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九千(第3/6页)

“有意见要么提出来,打赢我就听你的,要么不服憋着。”

他嗓子坏了,粗哑至极,尤其阴恻恻说话时,听起来像是用铁器切割心脏,别提令人多不舒服了。

众人面面相觑,蠢蠢欲动。

“别耽误我时间。” 他抬手一指方才那梗着脖子的百户,“一会儿带人跟我去高句丽,我瞅军营里马不健壮,从那儿整点儿草料来。”

他如此狂傲的态度愈发激起了诸些将领的不满,并不客气的朝着卫澧抱拳,“那我们便不客气了。”

卫澧点点头,走了出去,径直去了演兵场。

不知谁传出去的消息,他们到时,演兵场周围已经围满了人,卫澧深刻知道,这些人大半都是来看他笑话的,看他怎么从台子上被狠狠打下去,然后灰溜溜地被抬回府,从此再也不敢对他们吆五喝六。

“一起上吧。”卫澧看了眼天色道,已经快辰时了,再耽误下去,容易影响他回家吃晚饭。

他自记事起,便是黑漆漆的屋子,一日有一餐,到长大一些,他从屋子被赶到岩洞中,与野狗为伴,那里还有一些同他一样的人,他与狗和人抢吃的,赢了有饭吃,输了饿肚子。如果输了的话,第二天会没力气,也就是继续抢不到食物,这样恶性循环,就会饿死,然后被人和狗一起分食掉。

因此直到现在,他与人的每一次拼杀,都会拿出那股不要命的劲儿,好像他只有此刻的活头了,所以什么也不顾,像条疯狗。

大概因为总是受伤,所以身体自动就形成了一套应对的策略,愈合能力好的惊人,像是天生适合战争杀戮的猛兽,舔舔伤口还能继续咬死一片人。

陈副将在下面眼睛锃亮地记录着从台上被打掉下来的人。

一个,两个,三个……十个……二十个……

围观众人中,越来越多的人满脸通红,呼吸急促,眼睛发亮。

直到最后剩下一个人,那人放下手中的武器,双手举起表示投降。卫澧用手背擦掉脸上不属于自己的鲜血,尖削的下巴处汗水滴落,鬓角都是汗湿的,漆黑的瞳孔里透露出狠戾,眼白处泛着猩红,看样子像是杀疯了,竭力控制住自己后,将那人踢下去。

这些将军、千户、百户都是每年从人堆里一拳一脚打出来,却抵不过卫澧一人凶猛。

“还有吗?”他腰杆挺的笔直,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微微垂下,遮住大片的猩红,淡声问。

场面一时间安静的落针可闻,随后爆发出强烈的欢呼声。

他们与一般百姓不同,百姓想要的,是个能给他们安定生活,仁慈宽厚的州主;而军中男儿热血,他们参军,是为了保家卫国开疆扩土,是为了建功立业,他们想要的,是能力超凡,能带他们热血拼杀并且战无不胜的主帅。

卫澧能将所有军中翘楚一一打败,已经间接表明,他正是有这种实力的人。

羊毛不能可这一个地儿薅,卫澧这次没去平壤,而是去了乐浪郡,把那处高句丽驻军的粮草抢劫一空,然后极为嚣张地让人写了封信给高句丽王。

大意就是你偷袭了我家鹿场,我觉得平壤一个地方的驻军物资并不能弥补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于是我又抢了乐浪,如果你有意见的话,我们可以当面谈谈。

虽然没有任何恭敬和商量的意思,甚至过于粗俗直白,但莫名的就让人很爽。一些人看卫澧的眼神,愈发亮了。

平州与高句丽这些年小打小闹不断,但两边儿向来没撕破脸,一直维系着表明的和平。

今天你试探试探我,明天我试探试探你,互相传去的信件还要加百八十个敬语。尤其高句丽阴损,总喜欢干偷袭过后马上低头认错绝不改正的事儿,国书一封一封传过来的道歉,然后再一边儿去东家偷狗西家偷猪。

好歹人家国主都亲自写信道歉了,平州再揪着不放实在有失气度,平州军中都憋着一股气儿。

但高句丽像个耗子,卫澧像条疯狗啊,逮着人就是咬,有事儿咬一口,没事儿想起来还咬一口,他也不在意自己到底有没有什么气度风范。

赵羲姮一觉醒来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今天天阴沉沉的,让人不分昼夜,她揉揉眼睛坐起来,“卫澧还没回来?”

“没有,主公想必要晚上才能回来了。”侍女将在炉子边儿烘热乎的衣裳取来给赵羲姮穿。

“呀,袖子短了!”侍女有些惊喜,“夫人长个儿了。”

赵羲姮惊喜地看看手腕处,这件衣裳是她嫁妆,走前尚衣局量体裁的,现在竟然短了一大截儿,她低头看了看,原本垂至地面的裙子,现如今才到脚踝。

她克制住自己即将咧开的嘴角,才一个多月,她长了这么多!

她记得她来的时候,才到卫澧胸口,现在是不是能到他下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