去,不知不觉就喝到了凌晨。

酒馆里的客人已经散了大半,布莱克和吴辉的酒也喝得七七八八,感情“深厚”了许多。

这时,老板娘宣布打烊,开始往外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