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五)(第2/2页)

原本还担心栗子不够甜,谁知这种稍显单薄的甜度反而与香味相得益彰,多一分嫌腻,少一分则寡。

很好,这样就很好。

墙根底下的两人一边眯着眼睛晒太阳,一边剥栗子吃,中间还抽空规划那头大野猪该怎么处置。

“白姑娘真厉害呀,”孟阳由衷感慨道,“就连桃花镇最厉害的猎手都不敢轻易对上野猪的,更别提还是一个人……”

那样肥,得出多少肉啊。

嘶溜。

类似的事情白星从小就跟着义父做惯了,一直不觉得有什么,可现在被他一夸,竟也觉得……好像自己确实有点了不起。

胸膛内有种莫名而强烈的情绪疯狂膨胀,她嚼着栗子肉,带点骄傲地挺起胸膛,高高举起下巴,“我还能打老虎。”

孟阳适时哇了一声。

那虎皮可还在隔壁床上铺着呐。白星得意地晃了晃脑袋,愉快极啦。

“虎肉好吃吗?”孟阳好奇道。

白星皱巴着脸回忆一番,不大确定地说:“还行吧……”

好像义父不管做什么都差不多的味道。

虎肉毕竟太过遥远,所以孟阳很快重新将注意力拉回到眼前的猪肉上。

“一条后腿做成火腿吧,切几条肥瘦相间的五花做成腊肉,对了,要柴火熏一熏才好吃呢,正好有现成的栗子壳,加到火里去的话,熏出来的腊肉会带一点淡淡的栗子香呢。

现在做,年前就能吃到啦,随便用点什么菜蔬一炒就特别香……”

孟阳兴致勃勃道,说得白星口水直流,只好加速吃栗子解馋。

炫耀的冲动来得毫无征兆,她本来还想问对方要不要看虎皮呢,结果现在马上就被腊肉勾去全部注意力。

“猪蹄可以加一点黄豆或是豆干来炖,一定要小火慢炖,炖得烂烂的,汤汁浓稠……”孟阳脸上渐渐浮现出近乎梦幻的神往。

迅速将虎皮抛之脑后的白星咕嘟咽下去嘴巴里的栗子肉,非常严肃的提醒道:“要米饭!”

孟阳迅速回神,“是极是极,要米饭的。”

之前的红焖狼肉就是太过仓促了,结果浪费了不少汤汁呢。馒头到底过于松软,太用力吸汁的话就会散掉,影响口感,实在不美。

两人简单粗暴地定下计划,白星便起身肢解野猪。

野猪毛要单独拿去铺子里卖钱的,所以不能随便烧。她只从腰间掏出短匕,雪亮的刀光在日头影里一闪,钢针般尖硬的野猪毛便成片脱落。

旁边的孟阳赶紧拿着小扫帚和旧包袱上前,仔细地将野猪毛都收拢到一起,准备后期售卖。

猪血已经在陷阱里流干了,对此两人都颇感遗憾:不然炖猪血、灌血肠该多么美味呀。

热乎乎的锅子里,又香又烫……

野猪是那样大,衬得白星颇有几分娇小,然而就是这娇小的女娃娃,此时面无表情手持匕首,肢解的动作简直比热刀切冷油还要干脆利落。所有关节、筋脉、皮膜,一切可能带来阻力的东西仿佛都在此刻神奇地消失了。

孟阳目瞪口呆地看着,就觉得她的手腕好像只是那么轻轻一抖,巨大的野猪就乖乖变成几块,然后再一划,大块又变成小块。

野猪还是那头野猪,但身体各部分早已彼此独立、关联不再。

孟阳已全然呆掉了,口中不自觉念道:“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

是《庄子养生主》,后世衍生出来一个成语:

“目无全牛。”他喃喃道。

肢解完的野猪被孟阳按照大小高低分别悬挂起来,他无意中一扭头,见白星竟意图将那些细碎的脉络丢掉,忙跳起来阻拦,心疼万分道:“不要丢不要丢呀!”

他将那些杂碎仔细冲洗干净,然后丢入干锅中,只寥寥放了两根柴火慢熬。

很快,圆形的锅底内便汇聚起一小堆清澈的油脂,他又加了一点水,这才解释道:“别看着好像没什么,还能熬几勺油哩。”

白星充满敬佩的点头。

她本以为也不过如此,谁知片刻后,孟阳又塞过来一只小碗,里面堆满了金黄色的,微微带一点焦边的颗粒。

他往里面洒了一点盐巴,神秘道:“尝一尝。”

不必他说,白星已经嗅到浓郁的肉香,一口下去,咔嚓稀脆!

她震惊地瞪圆了眼睛,露出与阿灰如出一辙的难以置信:

这是什么好东西!