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二十五天(第4/4页)

“嫌犯要逃这个理由,应该拖不了多久?”陈燧问道。

“没错,老陈,这就是宋凌霄需要自己解决的部分了,嫌犯畏罪潜逃,最多可以拘禁十天,十天之后如果能提交有利证据,还可以再延十五天,如果宋凌霄能在二十五天之内,找到足以让梁有道入刑的证据,交给京州府衙门,那问题就解决了。”

“如果没找到呢?”陈燧又问。

“那就是经济纠纷呗,余象天赔一点毛毛雨,放他走喽。”陆樟溪喝了口鱼汤,面露陶醉之色,“你还别说,这经古堂的鱼做的不错,不比曲池苑的差。”

“你有没有能顶点用的办法?”陈燧嫌弃地看着陆樟溪。

“违法的办法都顶用。”陆樟溪犀利地指出,“但是,大王爷,大将军王,你能干那违法的事儿吗?”

陈燧:“……”

“你不能干,宋凌霄是你的人,也不能干,你现在就是那被架在火上烤的大肥鹅,大家都看着你呢。”陆樟溪意味深长地说道。

陈燧沉吟片刻,道:“那就这么着罢。”

回头陈燧在马车里对宋凌霄转述了一番陆樟溪的话,这是唯一在规则内可操作的方法。

宋凌霄纠结了一番,两千五百万册,二十五天,他能找到充足的证据让余象天付出代价吗?

宋凌霄不喜欢做没把握的事儿,可是,就这样放走余象天,他心甘情愿吗?

不!

不管结果如何,先把能做到的做了。

“我会去找证据,”宋凌霄在公堂前,对着梁有道的质疑,朗声说道,“我手头现在已有的证据,可以证明余象天有罪,我想,这一点,加上余象天刚才想要潜逃的行为,足以申请京州府衙门拘押他了吧?”

“这……倒是可以,不过最长只能拘押十天,”梁有道果然说出了陆樟溪之前告诉陈燧的话,“十天之内,要么开堂审理,要么提交新的罪证,最长只能拘押二十五天,你明白的吧?”

“我明白。”宋凌霄一点头。

“那就好,那就好,咱们都是依法办事。”梁有道松了口气,他还想平安退休呢,可千万别为了一点事情坏了晚节。

“什么依法办事!你们就是徇私枉法!我要告御状!”余象天再次扭动着水桶腰嚷嚷起来。

“告御状要滚钉板,你滚得吗?”梁有道冷不丁说道。

余象天顿时闭了嘴。

“带下去吧。”梁有道一摆手。

虽然他看起来糊涂,但是整个京州府衙门都离不开他,因为他对大兆律了如指掌,因为他年轻时也曾不畏权贵断案如神。

余象天安静如鸡地被拖了下去。

宋凌霄冲梁有道拱了拱手,扭头便奔出府衙大门。

时间不等人,他必须拿出对策来,第一个面临的问题就是——去江南最快的方式是走大运河,来回加起来的路程都要一个月!

麻蛋,为什么他绑定的不是一个基建系统,先把高速公路铺起来,再整个迈巴赫,或者空客320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