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2/2页)

罗大嫂见大姑子这样,回想起自己刚刚加进来时罗满珍跟婆婆合起伙来对付自己的样子以及嫁人后回家高高在上的样子,心里痛快极了。一唱一和的附和着弟妹。

与罗家不同,温家的饭桌上气氛愉快得很。

温馨明天休息,张秀英跟温跃军商量后,二人决定明天就到林家去认干亲。温馨自然不会反对。

她是一条锦鲤,附身在温馨身上后除了本身自带的好运气外并没有什么金手指。一些低端法术她倒是会,可她要用法术需要付出的代价会很大。毕竟这方天道不允许玄术存在。

附身之初她的好运只能让她避开林癞子这个大危机,若是没有林长征的相救,温馨虽然不会有事,却也会多出来许多麻烦。

林长征救了她,这个因果温馨得认。

张秀英早在两天之前就找人带了信给林长征家,说周日这一天回来拜访。于是等温馨一家到林家时得到林家的热情款待。

林长征的爹林学义跟林长征他娘张学兰换上了自己最干净的衣裳,见到温家人,两家人先笑着打了个招呼,而后张学兰就拉着温馨的手开始说话。

张学兰没有女儿,是真心喜欢女孩子的,自家老大老二结婚后她也是拿儿媳妇儿当亲女儿对待过的,结果儿媳妇儿终归是儿媳妇儿,跟她始终隔着一层。

现在张学兰得了温馨这么一个漂亮又有文化的干闺女,别提有多高兴了。

温馨在张学兰身上感受到了浓浓的善意,对张学兰自然也亲近了起来。一转眼,温馨跟林长征对视上了,林长征咳嗽了一声:“小妹。 ”

温馨一愣,张学兰笑着跟温馨道:“馨馨,这是你小哥。”

温馨乖乖的点了头,叫了人。

认亲认得很成功,温家人在林家吃了饭,赶在下午前回了家。林家人亲亲热热的把他们送到门口。

走之前,谁也没提出去林建章家坐一坐。

回家关上门后,林大嫂特别不高兴,悄悄跟林二嫂抱怨:“人都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的。三弟救了温家那闺女,按理来说得让那姑娘嫁过来才好,怎么就认了干亲?爸妈怎么想的?”

林大嫂不忿得很。温馨在国家单位上班,每个月的工资肯定不少,嫁过来后肯定得把工资上交给婆婆,到时候自家肯定也能沾光。更别说她还能帮忙安排工作了。她们林业站的护林员跟防火员可是好工作,又清闲又挣钱。林大嫂家在林区,地少林子多,多少人想当护林员呢。

林二嫂不搭理林大嫂。

张学兰在后面听见了大儿媳妇儿的话,微微一晒。救命之恩以身相许那一套都是多少年的老黄历了。先不说自家老三配不配得上人家温馨,就拿着救命之恩去要挟人家姑娘这一点张学兰就干不出来。

而且用救命之恩要挟来的婚姻,那不是结婚是结仇,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认个干亲,以后两家当亲戚来行走,到时候自家有个什么困难,看在救命之恩的份上温家也不会干看着不管。

老大家的就是眼皮子浅,只看得下自己眼皮子底下的那几分地。小家子气,全家就她最蠢。张学兰都懒得看她。

林长征早在吃完饭后就出门了。他在外面浪惯了,在家可待不住。

温馨跟着家人从林家出来后在村口与罗满珍狭路相逢。

温馨飞快的打量了罗满珍一眼。

罗满珍大概一米六的样子,梳着两根松松垮垮却意外的好看的麻花辫,穿着一身这个时候再普通不过的衣裳。长相清秀可人,她就站在那里,俏生生的,那一双在小说中被描写了无数次的小鹿眼湿漉漉的,如清水一般的清澈。

可若仔细看,她那双眼睛中偶有戾气闪过,硬生生的将这幅清纯打破。

想来也是,罗满珍上辈子日子过得不如意,这一世老黄瓜刷嫩漆,外表再怎么年轻,再怎么纯洁,那沧桑的内心却也会从眼睛中透出来。

温馨在打量罗满珍的同时罗满珍也在打量温馨。她将近一米七,因为今天要走亲戚,穿了一身淡红色小碎花的夹袄,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棉鞋,两股麻花辫分别挽在脑后被与衣服同色的小碎花绑成蝴蝶结固定住。鹅蛋脸,丹凤眼,眉似远山不描而黛,唇若涂砂不点而朱①,眉目流转之间,顾盼生姿。

罗满珍恨极了这样的美艳,也恨极了温馨那浑然天成的纯真,就是这样的相貌,才会勾得林建章宠爱了她一辈子。

呸,狐狸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