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4章 所谓神官,所谓神社(第2/2页)

一旁是间侧置的房屋,不大,只有神殿本殿三分之二的大小,面向神庭的方向被掏空了一半,形成了一个类似售卖台一样的屋子,里面架有一排排货架,可在规定祭祀日,或是乡团举办大行活动时进行一些诸如售卖护身符、帮人解签算命的活动赚些外块。

神社中栽种的神木在商品屋的对面,因为年代足够久远的关系,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树身非常宽,没有三五人休想将它完全抱拢。

神社入门的位置处有着净手台,用来净手净口的水源来自地下的泉水,也不知道当年建立神社的老秦家祖先花费了多大的工夫才完成了这一切。

之后是条甬道,通向十数米开外的灵地——或者说公墓,一座座或大或小的石制墓碑耸立在墓地之中,供附近的后人前来参拜、祭祀。

这,便是小型神社的悲哀了,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接受一些一般神社不会受纳的业务。

比如,成为墓地,负责镇灵。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摊派就是了。

毕竟岛国的神社性质比较神奇,因为其没有街道办事处之类的最底层组织的关系,在明治维新之前,有很大一部分神社是充当着社区居委会的职责的,不仅要管理人口登记、死亡注销,还要管理治下民众思想,以及宣传大名政策之类的业务。

反正杂的超乎想象!

这也是为何神社能够拿到公奉的另一个原因所在。

否则就一个祭祀神明的职能,指望随便一个神社就能受到承认?想得不要太美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