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7章 叶腐的安排(第2/3页)

孟浪恨不得杀了他俩。

幸好法治社会救了他们,毕竟是自己说过的话,孟浪再生气也只能憋着。

“分离人间体,并不是首创设定。很早之前,就已经有过这样的先例了!”

“至于叶腐……”

提到叶腐,孟浪也头疼。

叶腐真名为【完全生命体伊弗】,登场于《麦克斯奥特曼》TV第15话《第三行星的奇迹》。

这是一只BUG怪兽!

听说过慕容家“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斗转星移大法吗?叶腐的能力强弱,完全取决于对手的实力。

再加上强大的再生能力,叶腐也因此被很多奥特曼粉丝,提名入选“最强怪兽”名单之一。

可众所周知……

圆谷所谓的“最快”与“最强”等称呼,通常都是有“时效性”的。吃设定,编剧互相背刺这种事,圆谷干的可拿手了。

所以也不必激动!

从客观角度来看待“叶腐”,这就是一只普通怪兽而已。毕竟它初次登场于第15话,既不是最终话,也不是剧场版。

之所以这么火,在奥界人尽皆知,无非是因为编剧赋予它独特的设定,让它显得很“BUG”而已。

去掉这些设定呢?

还有人关注这只普通怪兽吗?恐怕没这么多了吧?

很多人只知道叶腐很厉害,嘴上高谈阔论,但是你问他叶腐长什么样,他居然说不出来……

所以大家喜欢的,究竟是“叶腐”本身呢?还是叶腐那一套BUG无比的设定?

孟浪更倾向于后者。

叶腐本身,只是一只普通怪兽。它身上的设定,出现在一只普通怪兽身上,那是不合理的事情。

不要讲那些有的没的……

叶腐有多变态,有多BUG,看过原剧的心里都清楚。

像这种设定,拿去做“剧场版BOSS”都绰绰有余了,拿来做一个TV普通怪,你觉得正常?

最强最快最BUG,绝非浪得虚名!

孟浪很想删了这玩意。

作为观众,他对这种BUG怪喜闻乐见,但作为“PD扛把子”,他讨厌这种“不受控制”的因素。

可叶腐删了太可惜!

这种诡异的设定,包括后来“击败”它的方式,充满了戏剧性。“以暴制暴”不可取的主题暗喻,也很有人文深度。

所以故事是精彩的!

麦克斯本来剧集数量就少,原创怪兽更少,好不容易出现一个值得“津津乐道”的原创怪兽,就因为过于变态而删去,实在不合适。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保留叶腐,该怎么对待它呢?继续做一只普通怪兽吗?还是提升一下地位,放到剧场版或最终话?

“最终话不行!”

闫涛表示反对,他认为麦克斯的最终话,主题相当不错。替换为叶腐剧情,那就不够圆满了。

“那就剧场版呗!”

正好,麦克斯除了客串之外,并没有专属剧场版。

以“叶腐”为主题给他拍一部电影,也算弥补很多老麦粉丝的遗憾了。

“时间来得及吗?”闫涛掰着手指头说道,“明年有高斯、梦比优斯,哪还抽得出时间拍这个?”

“时间就像……那啥,挤一挤总是有的!”

孟浪鼓励道:“隔壁假面骑士,你知道白仓和大森是怎么拍剧场版的吗?”

闫涛:“……”

这种事,他当然知道。

不就是剧场版与TV剧共用同一个片场,演员演完TV剧立马窜到隔壁演剧场版嘛!

可知道归知道!

他老婆刚生完孩子,正是需要他陪伴的时候,结果被老板当成“牲口”使唤,一刻也停不下来,这谁乐意啊?

孟浪瞅了眼闫涛,发现他表情格外“抑郁”之后,不由得鼓励道:“这样吧,看在你老婆刚生完小孩,正需要奶粉钱的份上,剧场版给你20%票房分红!”

“干了!”

什么社畜牲口996,什么无良黑猪孟扒皮,在钞票面前,统统不是事。

正所谓……

月薪三千,不想上班;月薪三万,还算勤快;月薪三十万,老板是我爹!月薪三百万……我与公司共存亡!

20%的票房分红?

闫涛突然觉得,自己能被孟总当牲口使唤,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不就是剧场版嘛,拍!

获得“增益BUFF”加持的闫涛,瞬间恢复了斗志,兴致勃勃筹备起了麦克斯剧场版。

而李万波这边……

他的想法,相当有趣。

奥特曼能和人间体“合体共存”,为什么怪兽不能和“雷奥尼克斯”共存呢?

但这有一个问题!

雷奥尼克斯操纵的怪兽,往往不止一只,随着格斗仪升级换代,可操纵的怪兽也会越多。例如鼎鼎有名的“千兆格斗仪”,那就厉害了。

总不能今天附身一只怪兽,明天又附身另一只怪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